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夫妻離婚後最關心的不是财産問題,而是子女的歸屬問題。很多人覺得,誰錢多,家庭條件好,就會判給誰。這種想法其實是錯誤的,法院通常會從以下這些方面去考慮。
争奪孩子撫養權之前,先進行自我評估。1、自己有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2、自己有沒有穩定的居住地?
3、自己有沒有時間陪伴照顧?
4、誰能帶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
請思考清楚後再往下翻。
法律條文中對于孩子撫養權的規定有哪些?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中規定了:
1、哺乳期的孩子,原則都是由母親撫養。
2、兩周歲以下,原則由母親撫養。例外:
a、除協商一緻,由父親撫養,且對子女無不利影響的;
b、母親患有嚴重疾病的(比如惡性傳染病);
c、母親有撫養條件但不盡撫養義務,父親請求撫養的;
d、因為其他原因無法随母親一起生活的。
3、兩周歲以上八周歲以下,父母均想養的,優先從下面幾點考慮:
a、喪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環境不利于成長的;
c、無其他子女,且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另一方嚴重疾病或不利于子女成長;
e、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
4、八周歲以上,雙方條件相當的情況下,考慮子女的意願。
法律規定的情形還是比較寬泛,我們再将重要的講詳細一點。
從年齡上,法律列舉的比較完整,那麼我們從時間、性别、能力來進行解析:
1、時間上。子女出生後,在不輕易改變孩子現有的生活成長環境為前提下,看與誰生活時間更長,誰近期跟子女居住時間長;(比如在離婚前的分居期間,孩子一直跟着女方住)
2、性别上。女孩2-8歲判歸母親的概率大于父親,男孩2-4歲判歸母親的概率大于父親,5-8歲判歸父親的概率稍大于母親。(這些數據是根據個案統計,不能代表全部,僅供參考)
3、能力上。住房條件、經濟收入、工作性質、文化程度、長輩健在、照料能力、教育能力。(不宜撫養的情況:愛賭博、有吸毒、傳染病、婚外情、家暴、虐待)
争取撫養權的證據如何收集?
1、2周歲以内,因為哺乳需要,跟随母親概率大,提供一些自己在家帶孩子的生活照作為證據就差不多了。2、2-8周歲這個證據就複雜了。
a、不同年齡段的生活照。比如:生日、節假日、旅遊的照片或視頻,可以轉發朋友圈記錄,鄰居提供的證人證言等;
b、為孩子在教育、醫療上付出的證據。比如:參與孩子學校活動的照片,家長會的照片,家長群裡的聊天記錄,學校出具的接送證明,老師的證人證言,購買學習用品的清單及發票,就醫、疫苗記錄等
c、證明自身的條件優秀的證據。比如:有房有車,收入證明,學曆證明等。
d、對方不适合撫養孩子的證據。比如:愛賭博也不着家、有吸毒、傳染病、婚外情、家暴、虐待等對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證據。
3、8周歲以上的證據可參考2-8周歲的證據 孩子自己的意見。
特别提醒:通常情況下,孩子是家裡老人帶的多。如果夫妻雙方門當戶對,條件都差不多,且孩子與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感情深厚,這時候會考慮下老人的意見,審查下老人協助撫養孩子的能力,那麼可以作為優勢條件來争取孩子撫養權。
來源:法律公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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