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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和未婚妻同居三年

情感 更新时间:2024-09-06 14:19:33

文/談情說李

婚前同居你認可嗎?

随着社會的發展,婚前同居似乎變得司空見慣了,沒有婚姻的約束,隻有愛情的“同居”生活和婚姻相比,差的可不隻是一張結婚證的問題。

婚前同居的原因也許五花八門,據調查,選擇婚前同居的男女戀人,有的是不想過早地背上婚姻的“包袱”,有的是沒有房子,有的是家裡人不支持兩個人的戀情。

種種原因,造成了相愛的兩個人選擇同居,但是不選擇領證。

這個現象也讓很多傳統的人們無法理解,婚前同居沒有法律的約束,說分手就分手了,然後又去談下一個對象,怎麼說,對最終的結婚伴侶都是非常不地道的。

男子和未婚妻同居三年(男子觊觎女友獨自買的房子)1

看到一則讓人非常無語的報道。

一男一女以戀愛關系同居了四年,住在女方獨自出錢買的房子裡,後來兩個人無法繼續相處,選擇了分手,男人這時候認為,女方的房子應該有他的一半,車子也應該有他的一半。

對于這樣的“癡人說夢”,網友看了也是義憤填膺:白睡了人家四年,現在分手了還好意思分人家女方的房産,要臉嗎?哪能你想分就分?

事情是這樣。

小花(化名)多年前去杭州打拼,選擇了做服裝生意的她很有生意頭腦,加上多年的努力,她于2016年在杭州買了一套價值200萬的房子。

25歲的時候,小花的父母開始着急女兒的婚事,讓她不要隻考慮事業,也要考慮終身大事,也是在這一年,25歲的小花經人介紹認識了小李,小李是小花老家隔壁村的青年,兩個人彼此看着還不錯,就開始進入戀愛程序,随後,小李也來到了杭州,和小花開始了他們的婚前同居生活。

男子和未婚妻同居三年(男子觊觎女友獨自買的房子)2

小花2016年買的那套房子總價200萬,首付50萬小花獨自付了,并且她也獨自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手續,每個月小花按時還貸款,,之後裝修房子和買車位,也是小花獨自出錢,當然,房子的所有權也是在小花一個人的名下。

這個事實很明确了,小花自己買的房子,寫的又是自己的名字,這房子和任何人都沒有關系。

這裡有一個糾纏不清的細節。2017年的年初,小花和同居男友小李在他們的老家擺了酒席,算是舉行婚禮,但是兩個人并沒有領證,也就是說,沒有登記結婚。

同居和婚姻有所不同,同居沒有法律的保護,而婚姻有法律的保護。同居了四年之後,小花向小李提出了分手的要求,原因是她認為小李不上進。

對于一個女人來說,踏實的婚姻裡,必須有一個有擔當,有上進心的男人,這也無可厚非。

但是小李并不想接受小花和平分手的要求,一怒之下,他向小花提出賠償他“青春損失費”21萬。而小花無奈之下答應給他13萬補償,小李拒絕。

男子和未婚妻同居三年(男子觊觎女友獨自買的房子)3

談崩之後,小李将和自己同居了四年的前女友起訴了,并且要求折價分割小花的财産,也就是小花需要賠償他103萬餘元。

結局:法院駁回!

看到這裡,相信各位已經笑了。

這算怎麼回事?一個男人不靠自己的雙手去賺錢,去拼搏,僅僅因為和前女友同居了4年,就要求分割别人的财産,這樣的新鮮事還是第一次聽說。

網友的評論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男人自己沒本事,房子沒出一點錢,分手後還有臉分财産,更何況隻是同居關系。

結婚要先領結婚證,才能受法律保護,不領結婚證是非法同居。

這個小李軟飯想硬吃,關鍵法院還不同意。

女方沒管你要房租就不錯了。

男方就是想要錢,這種人幸虧女主明智早早遠離。

女方買房是婚前财産,哪能你想分就分?

軟飯硬吃!

男子和未婚妻同居三年(男子觊觎女友獨自買的房子)4

婚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非法同居并不等同于婚姻,感情是一碼事,财産是另一碼事。是自己的,誰也拿不走,不是自己的,手就别伸得太長,否則,丢了面子可是大事兒。

一個人的格局高下,有時候真的是被“錢”檢驗出來的。

所以,帶眼識人很重要。

這事兒你怎麼看?評論區見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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