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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和個人關系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20 16:36:51

“父母在,不遠遊”語出《論語·裡仁》,常被現代人當做安于現狀的借口,失去了進取之心;更有甚者,将之看做自身碌碌無為的遮羞布,詭辯之為盡孝道,實在大謬。此語多被誤解為:父母尚在,定要承歡膝下,使其盡享天倫;萬不可肆意遊玩,忘記奉養父母。

儒家文化和個人關系(被誤解的儒家思想)1

其實,之所以有這樣的誤解,是人們長期以來斷章取義的結果。這樣一句常被挂在嘴邊的話,隻是原文中的前半句,完整的應該是“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着重講一下“遊必有方”。

“方”作何解?翻遍各種資料,無外乎三種:

一是“方向、路線”。《禮記·玉藻》雲“親老,出不易方,複不過時”;朱熹注解此句時,稱“如已告雲之東,則不敢更雲西”。

二是“固定所在”,通“常”。東漢儒學經學大師鄭玄注謂“方猶常也”;《禮記·曲禮》“夫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南朝儒學家黃侃便引用此句作為注解。

三是“方法”。此“方法”又作二解,其一,安身立命之法;其二,安頓父母之法。前者是牛澤群的看法,他認為孔子借此隐晦批評避世隐者,未免過于附會;後者是南懷瑾的意思,卻又過于簡單化。

關于這三種解法,個人偏向于第一種。字面上講,“方”就是“方向路線”之意,父母尚在,若要遠遊,定要告知去向,免其挂心。引申開來講,“方”實則是要明白自身的方向,如何“立身立命立德”。

曾周遊列國十四年的孔子,絕對不是迂腐之人,他反對的不是“遠遊”,而是“遊而不告”。所以,父母絕對不是我們裹足不前的包袱,而是我們“遠遊”的動力和責任。

以一首詩個人很喜歡的遊子詩作為結語。

《渡漢江》·宋之問

嶺外音書斷,經冬複立春。

近鄉情更怯,不敢問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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