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
車上人員應盡快轉移到路側安全位置
避免發生二次事故
造成嚴重後果
近日
北京市交管局通報了一起
發生在京新高速的交通事故
駕駛人在處理輕微事故時
安全意識不足
遇後方司機疲勞駕駛
不幸被撞離世
一起和小編看看當時現場發生了什麼吧
貨車、小客車發生剮蹭
網約車撞向駕駛人
2022年5月5日上午11點25分,在北京市海澱區京新高速出京方向航天城一橋上,一輛貨車與一輛小客發生刮蹭事故。事故後,貨車停在應急車道,小客車停在中間車道。10分鐘後,同方向一輛網約車搭載着乘客撞上小客車以及站在車旁邊的駕駛人、30歲女子陳某某,導緻陳某某當場死亡,網約車乘客腰部受傷,兩車損壞。目前案件正在處理中。
京新高速事故現場
小客車司機安全意識不足
導緻發生二次事故
據辦案民警介紹,第一起事故能是貨車并線過程當中與小客車發生剮蹭,造成右側的反光鏡損壞。第二起事故據駕駛員自述由于長時間駕駛長了犯困,事發時有點犯迷糊,所以沒注意前方情況,等他發現的時候已經晚了,已經撞上了,撞擊的過程中沒有采取一點措施,所以撞擊力很大。
京新高速事故現場
第一起事故發生後,貨車司機和小客車司機都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分别與朋友聯系。尤其是小客車司機安全意識不足,沒有及時離開高速路事故現場,最終導緻慘劇的發生。
小客車第一起事故中倒車鏡受損
交警提示
發生事故應該這樣處理
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輕微事故當事雙方應第一時間把車挪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自行協商解決。對于車輛無法移動、需要交警到場處置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條明确規定,警告标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夜間、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加大到200米),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内,并且迅速報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高速公路和道路交通事故撤離現場處理的規定
北京交警提醒廣大司機
尤其是專職的客運或者貨運司機
法律規定連續駕車4小時
應當停車休息
但是當開車的時候确實
感覺到疲倦了、困了
應當迅速将車輛停至
安全的地方休息
狀态恢複以後再繼續駕駛
(原标題:二次事故猛于虎!警惕高速上這些“緻命”行為)
來源: 北京交警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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