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
一、考試依據文件
1992年6月,建設部發布了《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建設部第18号令),我國開始實施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1996年8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建監〔1996〕462号),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建設部建築監理協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二、适用範圍
适用于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試科目設置
從1997年起,全國正式舉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則上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設4個科目,具體是:《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程功能)。
考試分2天進行,具體時間安排是:
第一天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第二天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14:00-18:00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四、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内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五、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以上學曆,遵紀守法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并任職滿三年。
(二)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
(一) 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以上畢業;
(二) 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 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四) 從事監理工作1年(含)以上。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内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号),凡符合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六、報名方法
具體報名時間及辦法詳見所在考區當年的報考通知。
七、執業資格證書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合格者,由省人事廳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内有效。
版權所有:朗問教育(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聯系我們以作處理)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