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陽避雨的方法有很多種
但在車上違規加裝擋風罩
遮陽篷(傘)等裝置
不僅對自己還會對他人的行車安全
帶來極大影響
@遂甯非機動車和摩托車車主
如果你的車也“打傘、帶篷”
那就要小心了
因為4月21日起
遂甯交警
将對這種行為“動真格”!
交警依法拆除非機動車上的遮陽傘。(資料圖)
3月22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維護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人身财産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機動車登記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在市城區建成區範圍内開展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據了解,此次整治内容主要為摩托車和非機動車違規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等裝置。從即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已加裝有擋風罩、遮陽篷(傘)等裝置的摩托車和非機動車車主及駕駛人應當主動拆除恢複原狀。2021年4月21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将會同相關執法部門對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等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對逾期未拆除的,一律責令恢複原狀,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凡是存在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或其他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将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遂甯公安交警
緻廣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廣大市民朋友:
近年來,摩托車、電動車以其經濟、便捷、環保等特點,成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部分市民私自違法在車上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等裝置,看似實用,實則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為預防和減少因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等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遂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自2021年4月21日起,在市城區建成區範圍内開展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2021年4月21日以前,已加裝有擋風罩、遮陽篷(傘)等裝置的摩托車和非機動車車主及駕駛人請主動拆除恢複原狀。逾期未拆除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一律責令恢複原狀,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拒不配合、阻礙執法的違法行為人将依法依規嚴厲打擊。
為切實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産安全,請積極配合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不乘坐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的車輛,做自身安全的守護者、做文明城市的維護者。
遂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1年3月22日
遂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于整治摩托車和非機動車
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等違法行為的通告
為維護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人身财産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機動車登記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遂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在市城區建成區範圍内開展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現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等裝置。
二、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已加裝有擋風罩、遮陽篷(傘)等裝置的摩托車和非機動車車主及駕駛人應當主動拆除恢複原狀。
三、自2021年4月21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将會同相關執法部門對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加裝擋風罩、遮陽篷(傘)等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對逾期未拆除的,一律責令恢複原狀,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四、對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或其他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将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來源:全媒體記者 呂苗
來源: 遂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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