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0日,對大連市的江天夫婦來說是個不堪回首的日子(本文人物全部化名),他們的女兒被一個13歲的男孩殘殺。
江天夫婦是大連市某小區居民,年齡40出頭,身邊一對兒女,兒子17、女兒10歲,兩個孩子聰明、聽話。
夫妻倆在距離家不遠的地方開了一家水果店,家裡雖然不富足,但其樂融融。
可是突然發生了一件事,讓這個家瞬間垮掉了。
2019年10月20日是星期天,他們的女孩琪琪在下午去美術班補課。上課地點離家裡開的水果店不遠,走路的話,不過十幾分鐘。
美術班15:00下課,正常的話15:20左右女兒就會到店;
都過了下課時間很久,也不見女兒蹤影。
他們以為孩子放學晚,就往學校打電話詢問。
老師說,他們已經按時放學,琪琪早就該到家了。
聽老師這麼一說,江天夫婦心急如焚,開始在15時40分就開始到處尋找。
直到天快黑也沒有孩子的蹤影,這時候他們才想起看小區監控,會不會孩子已經到了小區?
果然如此,琪琪已經在15點15分進入小區。
這一來江天夫婦更着急了,小區裡的人都是老死不相往來,自己在小區裡也沒有幾個親友,琪琪在小區也隻有兩名同學,而且都問過了,孩子會到哪裡去了?
在小區尋找之後,依舊不見女兒,眼見得天色已晚,江天隻好報警。
警察随即趕到,在小區開始搜尋。
結果,在灌木叢中,找到了琪琪的屍體,她身中數刀,血肉模糊,慘不忍睹。
誰如此大膽,敢在小區内殺人?警察随即對該樓住戶,挨家挨戶進行搜查,在一樓東戶門口和室内看到了滴滴血迹,雖然經過清洗,但依稀可見。
随着調查的深入,案子水落石出,所有人大吃一驚,作案人竟然是一位13歲的男孩,名叫蔡虎虎。
蔡虎虎家樓前有一條寬約3米的小馬路,馬路對過是小綠化帶,裡面種有一棵松樹,松樹下面堆放着不少雜物,琪琪的屍體就抛在這裡。
這裡雖然距離蔡虎虎家直線隻有五六米遠,但抛屍是當天下午4點前後進行的,當時小區裡人來人往,蔡某某應該是反複觀察很久之後,才找準機會抛屍。
由此可見,蔡虎虎的心理素質不低于成年人。
對于作案事實,蔡虎虎供認不諱,在審訊室他面無懼色,娓娓道來,就像講述别人的故事。
原來,兇手曾與女孩哥哥同一個初中上學,特曾跟被害的女孩同個夜托班。
琪琪放學後經過蔡虎虎門口時,被其攔住,以看小動物為名,将其騙到家中。
接着蔡建虎将琪琪抱上床,企圖性侵。
琪琪邊哭邊喊,還用腳踢,手抓,蔡虎虎無法得逞,惱羞成怒,拿起菜刀在3分鐘内,對着女孩連砍7刀,直到女孩停止掙紮。
之後,蔡虎虎将琪琪抛屍在自家對面的樹叢中,然後從容去商店裡買了零食,回到屋後打開電腦,打起王者榮耀。
淇淇父母父母不見女兒回來,開始呼喚尋找。
聽到呼喊聲,蔡虎虎還走出家門,從容地走到琪琪爸爸江天面前,“關切”問:“叔叔,琪琪去哪了?”
又過了十幾分鐘,江天再次從起家門前經過,蔡虎虎又追上去問:“叔叔,琪琪找着了嗎?”
有市民說,當琪琪屍體被發現時,小區居民去圍觀,蔡虎虎還在現場圍觀,并且“吃驚”地說:“真死了啊,誰幹的,太兇殘了。”
不僅如此, 蔡虎虎回去後,還站在陽台上拍視頻,然後發到朋友圈說:“這些警察辦案水平太差了,那麼顯眼的地方,他們費了那麼長時間。”
他還得意洋洋地向同學炫耀:"如果是我幹的,我不會坐牢,我才虛歲14。"
正如蔡虎虎所說,根據我國刑法,不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他隻能被象征性收容教養3年。
慘案發生後,蔡虎虎的父母一直沉默,甚至沒有對受害人說過一句道歉的話。
他們的行為讓受害者家長的心雪上加霜,琪琪父母出離憤怒,江天甚至說,要去找兇手算賬,一命抵一命,在琪琪舅舅的勸說下,江天才強忍住怒火。
在此案開庭的時候,江天夫婦提出了170萬元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就是不知道法院如何判。
慘案的發生讓小區居民非常恐慌,給他們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案發後,多名年輕女子向警察反映,她們曾經被蔡虎虎尾随過,她們統一印象是:此人是個男青年。
小區發生了這樣的慘劇,而制造者蔡虎虎卻不能接受懲罰,這讓小區居民普遍感到不安和恐懼,所有住戶發起簽名,反對蔡虎虎一家繼續在此居住,
慘案也在網上掀起軒然大波,網友就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開始熱議。現在生活水平提高,少年發育成熟早,比如蔡虎虎雖然年齡隻有1.3歲但是身高1.7米,體重140斤,已經跟成年男人沒有多大區别。
因此,應該降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擔責年齡,對犯罪者産生震懾。
在日本,也面臨同樣的問題。
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須磨區發生了震驚全國的連續殺人事件,有2人死亡,3人重傷,被殺害者都是小學生。
罪犯行為極其殘忍,包括分屍、破壞屍體、向警察局寄送挑戰信等駭人聽聞的行為。
這些案件的發生,在日本全國引發讨論,降低刑責年齡的呼聲此起彼伏。
在此背景下,日本衆議院于2000年10月31日通過了一項修改少年法的議案,新法律刑事處分年齡 由16歲改為14歲。
然而,在2004年6月1日,日本長崎縣11歲女生小六殘殺同學禦手洗憐美事件發生後,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責年齡的讨論。有網友認為,美國有關法律值得借鑒。
在全美50個州中,有27個州追究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在10-12歲;6個州的年齡更低,在6-9周歲;還有9個州設10周歲為刑事責任年齡,而還有的州則沒有年齡下限,隻要是重大刑事犯罪,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在沒有規定最低年齡的州,法官有自由裁量權,可以根據犯罪的嚴重和惡劣程度判定在少年法庭還是移交一般刑事法庭進行審判。
但是,也有的網友認為,僅僅降低刑責年齡是不夠的,家長應該對子女進行必要教育,這樣才能預防犯罪,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安全。
因為成年人犯罪我們可以提防,比如晚上不單獨出去,不跟陌生人說話、接觸。
而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熟人之間,根本不好提防。
隻有對未成年人主觀惡意的惡性案件進行嚴懲,才能起到震懾作用,驚醒全社會。
也有的網友認為,所謂的預防教育起所有有限,他們認為普通人家的孩子,即使不教育也不會犯下如此殘忍的罪行;類似蔡虎虎這樣的人,性格中有一種惡的東西,教育無濟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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