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着一批冷鍊設備的采購,兩家公司就進行了一場暗戰——從133萬到108萬,由于與賣方前後兩次談判确定的合同價格相差巨大,買方公司懷疑公司副總吃了回扣,并派人以采購為名再次與賣方人員接觸,并在酒局上偷偷錄下對話錄音,“掌握了賣方給回扣證據”。為此,買方公司決定不再購買這批設備。随後,賣方公司将買方公司以不按合同辦事為由告上法庭,索取違約金。
面對紅星新聞記者采訪,買方公司副總和賣方公司運營和銷售負責人均否認有回扣。對于被偷錄的錄音,賣方李先生稱,“都是閑聊!他們說我勾結采購,有啥子證據?
商場如戰場,牽出一場“回扣羅生門”……
生疑
133萬,采購價格過高?公司疑副總“插手”吃回扣
“133.1615萬元”,合同總價款處的數字,讓四川省天利農合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天利公司”)财務負責人李述新一臉疑惑。
2018年10月,當時擔任天利公司運營副總的陳甲(化名)以甲方代表人的名義同成都市萬優制冷設備有限公司(下稱“萬優公司”)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向萬優公司購買一批冷鍊設備。
第一份的合同
“133萬的價格比市場價要高出不少。”天利公司經過研究認為這其中可能存在“貓膩”,據李述新介紹,這份合同是副總陳甲(化名)直接和供貨商談下來的。而且按照公司正常的流程,應該由一名同事負責具體商談事宜,然後報備到公司财務,最後再通過他們報給公司副總審核。
第二份合同
陳甲(化名)此番“親力親為”,反倒讓公司覺得有些異常。不過,此時的合同,已經蓋上了雙方鮮章,天利公司隻好派出一名得力幹将,重新開啟雙方談判。“我們也是想去試探一下,看看這其中是不是有回扣”。公司一名負責人介紹說。
卧底
員工出馬砍價到108萬 公司派人酒局套話賣方
在第二輪談判中,陳乙(化名)“替補”副總陳甲(化名)出場,果然不辱使命。2018年11月,萬優公司同意以108萬的價格賣出設備,并提供了一份新的合同文本。
買賣雙方酒局錄音對話
前後相差二十多天,價格就從133萬餘元變成108萬元,這讓天利公司更加相信,“回扣”存在的可能性很大。
在一場酒局上,買賣雙方坐到了一起,席間觥籌交錯,賣方萬優公司李先生認為這個單子志在必得,買方天利公司陳乙卻偷偷按下了錄音鍵。
天利公司總經理徐稔皓告訴記者,“萬優公司銷售人員親口承認存在回扣”。随後他提供了一段時長為2分07秒的音頻。
在錄音中,買方單刀直入、步步緊逼;賣方小心迂回、留有餘地。
買方:108(萬)價格能談下來,你們公司能返幾個點到我們這邊?
賣方:就完了嘛!你看你這句話,幹咱們這行,我聽别人說的哈……(被打斷)
買方:沒事,你直接說幾個點,老闆後天到了,我盡我能力。
賣方:我們這邊,做冷櫃這塊的,一般在6個點左右。
買方:你之前跟陳甲(化名)談了多少?
賣方:我沒有跟他談這種,他間接說,談成了,給我們吃頓好的,煙錢還是要有。我說發紅包吧,也就說了這麼一句。
買方:你有提過(返點)嗎?
賣方:說他們的應該三個、四個,好像是,我也是聽他們說的。
這輪對話,讓天利公司相信,這次采購肯定有問題,天利公司決定不再向萬優公司購買這批設備。在其向記者出示的标的額為108萬元的第二份合同文本中,隻有賣方萬優公司的蓋章。
訴訟
買方拒買設備 賣方将買方告上法院索違約金
這段錄音,讓酒桌上的和諧氣氛煙消雲散,雙方收回了“客氣”,找來律師準備對簿公堂。
2018年12月18日,萬優公司委托一家律所向天利公司發了律師函。律師函稱,天利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至今已逾期付款長達62天,萬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而天利公司應當支付違約金247680.39元。
在第一份合同中顯示,這批設備是冷鍊設備,屬于定制産品。合同中還規定,甲方未按約支付冷鍊設備貨款的,産品所有權仍屬乙方所有,此外,甲方逾期付款按每逾期一天,給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如果不出意外,按照合同約定,當年11月30日以前,這批設備将被安裝交付。
律師函還警告稱,如果未及時支付違約金且未達成一緻協議,“屆時貴司将被訴至法院,聲譽受損”“孰輕孰重,盡請三思”。
在收到律師函6天後,天利公司也委托另一家律所發出了律師函,稱掌握相關給回扣的證據,回扣行為可能會“損害貴公司形象”,并稱可能會把萬優公司告到法院,并公布“給回扣”的證據。
2019年2月,萬優公司将天利公司告到成都武侯法院,要求解除2018年10月簽訂的合同,并判令天利公司支付24萬餘元的違約金。
2019年2月26日上午,雙方在法院調解、協商,但沒有談成。李述新告訴記者,萬優公司在協商中同意降低違約金,但他們堅決不同意支付,在他看來,賣方的做法已經給他們造成了實際損失,因此他們将考慮反訴對方,将對方告到法院要求賠償。“由于對方損害我們利益,導緻我們選擇其他供貨商,延誤了開業時間,這中間産生大量的人力成本和其他成本就是我們的損失。”
“回扣羅生門”的三大懸疑
采購者、供貨商均否認有回扣, “錄音都是閑聊,要講證據”
懸疑一:為何雙方前後簽下兩份合同,且金額相差巨大?
