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購房者到房地産開發商售樓處與置業顧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付完首付款,并且合同實行網簽和備案,房子從法理上,真正落到購房者名下後。許多購房者會問置業顧問,自己買的房子的房産證(不動産權證)什麼時候能夠辦下來?往往置業顧問會告訴購房者,一般兩年以後,才能拿到房産證(不動産權證),這裡主要指的買房是期房,不是現房,現房辦房産證不需要這麼久,很快下來。那為什麼買期房一般要兩年才能拿到房産證(不動産權證)呢?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因為期房從購房者買房的時候開始到購買房子所處的開發周期(比如說該樓盤隸屬開發商一期開發的樓盤,一般樓盤不成文規定兩年内完成開發任務),綜合竣工驗收,一期樓盤交付使用以後,房地産開發商組織購房者準備相關辦證材料,向房管局和不動産管理部門提交辦證材料,政府才能受理給房地産開發商辦理房産證(不動産權證)。
第二,另外一個主要原因,那就是許多在建工程項目(比如說屬于一期的幾棟樓盤房子),有的房地産開發商,由于資金實力不強,會将在建開發樓盤房子向銀行申請在建工程抵押貸款,貸來資金用于供該一期樓盤使用或二期樓盤開發。由于一期涉及樓棟的房子(購房者的房子也在其中),可能會被房地産開發商實行在建工程抵押貸款,所以房地産開發商須在給購房者辦理房産證(不動産權證)之前實行解押,否則分戶房産證(不動産權證)是辦不了。
第三,政府主管部門對房地産開發商辦理分戶房産證(不動産權證)有嚴格操作程序規定,必須要按國家建築設計建設規範及施工質量要求,合規綜合竣工驗收、房屋交付使用手續,并核定房屋産權清晰後才能辦分戶房産證(不動産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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