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漢市彭女士在上班時間
因為出門挪了一下車
被主管罰跳蛙跳50下
原因是擅自離崗
彭女士介紹,自己在保利城雲廷7期售樓部上班,一般在上午9點之前正常到崗并且化好妝。到崗後,彭女士又出去幾分鐘,挪了一下車,銷售經理就以她擅自離崗為由,當着三十多個銷售同事的面,讓她穿着高跟鞋蛙跳。
後來,彭女士被罰蛙跳的第二天,售樓部就不讓她接待客戶,停了她的崗。
彭女士向公司反映這個情況,公司說這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彭女士被停崗了之後,沒有辦法接客戶,所以沒有辦法賺錢。而且她蛙跳之後,導緻肌肉拉傷,上下樓都很困難。
現在,彭女士希望銷售經理公開賠禮道歉,并且賠償這幾天的工資,以及精神損失費。
記者陪着彭女士去到了武漢保利城營銷中心,找到了對她作出處罰的胡經理。胡經理表示說:“處罰理由是擅自離崗,處罰有跳繩之類的,銷售經理都會有,案場規定就是這樣,我為什麼要賠禮道歉,又沒有對不起彭女士。”
采訪中,胡經理告訴記者,做出停崗的決定,因為彭女士在崗期間有躲在休息間睡覺,上班時間玩手機等行為。
随後,彭女士所在的第三方銷售公司的負責人蔡經理來到現場。蔡經理表示,他們銷售公司屬于乙方,胡經理所在保利城開發商是甲方,雙方是合作關系。對于彭女士的事情,蔡經理表示,不存在停彭女士的職,公司會對她另有安排。
蔡經理說:“我們的一些銷售行為肯定要受他們管轄,這個案場如果他們說停崗的話,我們不可能說讓彭女士再去接待客戶。目前是讓她休息幾天,休息幾天平緩一下子,再去另外一個項目報到。而且休息的這幾天,隻要正常打外勤卡就有工資。”
職場員工在遭遇這類體罰時,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湖北鑫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華表示:“上級主管對她不合理的責罰,我們是可以拒絕的。我建議她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護她的合法權益。”
來源: 黑龍江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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