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是現在人們感情生活中跳不開的一個話題。很多情侶因為處理不好和前任的關系而鬧得自己的感情生活一塌糊塗。今天我淺談一下個人看法,喜歡感情話題的朋友點贊關注,歡迎讨論。
一、結論:分手以後,尤其是開始新感情以後,應該和前任斷絕關系,避免一切來往。
二、論證:
1.前任和前夫前妻不一樣,前夫前妻可能因為有共同的孩子或者一些其他的關聯,還是不可避免地産生交集,但前任不一樣,大部分前任其實分手了是可以做到避免産生交集的。
2.基于上一條,其實大部分現任對另一半的前任的包容度是低于現任對前妻或者前夫的。為什麼呢因為現任都知道前任你是可以避免來往的,而你們還有來往,在現任心中可能隻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你自己不願意斷絕。遇到那種死纏爛打的前任,你完全可以報警。
3.如果和前任保持聯系或者做朋友會有什麼影響?
首先,你現任心裡會不舒服,缺乏安全感,消耗對你的信任,如果你在意現任的看法就應該和前任劃清界限。
其次,曾經有過肌膚之親的人,現在做普通朋友,相信你的現任很難想象,甚至三個人同台的時候。而且你和現任并沒有婚姻關系,隻是戀愛關系,所以當你前任出現在其面前時,會拉低其對你的安全感。
最後,曾經親密無間的兩人,如果一直保持聯系,即便現任不介意,但你們還是很容易舊情複燃,比如當你和現任發生不愉快,而前任剛好和你聯系時。
三、其他觀點:
1.我能處理好和前任的關系,我們就是普通朋友。
反駁:你可以處理好,你的前任不一定能處理好,我可以相信你,你的現任不一定能相信你。
2.我現任都不在意。
反駁:你現任不在意,不意味着你可以随意為之,君子不立于危牆之下,如果可以還是盡量不要和前任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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