對于第二份合同内容,賣方萬優公司的李先生大倒苦水,“他後來又找了兩三家比對,重新來談這個事情。”李先生直呼“大意了”,“我本來就該做個補充合同的對不對?”
他告訴記者,第二次談判,價格之所以比第一次低,是因為“壓縮機不好放”,第二次對方要的配置又比原來低,又減了一些設備,但為什麼在第一次已簽合同的情況下,又重新談判簽了第二份合同,李表示“自己也想知道答案”。
而買方天利公司則表示,前後配置一樣,并沒有變化。買方稱,據他們向同行了解,第一份合同中133萬餘元的價格遠高于市場價,因此他們第二次派人重新談價格,對方也沒有懷疑談判的動機。他們也沒預料到是,兩次商談,價格差距會如此之大,“按照原來的打算,如果價格沒降那麼多,并且沒有找到回扣證據,我們還有可能繼續和萬優公司合作”。
對于這場回扣旋渦,李先生甚至認為買方公司查員工吃回扣的整個方向都是錯誤的,“陳甲(化名)到公司做了半年,前期做了幾家店,為什麼不從他談的第一家、第二家、第三家去查呢?”他抱怨說,“我去他們公司談了五六次,最後簽了合同,對方卻一直不打錢,最後也沒用我們的(設備),冷處理幾個月,我心裡不舒服,這就是我起訴的原因”。
懸疑二:133萬的價格是怎麼談出來的?
去年12月,負責采購這批設備的陳甲(化名)回到了福建老家。“我是去年12月份提出辭職的。”陳甲(化名)回憶說,2018年4月,朋友介紹他到成都來工作,在四川省天利農合商貿有限公司入職,“這批制冷設備的單子就是我去談的”。
在被問到是否存在公司所提到的“回扣”問題,陳甲(化名)否認了有這一情況,并表示這也是他對公司不滿的地方,“我原來的工作好好地,來成都工作,如果公司這樣看待我,還留在公司幹什麼?”
“這都是市場上對比價格之後做出的選擇,當時一共對比了三家,他們(萬優制冷設備公司)這家有品牌和價格優勢。”今年35歲的陳甲(化名),在老家的時候,就一直從事采購工作,他表示,“當時都是按照正常流程在談價格,我跟他是沒談回扣這個東西。”
至于為什麼公司第二次談的價格會比他第一次談的低那麼多的問題,陳甲(化名)表示自己對第二次談判的情況并不知情,不知道這個價格是怎麼來的,但“第一次談時,我确實是貨比三家後選的最低價格”。
懸疑三:被偷錄的錄音對話,所言為真嗎?
制冷設備供貨商方面,當時負責談這筆單子的李先生同樣否認了存在給“回扣”這一說法。“當時他們也是通過貨比三家的方式選的我們。”李先生說,“我沒有承認給他什麼回扣,我是按照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做這個事情的”。
他抱怨說,“我們隻是簽了一個合同,僅此而已,他們甚至都沒有履行,也找不到任何理由來跟我們解除這個合同。”他說,“最後他們還說我勾結采購。拿回扣這個東西,你有啥子證據嘛?我是在微信上發了1塊錢的紅包嗎?還是給了他500、1000塊錢呢?你要拿出證據來嘛。”
李先生在公司負責運營和銷售,在對話中,他将話題拉回到合同上,“(當時簽合同)就像找對象結婚,現在既然你不想過了,你給我把婚離了,對不對?”他表示,對方簽了合同,又沒做事,而自己跑了那麼多趟,希望能夠妥善處理這個事情。
針對第二次談判後,天利公司工作人員偷偷錄下他承認回扣錄音一事,他回應稱,“這是他(采購方)來問我,我很尊敬他,”他說,“對方雖然錄了音,但那都是閑聊,不管他們想套話還是什麼,我跟陳甲(化名)沒說返點的問題,說話要講證據”。
熱線征集:
歡迎撥打(028)86612222 講述商界“回扣暗戰”
如果你是公司老闆,有沒有曾懷疑下屬在工作中吃“回扣”?
如果你是公司員工,有沒有被老闆懷疑,陷入“回扣風波”?
歡迎撥打(028)86612222,講述商界“回扣暗戰”,與我們一起分享與讨論。
紅星新聞記者 祝浩傑 宦小淮 實習生 楊培 制圖 馮成
編輯 龔銳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