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診所需要哪些條件才能開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上海市動物防疫條例》《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動物診療機抅管理辦法》、《上海市獸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寵物診療機構通用技術條件》(DB31/T327-2004)等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單位、個人或征得市外資委同意的外商獨資、合資機構均可申辦寵物診所:,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寵物診所需要哪些條件才能開業?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上海市動物防疫條例》《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動物診療機抅管理辦法》、《上海市獸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寵物診療機構通用技術條件》(DB31/T327-2004)等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單位、個人或征得市外資委同意的外商獨資、合資機構均可申辦寵物診所:
1.具有與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相适應的固定場所,寵物診所要求100平方米以上,寵物醫院要求200平方米以上,并符合公共衛生要求。
2.具備相關資格的獸醫工作人員,寵物診所要求2名以上,寵物醫院要求的4名以上,以及一定數量的獸醫助理人員。
3.具有獨立的候診區、診療區、手術室、化驗室、藥房及隔離病房等區域,寵物醫院要求分設内、外科。
4.具有與開展動物診療活動相适應的設施和必備的獸藥。
5.具有病曆登記、疫情報告、處方藥物、消毒和無害化處理等管理制度。
具備了上述條件,即可向上海市農業委員會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廳審辦。(地址:仙霞西路779号聯系電話52161321)
審辦應提交以下資料:
1. 書面申請報告。
2. 填寫好新辦動物診療機構預審登記表。
3. 經營場所産權證、租賃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4. 診療場所平面規劃布局圖。
5.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和複印件)。
6. 執業獸醫師注冊登記表和助理執業獸醫師備案登記表。
7. 執業獸醫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明、聘用合同(原件和複印件)。
通過預審公示後,應補充遞交以下材料:
1. 填寫好的動物診療許可證申請表。
2. 執業獸醫健康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 診療設施、設備清單。
4.人員崗位責任制、處方藥管理制度、衛生消毒制度、重大動物疫情報告制度、無害化處理制度。
5.病曆卡、處方單、化驗單、診療協議書等樣本。
6.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協議(原件和複印件)。
經驗收審查合格,核發《動物診療許可證》。憑《動物診療許可證》向所在地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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