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收到的名牌服裝遭到醬油浸染,有些吊牌也被浸染。
用戶提供了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等貨值證明材料。
10月29日,青島西海岸新區的潘女士采購了一批高檔服裝,委托圓通速遞承運至青島,沒想到其中14件服裝被醬油污染,貨值高達13.7萬元。一個多月來,雖經過多次溝通,但圓通速遞官方客服表示,最多隻能賠償2000元。
用戶收貨時 包裹上還滴着醬油
日前,壹粉“餅幹3104”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爆料,其采購的一批高檔服裝由圓通速遞承運到青島,途中卻被醬油污染了14件,貨值達13.7萬元。經過多次溝通,圓通速遞最多隻願賠償2000元。
11月28日,在青島西海岸新區靈山衛街道幹河子路的一小區内,記者看到被污染的衣服多為阿瑪尼、迪奧等知名品牌。雖然接收到快遞已經過去近一個月,但衣服上的污漬依舊非常明顯。經清點,被污染的衣服共計14件。
潘女士介紹,這批高檔服裝一共2箱,是通過貿易公司報關進口後,由北京寄至青島。
10月29日下午,圓通速遞的快遞員送來貨後,由于裡邊是全新的進口高檔服裝,潘女士專門到樓下從快遞員手中接貨。當時潘女士就發現有一箱外包裝被醬油浸濕,當時還有醬油往下淌。
“我當時就提出了質疑,但快遞員稱隻是外面箱子沾上了醬油,裡面沒事。我就讓快遞員拍照留證據,我上樓檢查,并沒有簽收快件。”潘女士說,她開箱後發現,這一箱裡的15件衣服,有14件被醬油浸染,有的專櫃吊牌也被浸染,無法清洗,便立即打電話聯系派件員回來取件,做拒收處理。
為明确責任,潘女士開箱檢查時,全程拍了視頻。記者從視頻中看到,打開快遞箱後,雖然每件衣服外面還有一層保護袋,但醬油依舊将裡面的衣服污染。
賠償由200元開始談 最高到2000元
記者注意到,快遞箱上貼着圓通速遞的快遞單,顯示貨物是10月27日17時0分38秒從北京朝陽區寄出,寄給青島市黃島區的潘女士,并沒有保價。
“盡管我沒在快遞簽收單上簽字,并要求做拒收處理,但給我送貨的快遞員卻拒絕回來取件,并稱不是自己的責任,讓我們聯系官方客服處理。”潘女士說,在聯系圓通速遞的客服後,客服最開始每隔幾天會打來電話詢問,有沒有派件點負責人聯系我理賠。後來每次都說“還在向上級反映情況,正在協調派件點處理協商理賠金額。”
最讓潘女士難以接受的是,在長時間“向上級反映”後,圓通速遞客服給出答複:由于客戶寄快遞時沒有選擇保價,所以賠償200元讓她自己清洗。面對這種結果,潘女士斷然拒絕,圓通速遞客服又提出賠償500元,再次被拒絕。“圓通速遞又對我這批貨物的價值表示質疑,要求我提供貨物的價值證明。”潘女士說。
根據要求,潘女士又将每一件商品的專櫃吊牌價進行拍照和登記彙總後提報給圓通速遞。然而,圓通速遞并不認可,又要求潘女士提供貨物進出口備案以及公司出貨單和蓋了公章的貨物價值。“我又按照要求準備了合同文件以及貨單提報上去,但過了幾天,圓通又打來電話說不認可這個貨物價值證明。”潘女士說,圓通客服又讓她提交淘寶交易截圖。“但我們是貿易公司采購,進出口繳稅報關證明都有,怎麼可能會走淘寶交易呢?”
記者從潘女士提供的合同以及報關單中看到,被污染的14件服裝在内。
雙方的溝通進入“僵持階段”。“圓通速遞客服表示,由于我們不能提供有效的價值證明,派件點最多隻能賠2000元,之後一直再沒聯系了。”潘女士說。
11月30日,記者電話聯系當時的圓通速遞派件員,了解快遞被醬油污染一事,該派件員說:“這件事我什麼都不知道,不要來問我”。随即挂斷電話。
可要求快遞公司賠償受損貨物實際價值
山東琴安律師事務所劉振民律師認為,對未保價的快件,應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确定賠償責任,主要圍繞所受損失進行審查評定。
劉振民介紹,根據2019年3月2日國務院令第709号修改的《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快件延誤、丢失、損毀或者内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确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确定賠償責任。
另外,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可以要求快遞公司賠償受損貨物的實際價值。此外如果快遞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可以認定保價條款無效,快遞公司應全額賠償寄件人損失。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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