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根據共同的訴求與願望,近些年來各國之間建立了許多政治與非政治性質的組織,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亞太經合組織等,為了解決資産人利用海外賬戶逃稅避稅問題,CRS應運而生。
什麼是CRS?
CRS 是“Common Report Standard”的英文縮寫,中文稱“共同申報準則”。CRS是全球範圍的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系統,在該系統内的國家的金融機構将需自動将其名下非居民賬戶信息報告給賬戶持有人的戶籍國。
圖片來源:pexels網站
也就是說,即使在不在本國繳納稅務,而選擇在海外國家開設賬戶以期達到避稅的目的,通過CRS,開戶人的戶籍國也可獲知本人的資産情況,以判斷是否逃稅。
同專業的事情就會交給專業的人來一樣,CRS就交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簡稱“經合組織”)來負責落地與實施。經合組織創立的宗旨也是幫助自己的成員國解決經濟發展、社會發展、政府難題等問題。
目前,已經加入CRS系統的國家司法管轄區的有110多個,客商經常使用的境外避稅地(包括島嶼國家),諸如BVI群島、開曼群島、香港、百慕大群島、塞舌爾群島等基本已全部囊括在CRS稅務居民信息交換協議中了。
當然,經合組織發布的有關于CRS實施的文件本身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隻是給CRS實施國家以示範與參考之用,具體如何落地還需要CRS實施國家将其轉化成本國法律。但即使各國落地實施的法律不同,在CRS體制下需要被交換的信息是大緻不變的,交換的信息内容包括:
1、金融賬戶持有人身份信息,如姓名或名稱、地址、稅收居民所在國等;
2、金融賬戶信息,如賬号、金融機構識别号;
3、金融賬戶财務信息,如賬戶收入信息,賬戶餘額等。
這裡要說明,CRS起源追溯可以追溯到2007年的美國次貸危機,為了追回美國人的稅,要求各個國家将美國人的海外賬戶數據都交給美國,為此專門成立了一個叫“FATCA”的法案,因其與英語裡的“肥貓”發音相同,也叫肥貓法案,憑借這個成功追回近一百億美元的稅。
CRS就是效仿美國的“FATCA”法案而推出的。然而,後來,美國以“FATCA”法案操作,讓美國成功的成為新的“避稅天堂”。
在全球化進程的背景下,信息或許會越來越透明,我們也可以從大數據追蹤明星等的逃稅漏稅的時間中窺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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