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現在的快遞公司除了順豐、京東、德邦、蘇甯、天貓超市以外其他的快遞全部都是放在代收點,給客戶發一個短信之後就讓客戶去自己拿。
對于我們這種以網購為主的家庭來說,實在是太不友好了。
我家裡有老人、有小孩,經常需要做家務。每個快遞代收點都距離我家有1千米到2千米的遠。這個距離比較尴尬,開車很麻煩,沒有地方停車。騎自行車需要掃碼,還需要走到很遠的地方去還車。
所以我就想出了一個方法。每次收不到快遞,我就說快遞員沒有配送,去快遞公司投訴他們。後來發現這個方法不太奏效,因為快遞公司對于快遞員不将快遞投放到用戶家裡是默認的。偶然一個機會,我聽快遞員和快遞公司打電話說。他們的投訴不是百分百生效,幾乎是投訴5次到10次才會處罰一次。一次也就是100元,灑灑水了。
氣憤不已,原來我一直以為的快遞公司能夠秉公執法都是錯覺,快遞公司和快遞員才是一條心。
我就想到了去查找到底有沒有法律管管這些快遞員,管管快遞這個行業。
皇天不負苦心人,我找到了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其中有六大闆塊:
郵政業用戶申訴處理辦法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相關規定
郵政普遍服務标準相關規定
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範相關規定
其中對于快遞行業應該做什麼、這麼做、做到什麼标準?做不好怎麼辦……都有詳細的描述、申訴指導、申訴電話、後期監督執行都有一系列的規定。
原來不是沒有法,是我們不知道法,不是無處投訴申訴,是我們不知道申訴。
然後我就按照指導流程投訴,先打12305,然後講明哪家快遞公司,因為什麼事情投訴,把我的要求告訴他們,最後就等待處理結果了。
果然不到2個小時,就有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聯系我,而後處理結果也很明顯,以後我的所有快遞都送貨上門,如果家裡沒有人也會打電話确認後放在物業公司辦公室代收。這樣就方便多了,也真真正正地解決了我的問題。
通過這件事情,我深刻了解到我們國家不是沒有法律,也不是法律不完善,主要就是我們人太多,總有個别人鑽空子,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最終劣币驅逐良币,所有快遞員集體擺爛、比爛。
所以遇到任何事情,隻要我們較真一點,那麼最終的結果一定會是好的。
人間正道是滄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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