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女部不同年齡段的稱謂?漢語是世界上最為豐富的語言之一僅就詞彙而言,無論是單字還是詞彙,其數量之巨是其他語言不能望其項背的比如對人的稱謂,就有數百種之多這也是其他語言所遠不能及的,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說文解字女部不同年齡段的稱謂?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漢語是世界上最為豐富的語言之一。僅就詞彙而言,無論是單字還是詞彙,其數量之巨是其他語言不能望其項背的。比如對人的稱謂,就有數百種之多。這也是其他語言所遠不能及的。
稱謂是漢語詞彙中的一個重要分支。我們單就現代社會中的夫妻稱謂,來看看語言的約定俗成現象。
先談結婚之前的稱謂。
男女結婚之前的交往活動,稱之為“戀愛”。戀愛的雙方,很早之前,互稱“對象”。所以,“對象”是一個共體名詞,不體現性别。那時的戀愛活動,一般有三種說法:談對象、處對象、搞對象。就事論事,狹隘理解,“談對象”的“談”,似乎重言語交流溝通;而“處對象”的“處”則重在“處”,即相互往來共事,這似乎比“談”更進一步;而最流行的說法,居然是“搞對象”。“搞”字是五四新文化運動後才出現的一個字,但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極高 ,亦正亦邪,雅俗共賞,神通廣大,是一個一舉就能鋪開中國人說話版圖的萬能動詞。就“搞對象”而言,雖然也有戀愛的男女雙方彼此交往相處 的意思,但似乎又有側重追求者一方想方設法要得到對方的意味。當然,它也是一個共體名詞,但又似乎多了那麼一點點的内涵。
再往後,“對象”逐漸演變為了“朋友”。不過,戀人之間互稱,是必須加性别(男或女)的。如果男女二人互稱對方為“朋友”,那還就是普通的男女關系;而隻有男女互稱“(男、女)朋友”,才是戀人關系。但我們發現,如果男女一方稱對方為“(男性/女性)朋友”,則在表義上和互稱“朋友”幾乎無異,隻不過是在說明彼此關系(朋友)的同時,又強調了性别(男/女)而已。
這麼一看,問題也就來了。同樣強調性别(男/女)、(男性/女性),和“朋友”一詞組合後,意思卻大有不同。本來,“男/女”和“男性/女性”在詞義上并無二緻,但一旦和“朋友”結合組成新詞,則意思便截然不同。一個人說另一個人是自己的“男性朋友”或“女性朋友”,其中就有兩個信息:一個是性别,一個是關系。同樣,一個人說另一個人是“男朋友”或“女朋友”,雖然也強調性别(男/女),雖然“男/女”和“男性/女性”在詞義上沒有區别,但各自和“朋友”組合為新詞後,意思卻大不相同。“男朋友”和“男性朋友”不是一回事,“女朋友”和“女性朋友”也全然不同。這從語言學理論上來看,就是一種典型的約定俗成。
至于夫妻的稱謂,那就更多了。這要和說話的語境聯系起來看,不同的階層、職業、身份、地位等等的因素,造就了夫妻的不同稱謂。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不會稱其丈夫為“先生”,而她的丈夫也不會稱其“夫人”或“太太”。而且,有的稱謂,隻能旁稱(和别人對話),不能對稱(稱呼對方),比如“愛人”,隻能在和别人對話之時,才能說“愛人”如何如何,當你面對妻子時,卻不能直呼“愛人,你回來了?”這也同樣沒有為什麼,沒有啥道理可講。
而夫妻之間的稱呼,更為普遍的是“老公”“老婆”。這是舊時就有而一直沿用至今的稱謂。這中稱謂,其語義重點在于“公”和“婆”二字,而不在于“老”。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這個“老”字,不帶有年紀大的意味,也不同于“老李”“老陳”之“老”,應該和“老虎”“老鼠”之“老”一樣,是這種特殊的合成詞中,隻表音不表義的前綴。
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我國開始大規模公私合營的時期,有一種類似于今天人們所謂之“夫妻店”的一種模式,人們稱這種店為“夫妻老婆店”。從名稱上看,這個店名就顯得有點不平衡:一頭沉。既然是夫妻二人共同經營打理,為何不叫“夫妻老公老婆店”?或者“老公老婆店”?店名中,“妻”即“老婆”也。叫“夫妻老婆店”,豈不是疊床架屋、重複贅餘?不能解釋,也解釋不了,習慣使然。
不禁又想到了與之相關的另一個詞:老闆娘。夫妻二人共同經營一個小店,如果丈夫是小店的“老闆”,則其妻就會被人稱為“老闆娘”。“老闆娘”三字不是偏正結構,否則就會被誤解為“老闆的娘”。反之,如果一個夫妻店的老闆是妻子,那麼,她的丈夫又該如何稱呼?反正肯定不會稱呼為“老闆爹”的。這也就是說,漢語詞彙中,存在着一種不對應關系,這種關系的形成,有曆史的原因,也有習慣使然的成分,且後者的因素更為重要與突出。
在語言學上,這種長期以來人們習慣使然的語言現象,就叫——約定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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