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這句話是莊子說的,就收錄在《莊子·内篇·大宗師》和《莊子·外篇·天運》裡面。
關于這句話的完整表述,是這樣的:
泉涸,魚相與處于陸,相呴(xǔ)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意思就是:
泉水幹涸了,魚兒被困在陸地的小水窪裡。它們相互嘴對嘴呼氣,用唾沫來濕潤對方,好讓彼此能夠活下來。與其這樣,還不如各自奮力遊回到江海湖泊,就當作彼此從不曾相識。
在《大宗師》一文中,莊子用到這句話,是為了證明: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
人的生老病死,都是命數的安排,就好像日夜交替一樣,完全是出于自然。所以人們根本沒必要,去贊美生存,而厭惡死亡。
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如果生存是一件好事的話,那麼死亡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而在《天運》一文中,則是借用老子和孔子的對話,闡述這樣一個道理:
夫仁義慘然,乃憤吾心,亂莫大焉。
就是說,在莊子的觀念中,認為“仁義”這個東西,對人的毒害實在太大了,以緻于一提起來,心裡的憤怒就抑制不住。
于是,莊子就借用老子之口,奉勸那些倡導“仁義”的儒家弟子們: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你們與其苦哈哈的勸人“仁義”,還不如就像兩條相濡以沫的魚一樣,彼此都把對方給忘了,遊到江河湖海裡去浪呢!
莊子為什麼會兩次提到這句話呢?這句話的道理,他又是在什麼樣的一個場景下,體悟到的呢?
關于這句話的來曆,我國民間流傳着這樣一個故事;
莊子一生娶過3個老婆。第一個得病死了,今天咱們聊的,和他的第二個老婆有關。
大凡看透世事人情的人,是不會為了些許蠅頭小利,去經營鑽研的,因為覺得沒什麼意思。可另一方面,他們又不得不生活在現實的社會裡。于是,這類人大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比較窮。
莊子,何止是看透世事人情,所以也就特别窮。
這一天,家裡眼看又要斷炊了。妻子便讓他去向監河侯,借貸一些粟米。
莊子倒是真去了。監河侯也豪爽,一口就答應了,不過卻說:
“我将得邑金,将貸子三百金,可乎?”
我封地的稅金就要收上來了,到時候貸給你300金,夠不夠?
莊子聽罷,臉色一下就不好看了,于是講了一個故事:
我來的半路上,忽然聽到有聲音在喊我。扭回頭一看,就見有一條鯉魚,在小水窪裡掙紮。鯉魚問我說:
“君豈有鬥升之水而活我哉?”
你能不能給我一鬥或一升水,讓我可以活命?
莊子聽罷,一口就答應下來,說:
“我且南遊吳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
我這就去遊說吳王和越王,讓他們給你把西江裡的水引來,夠意思吧?
誰知鯉魚卻怒了,說:
“我得鬥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于枯魚之肆。”
我隻需要鬥升之水,就可以活命。你卻說這話,那你幹脆去賣幹魚的市場上找我得了!
講完這個故事,莊子便拂袖而去。
這就是《莊子·雜篇·外物》中的一個故事,叫作“涸轍之鲋(fù)”。
接下來的事情,或許就有點杜撰了。
話說莊子沒有借貸來粟米,回到家之後,就被妻子從頭數落到腳。什麼“沒用”呀、“廢物”呀之類的詞,一個勁兒都往他身上怼,一點都不吝啬。
誰知,妻子這麼一罵,莊子反而頓悟了,覺得夫妻也不過如此。
于是,他便對妻子說:
“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我們與其像被困在小水窪裡的兩條魚一樣,還不如忘了彼此,遊到大江大湖裡,去尋找更合适彼此的生活。
接下來的結果就是,兩人基本上算是和平分手。隻不過那時候,沒有這種說法,于是就有了“有過被出”的記載。
這就是莊子休妻。
實際上,就算用我們今天的眼光來看,莊子妻子的這種表現,也不能說是錯。畢竟“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這沒有什麼可非議的?反過來說,莊子好像也沒有錯,畢竟他就是這麼一個,超然物外的人。
那麼,到底是誰的錯呢?或許,這就是貧賤夫妻的錯吧?畢竟“貧賤夫妻百事哀”,與其因為想要改變卻又無法改變,結果搞得夫妻間除了抱怨就是吵鬧,還不如像莊子和他的妻子這樣,“相忘于江湖”,各自去找各自更好的歸宿。
所以,讀到這裡的你,如果你的另一半,一直對你不離不棄,一直與你同甘共苦,請一定要好好珍惜眼前人。
因為,這是連莊子這樣的大聖人,都想得而得不到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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