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8月23日,2名全副武裝的劫匪闖入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一家大銀行,扣押了4名銀行職員長達130多個小時。對峙了6天後,警方用催淚瓦斯将劫匪和人質驅趕出來。令人驚訝的是,人質居然将劫匪圍起來,保護他們走出,并與警方發生激烈對抗。
之後在法庭上,4名人質都拒絕作出對劫匪不利的證詞,他們對劫匪表示強烈的理解和同情。1名女性人質甚至愛上了其中1名劫匪,并在他服刑期間與其結婚。
社會科學家深入研究後發現,這種被害者對加害者産生好感、依賴、甚至幫助加害者的行為,并不是一個特例,而是廣泛存在于人類曆史的很多事件中,如集中營的囚犯、戰俘、受虐婦女等身上,經常發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被害者産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通常需要4個條件:
1、被害者切實感受到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脅。
2、被害者認為自己不可能逃脫。
3、被害者被隔絕,僅能受到加害者單方面的信息。
4、加害者有對被害者小恩小惠的行為。
被害者的心理行為也會經曆4個過程:
1、恐懼
2、害怕
3、同情
4、幫助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告訴我們一個殘酷的現實————人,是可以被馴服的。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究竟是一種病态的心理疾病?還是人類面臨威脅的一種正常自我保護措施?在人類互相征服的曆史進程中,很多被征服者都或多或少的表現出順從和依賴。舉一個我們中國學生很熟悉的例子,便是“軍訓”。
軍訓期間,學生們被限制自由、被“粗暴”對待,但軍訓結束時,多數學生都會對教官産生好感,并依依不舍。
我也傾向于将其作為人類在特殊環境下的一種正常征狀,而不作為一種心理疾病,并将其寫作“斯德哥爾摩綜合征”,而不是“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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