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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萬的項目對施工資質有啥要求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4 09:16:54

總則

為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加強建築活動監管,保證建設工荏質量安全,促進建 築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 定本資質标準。

8000萬的項目對施工資質有啥要求(熟讀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标準)1

一資質分類

施工資質分為綜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專業作業資質四 個序列。其中綜合資質不分類别和等級;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3個類别,分為 2個等級(甲級、乙級);專業承包序列設有18個類别,一般分為2個等級(甲 級、乙級,部分專業不分等級);專業作業資質不分類别和等級。本标準包括施 工資質各個序列、類别和等級的資質标準。

二、 基本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 具有滿足本标準要求的資産;

(二) 具有滿足本标準要求的注冊建造師及其他注冊人員、工程技術人員;

(三) 具有滿足本标準要求的工程業績;

(四) 具有必要的技術裝備。

三、 業務範圍

(一) 施工總承包工程應由取得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施工 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内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專業工程依法進行分包。對設有資質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時,應分包給 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将專業作業分包時,應分包給具 有專業作業資質的企業。

(二) 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 質的企業承擔。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依 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 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組織施工,專業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專 業作業資質的企業。

(三) 取得專業作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專業承包資 質的企業分包的專業作業。

(四)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證書許可範圍内的相應工 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

8000萬的項目對施工資質有啥要求(熟讀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标準)2

(一)施工綜合資質标準

綜合資質不分等級

1.1綜合資質标準

L 1. 1企業資信能力

(1) 企業淨資産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億元以上。

(3) 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10億元以上。

(4) 企業具有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 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電力工程、礦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 工程、機電工程、民航工程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中的兩項及以上。

1. 1. 2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1) 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 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 工總承包甲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 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O

(2) 财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3) 企業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40人以上。

1. 1. 3科技進步水平

(1) 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于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 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收入的0.8%以上。

1. L 4代表工程業績

具有以下13類代表工程業績中的2類:

(一) 近5年承擔過下列3項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2項,工程 質量合格。

1. 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築物;

2. 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 上的裝配式建築(僅限民用建築工程)1項;

3. 單項建安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二) 近10年承擔過下列4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 包,工程質量合格。

L累計修建一級以上公路路基100公裡以上;

2. 累計修建高級路面400萬平方米以上;

3. 累計修建單座橋長'500米或單跨跨度五100米的公路特大橋6座以上;

4. 單項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公路工程3個以上.

(三) 近10年承擔一級鐵路幹線綜合工程300公裡以上或鐵路客運專線綜 合工程100公裡以上,并承擔下列4項中的2項以上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 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 長度3000米以上隧道2座;

2. 長度500米以上特大橋3座,或長度1000米以上特大橋1座;

3. 編組站1個;

4. 單項合同額5億元以上鐵路工程2個。

(四) 近5年承擔過下列11項中的6項以上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 包,工程質量合格。

L沿海3萬噸或内河5000噸級以上碼頭;

2. 5萬噸級以上船塢;

3. 水深〉5米的防波堤600米以上;

4. 沿海5萬噸或内河10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5. 1000噸級以上船閘或300噸級以上升船機;

6. 5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40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15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

9. 10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10. 3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 單項合同額沿海2億元以上或内河8000萬元以上的港口與航道工程。

(五) 近10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 包,其中至少有1項是1、2中的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 庫容10億立方米以上或壩高80米以上大壩1座,或庫容1億立方米以上 或壩高60米以上大壩2座;

2. 過閘流量〉3000立方米/秒的攔河閘1座,或過閘流量〉1000立方米/米 的攔河閘2座;

3. 總裝機容量300MW以上水電站1座,或總裝機容量100MW以上水電站2座;

4. 總裝機容量10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1座,或總裝機容量5MW瓦以上灌 溉、排水泵站2座;

5. 洞徑〉8米、長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1個,或洞徑〉6米、長度〉2000 米的水工隧洞2個: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築5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築120萬立方米 以上或岩基灌漿12萬米以上或防滲牆成牆8萬平方米以上,

(六)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2項以上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 工程質量合格。

1. 累計電站裝機容量500萬千瓦以上;

2. 単機容量60萬千瓦機組,或2台單機容量30萬千瓦機組,或4台單機容 量20萬千瓦機組整體工程;

3. 單機容量90萬千瓦以上核電站核島或常規島整體工程;

4. 330千伏以上送電線路500公裡;

5. 33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4座。

(七)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項中的3項以上或1-5項中某一項的3倍以上 規模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100萬噸/年以上鐵礦釆、選工程;

2. 100萬噸/年以上有色砂礦或60萬噸/年以上有色脈礦釆、選工程;

3. 120萬噸/年以上煤礦或300萬噸/年以上洗煤工程;

4. 60萬噸/年以上磷礦、硫鐵礦或30萬噸/年以上鈾礦工程;

5. 20萬噸/年以上石膏礦、石英礦或70萬噸/年以上石灰石礦等建材礦山工 程;

6. 10000米以上巷道工程及100萬噸以上尾礦庫工程;

7.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礦山主體工程。

(八)近10年承擔過下列11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 包,工程質量合格。

1. 年産100萬噸以上煉鋼或連鑄工程(或單座容量120噸以上轉爐,90噸 以上電爐);

2. 年産80萬噸以上軋鋼工程;

3.年産100萬噸以上煉鐵工程(或單座容積1200立方米以上高爐)或燒結 機使用面積180平方米以上燒結工程;

4. 年産90萬噸以上煉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爐);

5. 小時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 年産30萬噸以上氧化鋁加工工程;

7. 年産20萬噸以上銅、鋁或10萬噸以上鉛、鋅、線等有色金屬冶煉、電解 工程;

8. 年産5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産5000噸以上金屬箔材工程;

