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早年趣事?二十五歲結連理,夫君身為貧農子,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父母早年趣事?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二十五歲結連理,
夫君身為貧農子。
工作未久無積蓄,
圓鏡木梳買不起。
媒人掏錢買彩禮,
送來說是夫君意。
結婚三天娘家去,
月餘回家少蓋地(gai di)。
新婚棉被夫君借,
歸還他人是正理。
舊被一床屬自己,
住宿公房十平米。
(注:蓋地為河南當地方言,意為“被子”。外祖母去世後,母親帶着兩個弟弟獨自生活,自己正是談婚論嫁的年齡,沒有了父母,也沒有媒人上門提親,與自己同齡的女孩兒基本都出嫁了,母親也是着急。兩年後,同村的一個已出嫁的女子回娘家時,找到母親,說是要給母親介紹一個對象,男方是自己丈夫的同事,也是一個工人。母親聽說是個工人,也動心了,提出要個木梳和圓鏡做為彩禮。過了一段兒時間,媒人又帶着木梳和圓鏡回來了,說是男方給買的,就這樣算是定下了婚事,并約定了見面日期,直到結婚之後,母親才知道原來“彩禮”是媒人自己花錢買的,剛參加工作不久的男方也就是剛能吃飽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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