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區分為管理崗、專技崗、和工勤崗,按照人社部下發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取消原來的身份管理,改為崗位管理、全員聘用,三個崗位之間隻要滿足轉崗條件,是可以相互轉崗的,這一點在政策層面是不存在任何障礙的。
不過在實踐中,各地情況不一,各自依據國家層面的規定,細化制定了各自的崗位轉任辦法,專業技術人員想要提任到管理崗位擔任相應的職務,必須要滿足一般條件:
由上條件可知,中級職稱競聘管理崗八級(副科)肯定沒問題,專技人員競聘管理崗位一般的原則是必須聘任到崗,才能計算相應等級的聘任時間。因此對照題主個人情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已取得中級資格但未聘任,這種情況嚴格來說是不符合競聘條件的。因為沒有聘任到中級崗位上,就沒有中級資格的任職經曆。當然,可以按照5年期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參加競聘,但如果管理崗科級崗位職數較少的情況下,此類競聘并不具備優勢和優先權。
當然,也有的地方在崗位轉換時執行政策比較寬松,對于職稱評聘并未嚴格按照任職資曆和技術等級,人社部門對此也未作過多要求。而最終是否嚴格落實,還得看本單位方案制定和上級主管單位總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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