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嘉興日報-嘉興在線】
近日,有網友爆料,有市民将寵物狗放在購物車内逛商場。看到該帖子後,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立即開展調查。通過照片和視頻,執法人員鎖定該商場位于東栅街道。
對此,東栅中隊執法人員前往該商場進行調查。由于網友爆料的照片及視頻内容有限,執法人員未能找到犬主,而商場管理方因未能盡到勸阻且舉報義務,根據《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給予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犬隻禁入區域的管理方對攜帶犬隻進入的,應當及時勸阻。對于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舉報。”南湖區犬類管理中心負責人王敏表示,此外,個人如果攜帶犬隻進入禁入區域,一經查實,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沒收犬隻。此前,鳳橋中隊就對一市民攜帶犬隻進入該鎮四個平台辦公場所的行為開出了罰單。
那麼,到底哪些地方是禁止犬隻進入的呢?《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做出了規定,具體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醫療機構、教育機構、金融機構、封閉式景區、綠道以及少年兒童活動場所;圖書館、博物館、城市展覽館、體育場館、影劇院等公共文化場所;賓館、商場、餐飲場所、室内農貿市場;公交車、客運汽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車室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
“我們把《條例》規定的禁入區域簡稱為‘五不進’,《條例》實施後,通過不斷的普法宣傳,有效提升了市民的知曉度和接受度,通過執法檢查,不斷壓實管理方的主體責任。”王敏告訴記者。
今年7月份,南湖區開展“養犬條例宣傳月”活動,開展文明養犬宣傳活動20餘次,精準入戶宣傳教育432戶,發放宣傳冊800餘份,全市430輛公交車同步上線“文明養犬宣傳視頻”。
同時,南湖區犬類管理中心還督促管理主體在黨政機關、教育機構、圖書館、商場、農貿市場、學校等入口處設置“犬隻禁止入内”标識,要求落實人員逐一進行檢查;在綠道、封閉式景區等場所設置“禁止犬隻進入”标識。(圖片由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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