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說的是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帕累托最優 。
一、文章中用帕累托最優分析了門當戶對的合理性: 帕累托最優以提出這個概念的意大利經濟學家維弗雷多•帕累托的名字命名,現在,帕累托最優已成了經濟學的理想境界的代名詞,它是指資源分配的一種狀态,在不使任何人境況變壞的情況下,而不可能再使某些人的處境變好。 運用到婚姻關系中,資源最佳的配置模式應該是社會中每個适齡男女都達到帕累托最優。
所謂帕累托最優,就是指這樣一種狀态:在不使其他人境況變糟的情況下,而不可能再使另一部分人的處境變好。如果一種變革能夠使沒有任何人處境變壞的情況下,至少有一個人處境變得更好,我們就把這個變化稱為帕累托改進。一般地說,如果一個社會的現狀不是處在帕累托最優狀态,就存在着帕累托改進的可能。相應地,如果沒有任何帕累托改進餘地,就意味着現狀已經達達到了帕累托最優的狀态。
做一個簡單的模型:假設男婚前的生活質量用X表示,某女婚前的生活質量用Y表示,婚後一起生活,婚姻帶來的共同所得為一個常量m,他們共同擁有雙方的資源,婚後的每人所得分别是(X+Y+m)/2 。
A、如果是一對門不當戶不對的人,就是說X、Y相差很大。假設X=3,Y=9,則婚後的個人所得為(3+9+m)/2。 當m<6時,婚後個人所得小于9。此時Y的狀況變糟了,她對婚姻是不滿意的。 當m=6時,婚後個人所得等于9。此時X得到帕累托改進,Y不變,此時,Y對婚姻不是很積極。 當m>6時,婚後個人所得大于9。此時X、Y都得到帕累托改進,皆大歡喜。 所以,兩人的婚後所得至少要達到6,才能維持穩定的婚姻。
B、如果是一對門當戶對的人,假設X=Y,那麼,隻要m>0,兩者都能得到帕累托改進。 在這個模型中,m是最有意思的一個常量,它的大小取決于負向搭配的成功與否。本來一加一隻能等于二,但有了這個m,人類才前仆後繼、心甘情願地跳入婚姻的圍城。 如果兩個都擁有較高生活質量的人結合,那麼兩人帕累托改進的可能性極大,就越能實現個人效用的最大化,而與境況稍差的人結合的話,則可能導緻個人效用的減少。因此,從整體上看,門當戶對的選擇是較符合邏輯的。
不難看出,門當戶對的人更易從婚姻中得到滿足。寶玉、寶钗婚後的甜 讓鳳姐兒都羨慕是有目共睹的。如是,則曾經被我們看來過時與老套的“門當戶對”的觀念,自有其曾經存在的合理性。今天的人們,雖然擺脫了種種舊習俗的束縛,卻一而再地止步于熱戀之後的婚姻門前,想來也正好印證了現象背後成本與收益的影響的影響關系吧。
二、對文章觀點的幾點質疑。 首先帕累托最優是 經濟效率和收入分配的研究理論,運用于受衆多因素影響的婚姻關系中,難免有失偏頗。再次關于生活質量的模型公式是不成立的。婚後每人所得不等于(男方婚前生活質量 女方婚前生活質量 婚後共同所得)/2,因為因結婚而産生的所得女共同所得外,男女雙方因對婚姻的經曆、體驗和期待的不同而獲得的生活質量的改變一定會有差别,當然包括物質層面和精神層面。
我認為婚姻的穩定性更多的取決于幸福感的提升,而不是單純生活質量的提升,比如,雖然門不當戶不對,但各有優勢,且能優勢互補的男女雙方的婚姻更容易獲得安全感和穩定性。因此我認為婚後每個人的所得應當是:y=每個人婚前生活質量m 婚後生活質量的改變量x。前者是己知量,後者是未知量,而這一未知量随男女雙方及兩個家庭的現實改變與磨過程而改變,隻要兩個人的這個變量非負,婚姻便可維持而穩定,當x>o時,數值越大,婚姻越幸福,許多潛力股婚姻就印證了這一道理。當然兩個人的這個正值改變量越接近,婚姻的成就感就越相同,婚姻生活越和諧美滿,反之如果當有一方的x<o時,就會産生對婚姻的失望,數值越大,越沮喪,如果兩方均為負值且越來越大時,婚姻就離解體不遠了。
因此深陷圍城的男女要以提高對方婚姻改變量的正向值為己任做出努力。隻要雙方目标一緻,婚姻生活便能幸福長久。
原創作品,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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