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一趟菜場,93歲的李奶奶摔成多處骨折,左肩甚至還換了一個人工關節。李奶奶覺得自己太冤了,便将農貿市場的經營者、管理者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16萬元。
近日,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結了此案。
9旬老人被菜場小闆車絆倒多處骨折
八級傷殘,索賠16萬餘元
李奶奶住在西湖區,身體一向硬朗,經常會去小區對面的農貿市場買菜。這個農貿市場在二樓,有樓梯上下,爬樓梯上二樓,對李奶奶來說,不在話下。
事情發生在今年6月5日早上7點多,李奶奶和往常一樣走上了農貿市場二樓,但在走向攤位時,突然“嘭”得一聲巨響,李奶奶摔趴在了地上。
絆倒她的是樓梯口過道上放着的一輛平闆小推車,當時,一位陌生女士馬上跑過去扶起李奶奶,并扶到一旁坐下。
這麼一摔,對年輕人來說也許問題不大,但李奶奶的情況卻不太好,當場被送醫院就診。經檢查,她的左肩關節脫位,左側肱骨外科頸、大結節粉碎性骨折,左側肩胛骨喙突骨折,左側第三前肋骨折。李奶奶因此住院治療,左肩還換了上一個人工關節,原有的關節功能完全喪失。後經鑒定,李奶奶為八級傷殘。
李奶奶認為,農貿市場的經營者、管理者對市場的安全負有管理責任,因他們未盡到管理者的安全保障義務緻她受傷,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法庭上,李奶奶要求兩被告賠償她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6萬餘元。
被告認為不應承擔全責
法官實地勘查還原現場
這錢該不該賠?兩被告有些意見。
兩被告認為,李奶奶上二樓時市場裡并不擁擠,二樓樓梯口距離最近攤位也有三到四米遠,推車雖然放在樓梯口,但緊靠護欄且推車體積較小,在隻有李奶奶一人通行的情況下,即便放置不當,也幾乎不會影響李奶奶的正常通行。
加上李奶奶年事已高,出行應由成年子女陪同,上二樓時她未盡謹慎注意義務造成摔傷後果,她自己也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不應該由兩被告承擔全部責任。
推車擺放在樓梯口,對行人通行到底有沒有影響?為查明事實,承辦法官在審理期間去了一趟農貿市場。法官先找來一輛一樣的手拖車,比照着事發時的監控還原了現場:将拖車把手放置在緊靠樓梯扶手一側,車體與台階基本呈垂直角度,外緣與二樓欄杆最外側基本齊平。
經過現場測量,确定此處樓梯通道寬度為1.9米,導緻李奶奶跌倒的手拖車外側長度為87厘米,寬度為59厘米,拖車下沿離地面高度為14厘米,上沿離地面高度為18厘米。法官發現,若行人正常沿扶手一側上樓,需要立即注意到該拖車的存在并往外走幾步,加大行走的轉彎角度,才能避開該拖車。
行人自身有責任嗎?責任比例該怎麼分?
菜場承擔60%的責任,賠償9.6萬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農貿市場的經營者未及時清理過道上的拖車,也未舉證證明他們采取了定時巡查等必要措施預防或消除此類安全隐患,應認定其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對李奶奶摔倒受傷的結果負有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而對于李奶奶而言,其已年逾耄耋,對危險的控制能力減弱,在上下樓梯時應更加注意地面狀況,維護自身安全。李奶奶因未充分觀察而導緻被拖車絆倒受傷,應認定其未盡到合理的謹慎注意義務,她對自身損害後果的發生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關于雙方的責任比例問題,法院認為,考慮到農貿市場一至二樓樓梯一側為牆,一側為扶手,一般人的行走習慣是沿着扶手向上,并從靠扶手的一側轉彎進入市場二樓。
然而案涉拖車放置在了樓梯口,車體高度又較低,對靠扶手一側上樓的行人來說,拖車極易處在視覺盲區。加之從現場勘查情況來看,這輛拖車表面髒污,車闆的顔色與地面存在色差較小,這就意味着行人一上樓,能及時發現拖車并避開的可能性也進一步降低了。
此外,事發時的監控顯示,除案涉拖車外,市場攤位間的通道上亦堆放有雜物和桌椅等,足見該市場在管理上存在瑕疵。
最終,西湖法院審理确定李奶奶對其自身損害承擔40%的責任,農貿市場舉辦者和經營者承擔60%的責任,一審判決被告方賠償李奶奶9.6萬餘元。目前,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條鍊接
承辦法官在審理中注意到,這個農貿市場之前還有過一次類似的民事糾紛。因農貿市場樓梯上有較大面積的積水,一中年顧客提着菜下樓時踩到樓梯上的積水滑到,造成胸椎骨折。後法院判決,農貿市場需要為此擔責3成。
“市場經營方應該考慮到各年齡段顧客的實際情況和特殊需求,不能以受害人年事已高為由,減輕其作為公共場所經營者的安全保障責任,應考慮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提供更安全、便捷的購物環境。”承辦法官表示。
法條鍊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同時,《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第十九條也規定,市場舉辦者應履行“保證場内通道暢通,場外周邊環境整潔”等經營管理職責。
通訊員西法記者王豔穎 視頻 俞磊
來源: 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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