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源與演變
“文”,初見于甲骨文,在“六書”中屬于象形字。從甲骨文字形來看,“文”字像一個站立着的人形,最上端是人的頭,頭下面是向左右伸展的兩臂,最下面是兩條腿,字形突出他的胸部,在寬闊的胸脯上刺有美麗的花紋圖案。花紋有心形、×形、點,還有沒有花紋的字形。可能上古祖先集體狩獵或者與其他族群發生戰争時,為了與其他族群區分,便在胸脯上畫上各種花紋,族群不同所畫的花紋不同,所以就有了不同的“文”字。
金文字形延續甲骨文。人胸前描繪的花紋不僅用于區别其他族群,而且兼有美觀的功能。古人人身體上的花紋樣式多樣,有心形、水平的沙漏、燃燒的火苗、圓環形項鍊、十字架形、圓點等形狀,可見古人也很愛美,很時尚。
小篆字形豎長,筆畫圓轉,“人”站立的模樣保持基本一緻,隻是随着漢字的發展簡化,“文”字表示胸前的“花紋”逐漸消失了。
隸書延續小篆字形,隸書筆畫化,筆畫變得平直,一般取橫式。表征花紋的形象被淡化,已很難看出是個“人”形。
楷書延續隸書字形,更加規整、方正。有的“文”字把上面的點寫成了撇。
二、含義
《說文解字》:“文,錯畫也。象交文。今字作紋。”意思是說“文”字的本義是指“交錯畫的花紋”。在上古時期,我們的先人有“文身”的習慣,古書中也多有記載,如《禮記·王制》中說:“東方曰夷,被發文身,有不火食者也。”《莊子·逍遙遊》中說:“越人斷發文身。”《左傳.哀公七年》:“大伯端委以治周禮,仲雍嗣之,斷發文身,赢以為飾,豈禮也哉?……”子貢對吳國太宰伯嚭說:“周太伯穿朝服、戴朝帽實現周禮,仲雍繼承太伯作君主,他剪斷頭發、又在身上刺花紋,赤裸着身體作為裝飾,這是不合于禮的啊!”後因以泛指少數民族的裝束習俗。這裡的“文”字都是指“文身”。
随着時代的變遷,“文”的意義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後人就給“文”増加了“纟”偏旁,造出了新的形聲字“紋”,來表示“文”的本意:花紋。也就是說,“文”是“紋”的古字。因為“文身”是在身上描繪或刺出各種花紋,所以引申為“花紋”、“紋理”。《新序·雜事》裡說“屋室雕文以寫龍”,就是說在房屋裡雕刻出龍的花紋來。《莊子·馬蹄》裡說:“五色不亂,孰為文采?”《楚辭·九章·桔頌》裡說:“青黃雜糅,文章爛兮。”這裡的“文采”、“文章”(不是今天“文章”的含義)都是指顔色錯雜而形成的花紋。現代漢語中“水文”“天文”的“文”字也是指自然界中某些呈“紋路”狀的現象。“花紋”是有條理的,又引申為“文章”“條文”;“花紋”是賞心悅目的,又引申為“文采”“文雅”;古代文字是用刀刻的,是特殊的花紋、紋理,所以引申為文字。後由“文采”“文章”又引申出指有各種儀節組成的禮樂制度等一類古代文化。至于“文物”“文辭”“文武”等詞中的“文”字的含義都用的是“文”字的引申義。古代銅錢面上鑄文,所以一枚标準的方孔銅錢稱為一文錢。一兩白銀=1000文錢=一貫(吊)錢。
《說文解字序》說:“倉颉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蓋,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文”,在先秦時期就有文字的意思,“字”,到了秦朝才有此意。“文”指獨體字;“字”指合體字。籠統地說,都泛指文字。《說文解字》這個書名就表示了“文”隻能“說”,而“字”則可“解”的意思。也可以說“文”是“字”的父母,“字”是“文”的孩子。
“文”字還是部首字。漢字中由“文”組成的字,大都與“花紋”有關,如:紋、玟、紊、雯、斑、斓等。有些字雖然也有“文”字,但僅僅是形聲字的聲符,與其本義無關,如“汶”“蚊”“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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