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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好景,無過于此時。
自然對人的恩寵,也以此時為最深厚了。
春
文丨豐子恺
春是多麼可愛的一個名詞!自古以來的人都贊美它,希望它長在人間。詩人,特别是詞客,對春愛慕尤深。試翻詞選,差不多每一頁上都可以找到一個春字。後人聽慣了這種話,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實際上沒有理解春的可愛的人,一說起春也會覺得歡喜。
這一半是春這個字的音容所暗示的。
“春!”你聽,這個音讀起來何等铿锵而惺忪可愛!這個字的形狀何等齊整妥帖而具足對稱的美!這麼美的名字所隸屬的時節,想起來一定很可愛。然而實際上春不是那麼可喜的一個時節。我積三十六年之經驗,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帶雪開了,說道是漏洩春的消息。但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實際上雨雪霏霏,北風烈烈,與嚴冬何異?所謂迎春的人,也隻是瑟縮地躲在房栊内,戰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罷了!
再遲個把月罷,就像現在:驚蟄已過,所謂春将半了。住在都會裡的朋友想象此刻的鄉村,足有畫圖一般美麗,連忙寫信來催我寫春的随筆。好像因為我偎傍着春,惹他們妒忌似的。
其實我們住在鄉村間的人,并沒有感到快樂,卻生受了種種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2-17攝氏度,編者注)之間。一日之内,乍暖乍寒。
暖起來可以想起都會裡的冰淇淋,寒起來幾乎可見天然冰,飽嘗了所謂“料峭”的滋味。天氣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門,幹燥的鞋子往往拖泥帶水歸來。
“一春能有幾番晴”是真的;“小樓一夜聽春雨”其實沒有什麼好聽,單調得很,遠不及你們都會裡的無線電的花樣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沒有給我們一點舒服,隻教我們天天愁寒,愁暖,愁風,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風雨!”
春的景象,隻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實際而明确的。此外雖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約模糊,要仔細探尋,才可依稀仿佛地見到,這就是所謂“尋春”罷?
有的說“春在賣花聲裡”,有的說“春在梨花”,又有的說“紅杏枝頭春意鬧”,但這種景象在我們這枯寂的鄉村裡都不易見到。即使見到了,肉眼也不易認識。總之,春所帶來的美,少而隐;春所帶來的不快,多而确。
詩人詞客似乎也承認這一點,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詩詞中的常談麼?不但現在如此,就是再過個把月,到了清明時節,也不見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極樂。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斷魂”呢。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實際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實際,一年中最愉快的時節,是從暮春開始的。
就氣候上說,暮春以前雖然大體逐漸由寒向暖,但變化多端,始終是乍寒乍暖,最難将息的時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響完全消滅,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銀爬到“溫和”上,正是氣候最溫和的時節。
就景色上說,春色不須尋找,有廣大的綠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詞雲:“杜宇一聲春去,樹頭無數青出。”原來山要到春去的時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
我覺得自然景色中,青草與白雪是最偉大的現象。造物者描寫“自然”這幅大畫圖時,對于春紅、秋豔,都隻是略蘸些胭脂、硃磦,輕描淡寫。到了描寫白雪與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顔料,用刷子蘸了鉛粉、藤黃和花青而大塊地塗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
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點染法,又好象是塞尚風景畫的“色的塊”,何等潑辣的畫風!而草色青青,連天遍野,尤為和平可親,大公無私的春色。
花木有時被關閉在私人的庭園裡,吃了園丁的私刑而獻媚于紳士淑女之前。草則到處自生自長,不擇貴賤高下。
人都以為花是春的作品,其實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幾人?草則廣泛地生長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衆的欣賞。這種美景,是早春所見不到的。那時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滿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須到了暮春,枯草盡去,才有真的青山綠野的出現,而天地為之一新。
一年好景,無過于此時。自然對人的恩寵,也以此時為最深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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