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南廣電-映象網
5月1日
《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
正式開始實施
2021年5月1日起,《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實施,該管理辦法不僅涵蓋了生産、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及其相關管理活動等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各個環節,還對此前大家關注度較高的“騎電動自行車戴頭盔”等安全防護方面的問題做出了明确規定,既為交管部門對于電動自行車的常态長效治理創造了法律條件,也大大推進了“一盔一帶”的行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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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應當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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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不戴安全頭盔的,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那明天起
騎乘電動車不戴頭盔到底會不會處罰?
如何處罰?
鄭州交警統一回複
5月1日開始實施的《辦法》,新增加了“騎行乘坐電動自行車應佩戴安全頭盔”、以及“駕駛非機動車禁止牽引動物、手持撥打電話、浏覽電子設備等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等管理内容,針對這兩項違法行為,鄭州交警将按照“三教育一采集”的工作方法,教育與處罰相結合進行管理。
交警第一次查處到的,予以宣傳教育,并登記交通違法信息。
交警第二次查處到的,予以批評警告并登記交通違法信息。
交警第三次查處到的,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
小編還是希望通過宣傳引導
大家可以自發主動地佩戴頭盔
畢竟
佩戴頭盔不是為了應付交警
而是保障自己的安全
處罰不是目的
而是讓安全出行的習慣根植于心
頭盔相當于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的安全帶
也是當你遇到危險時的最後一道防線
一人一盔,遵守交規
按道而行,安全騎行
讓我們一起從自身安全出發
遵守交通法規,主動戴盔出行!
來源:鄭州交警
責編:楊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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