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向車主收取“衛生費”
封面新聞記者 葉海燕
3月中旬,樂山市水口鎮龍窩村的300畝黃花風鈴進入盛花期,吸引了不少遊客前去遊玩賞花。3月29日,樂山市民餘豐(化名)通過封面新聞雲投訴稱,近日,他前往龍窩村賞花時,将車停在公路邊,被工作人員攔住,收取了10元停車費。
對此,水口鎮政府回應稱,賞花期遊客數量激增,因衛生保潔、秩序管理和疫情防控,向遊客收取的是“衛生費”而不是停車費。龍窩村村委會表示,所收的4萬餘元款項,全部進入了村集體經濟賬戶,賬目明細于3月30日進行公示。
交費後,工作人員提供的貼紙
公路邊停車須交10元“衛生費”
遊客質疑“巧立名目”
3月26日,餘豐開車來到龍窩村的黃花風鈴園賞花。“進入園區的路口,站着幾名手上戴着‘水口鎮’紅袖标的工作人員,把我的車攔住,說車停在公路邊上要收10元的停車費。”
餘豐認為,公路是公共區域,收取停車費不合理。而且,現場沒有停車場的标志和車位線,也沒有看到收費公示,園區門口為在建的省道215線,遊客們的車輛都靠着公路邊停放。餘豐再三向工作人員索要發票或收據憑證後,工作人員遞給了他一張棕色的貼紙,上面印有“健康通行,人人有責”的字樣。
10元停車費用,引發了當地不少網友和遊客質疑。“如果是衛生費,開車的人去收費,不開車的就不收,合理嗎?”“巧立名目收費,市民去看花是買了門票的,其中就包含衛生費,而且10元一輛有點貴。”“無論收取任何費用,村鎮兩級是沒有權利自行決定收費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待批複後完善手續、票據,才能收費,否則就是違規的。”
有網友表示,根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具有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機場、碼頭、車站、旅遊景點等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具體定價形式,由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機動車保有量和停放服務供求關系确定,而且要實行明碼标價制度。
風鈴園已閉園
村上回應:
共收取4萬元“衛生費” 全部彙入村集體賬戶并将公示
龍窩村黃花風鈴園于3月19日開園營業。3月29日,園區大門已經關閉,門上放置的告示上寫着:“由于天氣原因,園内風鈴花全部凋謝,如要看請園外觀賞。”
當地村民介紹,園區票價為20元/人,營業10天後,已于3月28日閉園。
對于遊客和網友關于收費的質疑,水口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收取的是衛生費,而不是停車費。“因為賞花期遊人衆多,為了給遊客帶來更好的遊玩體驗,避免交通堵塞,村組幹部人手不夠,村裡臨時聘請了12位村民維持秩序,做好疫情防控,這些是有成本支出的,因此村裡按照每輛車10元來收取。”對于為何隻收開車遊客的費用?該負責人表示:“因為車停在路邊占用了公共區域。”
龍窩村村委會負責人表示,2021年4月,龍窩村利用村集體經濟資金,成立了樂山龍窩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黃花風鈴園開園期間,按照每輛車10元收取衛生費的标準,經過了股東大會和村委會的一緻同意。“收費是暫時的,并且是衛生費,因此沒有去物價部門報備。所有的錢都打到了公司賬戶。”
這名負責人介紹,開園10天,公司賬戶的收入為52526元,其中還包括了該村另一景點宋祠堂的講解費和茶水錢,“衛生費”占收入的80%,約4萬餘元。“昨天才正式閉園,我們正在制作公示資料,3月30日下午會張貼在村委會、各小組的公示欄上,同時發在村裡的微信群中,透明公開讓大家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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