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6034号建議做出答複,針對代表提出的降低流動兒童入學門檻,以促進教育公平的建議,教育部在答複中表示,流入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對符合條件的随遷子女開放,避免将随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
去年的全國兩會上,有代表提出了“關于流動兒童教育政策的建議”,其中提出應降低流動兒童入學門檻,以促進教育公平。
對此,教育部在答複中表示,近年來教育部每年都印發“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強調随遷子女入學的相關要求。
2019年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通知第六條明确說明: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随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落實随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流入地參加中考政策。實行随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地方,要合理設置積分條件,确保符合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基本要求的随遷子女能夠應入盡入。
流入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對符合條件的随遷子女開放,避免将随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
其中《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二條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但由于城鎮新建和改擴建義務教育學校沒有及時跟進,各地還不同程度存在“城鎮擠、鄉村弱”“大班額”等問題,導緻政策實施存有差異。
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強督促和指導地方落實各項政策,切實保障随遷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劉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