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時長高達4分多鐘的打人事件,終于在3天後的9人落網中畫上“句号”。但并沒有人為這個不圓滿的句号歡呼,因為類似的悲劇不止如此而已。
01唐山效應從10日到12日,有三個白天。
這三天,有至少三起與唐山有關的實名舉報。他們選擇在青天白日中将見不得光的事公之于衆。因為他們所處的暗無天日的屋子,終于在女孩被打事件中鑿開了一條縫,在麻木的人們突然的驚奇與關注中,他們當然要拼命呼救。
網友說,舉着手機拿着證件拍視頻的畫風,簡直就像古代的屁民,紛紛跪在大人面前喊冤叫屈。
一種因素的變化引起了一系列相關因素的連帶反應,被稱之為連鎖反應。而唐山打人事件引發的類似舉報,可以被稱之為「唐山效應」。
為什麼會選擇這個時機?
大家還記得《實名舉報婆婆的女人》嗎?還關心結果嗎?大都早已遺忘了,因為即便有那麼些人惦記着,但微弱的呼聲無法得到回應。而且,說不定早已被冷處理了。
因此,擇機舉報與被讀者诟病的自媒體蹭熱點類似,因為熱度通常更容易被關注,而且隻有這樣才可能有結果。
至于可能性幾何,或許是有賭的成分。
02 不足驚的震驚對于陸續出現的實名舉報,其實并不足以震驚,因為地方太大了,偶爾爆出來一兩件也不足為奇。
但對于其數量之多、性質之惡劣,再代入到如此盛世背景,确實足夠震驚——這都什麼年代了,還能發生這樣的事?
而更大的悲哀在于:當你在家裡發現一隻蟑螂的時候,床底下肯定早已經爬滿了!可怕嗎?顯而易見的是,這樣的事不僅僅是當下熱議的若幹罷了。接下來的幾天,必定是痛心地“蹭”熱度的高發期。
“我就算求你好了把視頻删了,現在你這個事情LD(Leader)在看,你發出來不适宜,非常不适宜。”
這個電話錄音真諷刺,你讓人家把視頻删了,人家直接把你的懇求發出來——這麼做難道規勸那些舉報者,而人家又讓那些規勸者“聞風喪膽”嗎?更可氣的是,肯定有類似的事被和諧下來了。
如果家裡的老鼠太猖獗,那一定是貓被養得太肥了。
什麼叫非常不适宜,難道把自己的悲慘經曆公之于衆、請求救濟還要看别人的臉色,還要看是不是有負面影響?
不過還好,這個不懂事的規勸者,一定是臨聘的。
03 沒有答案的答案在「唐山效應」引發的熱度中,有兩起與效應有關而與唐山無關的曝光。
一個是,在知乎相關的問題下,有個網友說其父因為揭舉貪斂卻被圈了一年之多。告知群聚的知乎中竟連第二種答案都沒有,清一色的留言建議發布到其他平台;
另一個是,陝西一名輔警(盲警2021)。他自曝2015年上班被毆打成顱内損傷,全身全是器質性後遺症。人們以為手執暴力工具便所向無敵的人,竟被暴力所傷。更可笑的是已經發生六年卻沒有結果,這個六是真™6得一批……
至于問題的解決措施以及答案,我們先交給旁觀者。
唐山事件剛發生的時候,人們都在讨論要不要見義勇為。但即便義憤填膺,多數人都是理性的,因為見義勇為的“勇”大多數都有,但你的作為不好認定,“義”也無法度量。
我們先來看看古代對于見義勇為的律法。
《唐律疏議》卷:看見火災,無論公私财物,還是房屋,必須告訴附近的人,一起救助。如果既不告又不救,懲處就是減失火罪二等,合徒一年;《大清律例》:鄰裡被打劫,知道卻不幫助杖八十。
我們再來看看當下的規定。羅翔老師在講課中說:一個人看到火災了沒有救火的義務,而消防員有;一個普通人看到有歹徒在持械搶劫沒有上前制止的義務,而Sir有。這确實是很矛盾的事,保障人權的法形成了消極的無正義。
那麼,不顧一切地見義勇為會怎麼樣呢?且看街頭制暴力的華油職工“下場”,他所遇到的施暴者,與唐山九鼠中的第二隻大鼠背景類似。
那答案在哪裡呢?當然是都先别出門,把時間交給“雷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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