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個稅稅率調整日期

個稅稅率調整日期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21 08:14:08

個稅稅率調整日期(個稅最高稅率提高至50)1

董明珠的建議華說

最新一期的央視财經《對話》欄目采訪了8位知名企業家,均是行業的表表者。訪談中,每人各自談論了對所在行業和經濟形勢的觀察和思考,大抵中規中矩,唯獨人稱“董小姐”的格力電器主事者董明珠的一番話“出圈”了,在輿論場引來不少議論。這也并不出人意表之外。這些年來,“董小姐”多有驚人之語,每每招緻頗多争議,是輿論場上的常客和明星。

此番“出圈”的言論,是董明珠建議“富人多交稅”,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加大到50%或55%”。董明珠說,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作為人大代表,她将在會上再次提出建議,提高工薪階層的稅收起征點。她說,而今消費疲軟,要鼓勵人們消費,“第一、就企業而言,能保證他們收入是穩定的,不會說因為企業的好壞,讓這批人突然沒有收入了;特别是90後的孩子都30歲了,他們也都開始成家立業,孩子才兩三歲,靠他的工作在支撐這個小家庭。”第二個要減少稅負,把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高到一萬塊錢,按照一年十二萬塊錢計算,每年大概能增加近七八千塊錢的收入,可以增加消費能力。“那國家的稅收怎麼辦?富人多交稅!(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最高稅率是45%,我們能不能再把稅率加大到50%,甚至55%?因為共同富裕,你收入那麼多錢,多交點稅,這個稅收做社會上的公共服務上面的支援,那這個社會我覺得就會變得非常好!”

個稅稅率調整日期(個稅最高稅率提高至50)2

圖片來自網絡

個稅稅率調整日期(個稅最高稅率提高至50)3

圖片來自網絡

簡而言之,董明珠準備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交的這份議案,有兩個要點:其一,将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至一萬元。這一點,過去幾年中她已經多次提及;其二,提高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從目前的45%提至50%%乃至55%。這一點,她過去沒有提到,是新添加的。

“元芳,你怎麼看?”不知道元芳怎麼看,以餘觀之,董明珠的這份議案,從經濟邏輯看,一對一錯。且分而論之。

董明珠這份議案的第一個要點,是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原因她也說得很明白,是為了促進消費——“把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高到一萬塊錢,按照一年十二萬塊錢計算,每年大概能增加近七八千塊錢的收入,可以增加消費能力。”消費跟着收入或财富走。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意味着少繳稅,也即是意味着收入增加。這增加的收入,是可預期的持久性收入,會帶來消費支出的增加。是對的。這一點,米爾頓·弗裡德曼解釋得很清楚了,無需多說。

但是,這份議案的第二個要點,即提高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是否能讓“富人多交稅”,進而讓社會變得更美好?回答是,不能!

按照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2018年第七次修訂通過),國内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計有九大項,分别是(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财産租賃所得;(八)财産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其中,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分别計算個人所得稅。重點來了:(一)綜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經營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租賃所得,财産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這是說, 3%- 45%的超額累進稅率覆蓋的個人所得,僅限于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這四項綜合所得,而這基本上不是所謂“富人”的收入來源。富人的主要收入來源,是其配置的各類資産的增值,比如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租賃、轉讓所得等等,其适用的是20%的單一稅率。又有富人采用“零年薪”、“一元年薪”之法繞開個人所得稅,一應開支通過公司走賬,以公司所得稅替代個人所得稅。無他,企業所得稅率為25%。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15%,遠低于個人所得稅應稅稅率。因此,即便将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提至50%,或者55%,甚至更高,也無濟于事。“富人多交稅”雲雲,不過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白忙活。

那麼,直接開征針對性的“富人稅”如何?有人實踐過。2012年,奧朗德入主愛舍麗宮,其開出的“拯救法國”的藥方之一,便是開征“富人稅”。結果如何呢?大量的法國富人聞風而逃,其中最為著名的人物,是法國奢侈品巨頭路易威登(LV)的首席執行官貝爾納·阿爾諾和大鼻子情聖德帕爾迪厄,前者申請加入比利時國籍,後者加入了俄羅斯國籍。當其時也,法國富豪之集體“跑路”現象,為全球所“圍觀”。法國《世界報》不無嘲諷地說,“200年前法國貴族逃離祖國是因為斷頭台,現在他們逃離的是法國的稅收。”顯而易見,“跑路”是富豪對“富人稅”的回擊。這回擊看似消極,卻是有力的:開征“富人稅”的目的,是為了從這些富豪身上拿到更多的稅收,但這些富豪被逼之下選擇“跑路”之後,卻連原有的稅收都收不到了!“富人稅”的手段與目的之間,願望與結果之間,南轅北轍背道而馳。

又或者,對富人消費的物品加征稅收如何?也有人實踐過。1990年,美國國會針對遊艇、私人飛機、皮衣、珠寶和豪華轎車之類的物品通過了一項新的奢侈品稅。該奢侈品稅目标明确,理由充分:一般而言,隻有富人才能買得起這類奢華的東西,因此對奢侈品征稅顯然是向富人征稅的一種合理方式。不過到了1993年,上述奢侈品稅被廢除了。無他,實踐的結果出人意料:不是消費這些奢侈品的富人,而恰恰是生産這些奢侈品的企業和工人承擔了更多的稅收負擔。為什麼會這樣?這裡涉及到一個“稅收歸宿”的話題。稅收原理說,無論是向誰征稅,最終都是買者和賣者分擔稅收。但這種分擔不是均分的,而是有多又少。而誰承擔的稅收的負擔更多,取決于需求和供給的價格彈性。當需求非常有彈性而供給缺乏彈性時,賣者扛起了大部分稅收負擔;當需求缺乏彈性時而供給非常有彈性時,則買者承擔了更多的稅收負擔。不錯,購買遊艇、私人飛機、皮衣、珠寶和豪華轎車的人,都是有錢人,都是富人。但對這些富人而言,此類物品的消費需求是有彈性的,有太多其他的物品可以替代。當遊艇、私人飛機、皮衣、珠寶和豪華轎車因為征稅而價格高昂時,富人們很容易轉向,比如去國外度假,比如去打高爾夫球等等。與此相比,生産這些奢侈品的企業則不容易,最起碼在短期内不容易轉産。稅收負擔于是乎更多地落在了供應者這一邊,也就是由生産這些奢侈品的企業和工人所承擔!

“董小姐”是富人,以富人之身份表态“富人多交稅”,讓自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點,也赢得了輿論的“滿堂喝彩”。但上述的分析清楚地表明着,以稅收實行收入再分配,以求達到“劫富濟貧”之目的,非但“可憐無補費精神”,亦往往會适得其反。這裡的關鍵和要害,理論上隻在于一點:通過稅收進行收入再分配,削弱了收入權,讓原本界定清楚的收入權利變得模糊不清,會大幅提升社會的交易費用,導緻龐大的租值消散。

是的,在經濟下行之際的今天,任何加稅的言論,都是不合時宜的。

2022年2月24日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