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駕駛行為屬于闖紅燈?網傳标準為共計記錄「三張照片」才能形成證據鍊,照片分别為越線、行駛、過線。這種說法是沒有錯誤的,不過隻是常見駕駛行為中的一種:越線停車後是否做出更多動作,這也是決定是否闖紅燈的參考!
标準:汽車前後輪同時駛過停車線,并未達到前方路口的停車線!理論上隻有前輪過線并不屬于任何違章駕駛行為,很多車輛在第一排起步時會選擇前輪過線,尤其是大型車輛為提升車流的整體通勤速度總會這麼操作;這點也可以印證前輪在紅燈時壓線或過線都是沒有問題的,但一定要掌握好後輪和線的關系。
判定越線停車隻需要兩張照片,第一張為前輪越線,第二張為整車越線并停止。這條“證據鍊”隻能說明車輛停錯了位置,并能說明其他什麼了;但如果在越線後倒車則有可能激活監控拍攝第三張圖片,至于停車後再往前開也是有這種可能的,至此基本可判定為「闖紅燈」——即使複議也沒有作用。因為停車後再挪車屬于主觀駕駛行為,在紅燈期間動車就是錯誤的了。
嚴格定義闖紅燈行為,其本質隻是比「越線停車」多出“過線動作”,但性質如上文所述為【主觀操作】。所以隻要圖片記錄能定性為闖紅燈,這種行為就會受到處罰;至于判定性質是由“海燕系統”進行智能甄别,比如三步動作都在紅燈時間内則必然會被記錄,不過還有一種特殊情況。
回到「越線停車」話題:紅燈時越線、綠燈時過線,隻要過線後車輛的位置不固定則可定義為闖紅燈。反之隻要紅燈期間車輛的位置沒有移動,在綠燈點亮後【起步駕駛】則屬于越線停車了——關鍵點在于是否停穩以及是否挪車,這就是問題的所在。
越線停車駕駛證記2分,不處于罰金。
闖燈是為駕駛證記6分,處200元罰金。
總結:越線停車是比較常見的違章行為,想要不面對面對更高标注的處罰就要穩穩停住,除非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才可以挪車(在指揮下挪車不影響定性)。至于闖紅燈自然是不應該的,不論是機動車、非機動車還是行人;不過在避讓特殊車輛時可以正常闖紅燈,比如救護車或消防車,這種行為不僅不會被處罰而且是鼓勵的。
編輯:天和Auto-汽車科學島
責編:天和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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