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在一起多久能同居?感情到了一定濃度和階段總要考慮生活在一起這件事,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情侶在一起多久能同居?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感情到了一定濃度和階段總要考慮生活在一起這件事。
但你真的明白同居意味着什麼嗎?
同居意味着你們要一起買菜做飯,一起收拾碗筷打掃衛生,一起分擔水電房租,一起規劃未來。
同居也意味着你們更近距離了解彼此,意味着曾經籠罩的光環開始褪去,意味着打破對另一半的幻想,意味着缺點放大熱情消耗新鮮感喪失,意味着你要逐漸厭倦。
我贊成婚前同居,可我不贊成你們沒有想法沒有打算就輕易踏入這潭死水。

哪怕你是為了有個人能分擔你的房租。
錢你可以想辦法賺,但是長時間壓抑的情緒一定會撕毀你。
很多人不認同我說的那些同居弊端,他們反駁我:如果你愛那個人,一定巴不得天天跟他粘在一起。
好,我不把話說的那麼絕對,因為一定會有人喜歡粘人也喜歡被粘。
如果你和他都是粘人的人,也都喜歡互相粘着,那沒問題,你們可以試着生活在一起,但是一定會膩,隻不過比常人膩的晚一些。
一定會膩是感情的必經階段,沒有例外。

你有多愛一個人都沒關系,他總會拉屎放屁,總會漸漸不修邊幅,總會磨牙打呼噜,總會有某個點你無法忍受。
這時候你消耗的已經不僅僅是愛了,而是你對愛情本身的虔誠。
你會發現原來都一樣,無論你多愛一個人,他都會變成牆上的蚊子血和嘴角的白米飯。
他并沒有那麼完美那麼好,是你們之間的距離和朦胧感給彼此加了濾鏡。
想要成為契合的兩個人,那麼你總要讓出一部分自我。
有些人的自我是流動的,可以改變也可以切割,而有些人的自我已經固定且難以撼動,這時候要是硬去融合,要麼你犧牲要麼愛情犧牲。

很多人選擇了犧牲自我,後來發現這段旅程沒有終點,自我的犧牲也沒有盡頭,再回頭看看一路走來都已經修修剪剪那麼多次了,換個人也不過如此,不如就湊合着繼續走吧。
所以婚姻就來了。
有人問:如果兩個人不生活在一起,結婚後怎麼辦?難道要分居嗎?
這就回到我最開始說的問題了,婚前同居可以,如果你們已經确定是奔着結婚這個目标去的,那當然要提前同居試試看能不能忍受另一個人在自己生活裡厮磨一輩子。
而如果你們都不确定結婚這件事,如果你還相信愛情,那就不要同居,千萬不要。
不要讓同居毀掉你對愛情的向往。

戀愛談的是感覺,不是結果。
如果有人上來就跟我說:我要和你談場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那我會讓他滾遠點。
愛情和婚姻,是兩件事。
相信我,你無法和最愛的人結婚。
因為婚姻要舍掉的東西是你在愛情裡拼死守護的,所以愛情和婚姻無法共存。
談戀愛最怕要結果,你本該歇斯底裡的放肆,但如果為了要個結果,你就得安穩踏實的遵從。
所以我們才說,愛情這東西,能玩明白的都單身。

我最怕愛情裡有人跟我暢想未來、跟我規劃起以後的生活、跟我讨論生兒子還是生女兒。
我都無法确定愛你多久,你也是。
所以談未來的都是扯淡。
人一旦開始期待将來,當下即是牢籠。
不如不期待,不如不幻想,不如就當沒有明天。
你要真切的、死去活來的愛情,那就享受當下的每一秒。
别讓過早的同居生活擊碎愛情的純真。
你要安穩的、朝朝暮暮的未來,那就舍掉一部分對愛情的期待。
不論跟誰過,你都有後悔的時刻。

退一萬步講,吃不膩的都帶腥,忘不掉的都帶勁。
說直白點,天天睡在一起連解你内衣都形成了肌肉記憶。
剛開始衣服還沒脫完就已經急不可耐,到後來你穿他都提不起興趣。
山珍海味天天吃也會膩,更何況一具掀開被子就能見到的肉體。
别把自己整成買一送一的贈品,你應該是随機獲得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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