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全保險是什麼含義?
兩全保險具有保障性和儲蓄性的雙重功能,首先,兩全保險對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内可能發生的死亡事故提供保險保障。同時,兩全保險在保險期間内不斷積存現金價值。
被保險人參加兩全保險,既可獲得保險保障,同時又參加了一種特殊的零存整取儲蓄。若遇到保險責任範圍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險期滿時,即可領到一筆生存保險金,用來養老。
兩全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身故,還是保險期滿依然生存,保險公司均要返還一筆保險金。在未返還給被保險人保險金之前,投保人曆年所繳的保險費等于以保險責任準備金的形式存在保險公司。換句話說,這些保險費等于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的負債。
什麼是兩全保險
兩全保險,又稱生死合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内死亡,或在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時,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均應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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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全保險的分類
目前兩全保險的業務種類很多,主要有:
1.普通兩全保險,即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險期滿,保險人都給付保險金。
2.雙倍兩全保險,即被保險人如果在保險期間期滿時生存,保險人給付一倍的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内身故,保險人給付兩倍的保險金。
3.養老附加定期保險,即被保險人如果在保險期間屆滿時生存,保險人給付一倍保險金額的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之内身故,保險人按照生存保險金的若幹倍給付保險金。
4.聯合兩全保險,即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聯合投保的兩全保險。在保險期内,聯合被保險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時,保險人給付全部保險金,保險即終止;如果在保險期限内,聯合被保險人中無一人死亡,保險期限期滿時保險人也給付保險金,保險金由全體被保險人共同受領。
兩全保險與其他險種的區别
兩全保險的死亡保險金和生存保險金可以不同,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内身故時,保險人按合同約定将死亡保險金支付給受益人,保險合同終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保險人将生存保險金支付給被保險人。
任何一張兩全保險單中都載明一個到期日,如果被保險人至到期日仍然生存,保險人應将保險單約定的保險金額支付給被保險人。兩全保險的期滿日既可以是特定的年齡,也可以是某一約定時期的結束日。這種類型對于那些既想在保險期間内獲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後取得可觀收入頤養天年的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
無論哪種類型的兩全保險,被保險人生存至期滿日或在期滿日前死亡,兩全保險單都将支付約定的金額。
在購買保險的同時,除了解保費和保障條例以外,還需要清楚了解保險合同上的免責條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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