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一名剛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大學生,向同事了解到,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提交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再申報個稅,可以實行多退少補,很多同事還退了不少稅金,于是他趕忙操作了起來,可是在提交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發現需要選擇是“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或者是“綜合所得年度申報”,這時突然不知道如何選擇了。
納稅申報
一、何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和“綜合所得年度申報”?“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和“綜合所得年度申報”是納稅申報的不同方式,是我們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公積金和贍養老人等6個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必須“二選一”,才能完成申報。
1.“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是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同步至扣繳義務人,通過扣繳義務人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稅款後,并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一般适用于有固定工作單位的納稅人。
2.“綜合所得年度申報”
納稅人不經過扣繳義務人,直接向稅務機關提交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年度彙算清繳時才能享受扣除并辦理退稅。
一般适用于沒有固定工作單位,或者不想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隐私洩露給工作單位的納稅人。
個人所得稅
二、“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和“綜合所得年度申報”有什麼區别?作為2種不同的納稅申報方式,其區别主要表現如下:
1.是否具有扣繳義務人
“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需要填制扣繳義務人信息即納稅人所在的工作單位,并通過個稅App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同步至扣繳義務人。
而“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納稅人直接向稅務機關提交信息,無扣繳義務人。
2.享受扣除的時間
“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除了大病醫療支出需要在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彙算清繳時再扣除,其他的5項支出可以在每月的預扣預繳期間享受扣除。
而“綜合所得年度申報”需要在年度彙算清繳時才能享受扣除并辦理退稅。
個稅彙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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