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長群發錯消息?西甯晚報 記者 曉峰小孩子玩耍,難免你推我搡會發生一些小意外,家長除了告誡孩子玩耍時要注意安全外,孩子之間一旦發生小糾紛,家長應先了解情況,再協商如何解決然而有些家長聽說孩子在外面受了氣,不問青紅皂白,一味指責對方的不是近日,王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在家長群發錯消息?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西甯晚報 記者 曉峰
小孩子玩耍,難免你推我搡會發生一些小意外,家長除了告誡孩子玩耍時要注意安全外,孩子之間一旦發生小糾紛,家長應先了解情況,再協商如何解決。然而有些家長聽說孩子在外面受了氣,不問青紅皂白,一味指責對方的不是。近日,王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事件回放
據王先生講,他的孩子上小學二年級。開學的第一天,王先生下班回家在班級QQ群裡發現有家長在指責他的孩子課間打了同學,還把同學推倒在地,造成腳踝扭傷。要王先生盡快與受傷同學的家長聯系,并負一切責任。王先生知道孩子調皮、好動,孩子間推推搡搡的難免發生意外,當他問孩子時,孩子隻是說,課間确實和同學們玩耍時有你打我一下、我推你一下的事,但并沒有推倒任何人。王先生急忙給受傷孩子家長打了電話,并帶着孩子到對方家中看望。可當王先生和孩子到了後,那位同學才說是他在下樓梯時跑得太快,不小心滑倒造成腳踝受傷,因害怕父母責備,而謊稱是被王先生的孩子推倒的。原來想着事情就這樣過去了,可是第二天孩子從學校回來後告訴王先生,因對方家長在QQ群裡說是他把同學推倒了,所以好多同學指責他,都不和他玩了。王先生給對方家長打電話,希望對方能在QQ群裡發信息,說明一下情況。對方雖然答應了,可遲遲不見動靜,王先生覺得,雖然孩子們過兩天也就能把這事給忘了,但是以後再遇到這種不負責任的在QQ群裡發信息的行為,作為家長應該如何為自己和孩子維權。
律師說法
青海延輝律師事務所王延輝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等,本案中受傷同學的家長在QQ群裡散發不實消息,導緻王先生的孩子在學校受到排擠,屬于侵犯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并且根據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複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如果受傷同學的家長堅持不公開說明情況的話,王先生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複名譽,如造成損失,應當由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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