9. 日産2000噸以上窯外分解水泥工程;

10. 日産2000噸以上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1. 日熔量400噸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九)近5年承擔過3項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 工程質量合格。(大型項目劃分标準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9. 3承 包工程範圍注2)

(十)近十年承擔過下列7項中的4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質 量合格。

L累計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幹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環路,不含城際間 公路)長度30公裡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

2. 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淨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 30公裡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高壓燃氣管道30公裡以上,或 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30公裡以上;

3. 累計修建内徑5米以上地鐵隧道工程5公裡以上,或累計修建地下交通工 程3萬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地鐵車站工程3項以上;

4. 累計修建城市橋梁工程的橋梁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 米以上的城市橋梁5座以上;

5. 修建日處理30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萬噸以 上的供水廠工程2座以上;

6. 修建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3項以上;

7. 合同額8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橋梁、及供水、排 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等管線)總承包項目5項以上,或合同額為 2000萬美元以上的國(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項目1項以上°

("一)近5年承擔過下列7類通信工程中的5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 合格。

(1) 年完成1500公裡以上的長途光纜線路或4000條公裡以上的本地網光 纜線路或2000孔公裡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單個項目600公裡以上的長途 光纜線路工程;

(2) 年完成網管、時鐘、軟交換、公務計費等業務層與控制層網元60個

以上;

(3) 年完成2000個以上基站的移動通信工程;

(4) 年完成2000個基站或5000載頻以上的移動通信網絡優化工程;

(5) 年完成1000端155Mb/s以上或100端2. 5Gb/s以上或40端10Gb/s 以上傳輸設備的安裝、調測工程;

(6) 年完成2個以上省際數據通信或業務與支撐系統,或20個以上城域 數據通信或業務與支撐系統工程;

(7) 年完成1。個以上地市級以上機房(含中心機房、樞紐樓、核心機房、 IDC機房)電源工程或1500個以上基站、傳輸等配套電源工程。

(十二)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不含設備釆購價格)以上 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

(十三)近10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民航工程2項或單項 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民航工程3項的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2承包工程範圍

取得施工綜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别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管理業務。

(二)施工總承包序列資質标準

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3個類别,分别是: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公路工程 施工總承包、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水電工程 施工總承包、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機 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民航工程施工總承包。

8000萬的項目對施工資質有啥要求(熟讀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标準)3

1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1甲級資質标準

1- L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1. 1.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

L L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 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 程2項;

(2) 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 物工程2項;

(3) 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10萬平方 米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或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裝配式建築(僅限民

用建築工程)1項;

L2乙級資質标準

1.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1.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結 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 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1.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顼,工程質量合格。

(1) 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2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 高度5 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 工程2項;

(3) 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0.6萬2 萬平方米(不含)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1. 3承包工程範圍

1.3.1甲級資質各類建築工程的施工。

1.3.2乙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 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 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注:

L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 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與基礎、 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 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 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2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2.1甲級資質标準

2.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2. L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 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2.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累計修建甲級以上公路路基100公裡以上;

(2) 累計修建二級以上等級公路路面(不少于2層且厚度10厘米以上瀝 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萬平方米以上;

(3) 累計修建單座橋長35 00米或單跨跨度N W0米的橋梁6座以上;

(4) 累計修建単座隧道長A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單座隧道長N 5 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2. 1. 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D 16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3台;

(2) 12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4台;

(3) 300噸/小時以上穩定土拌和設備4台;

(4) 攤鋪寬度12米以上的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6台;

(5) 各型壓路機20台(其中瀝青混凝土壓實設備10台,大型土方振動壓 實設備10台);

(6) 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鑽機2台;

(7) 80噸以上自行式架橋機2套;

(8) 水泥混凝土泵車4台;

(9) 隧道掘進設備2台,水泥混凝土噴射泵4台,壓漿設備2台。

8000萬的項目對施工資質有啥要求(熟讀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标準)4

2.2乙級資質标準

2.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2.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6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公 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 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

2.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修建三級以上公路路基20公裡以上;

(2) 修建四級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 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萬平方米以上;

(3) 修建單座橋長3 100米或單跨跨度N 30米的橋梁1座。

2. 2. 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 10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1台;

(2) 5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1台;

(3) 攤鋪寬度4, 5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台;

(4) 8噸以上壓路機5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機2台;

(6) 120千瓦以上平地機2台;

(7) 30噸以上吊車1台。

2.3承包工程範圍

2. 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級公路及其橋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2. 3. 2乙級資質

可承擔甲級以下公路,單座橋長1000米以下、單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橋梁, 長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 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職稱。

3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3.1甲級資質标準

3.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3.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鐵路王 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鐵道工程(或橋梁工程或隧道工程)專業高級 職稱。

3. L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 工程質量合格。

(1) 累計150公裡以上I級鐵路綜合工程(不包括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

(2) 2座全長1000米以上鐵路隧道;

(3) 3座單跨32米且橋長100米以上的鐵路橋梁;

(4) 2個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場;

(5) 2個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總承包鐵路綜合工程(不包括鐵路電務 電氣化工程)。

3.2乙級資質标準

3.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3.2.2企業主要人員

(1) 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 有鐵道工程(或橋梁工程或隧道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鐵道工程相關專業中 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

3.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20公裡以上鐵路綜合工程(不包括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

(2) 3座全長100米以上鐵路隧道;

(3) 8座單跨24米的鐵路橋梁;

(4) 3座中間站;

(5) 2個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總承包鐵路綜合工程(不包括鐵路電 務電氣化工程)。

3.3承包工程範圍

3.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鐵路工程的施工。

3 3 2乙級資質

可承擔新建了激建15公裡以下I級鐵路工程、30公裡以下II、IIL W級鐵 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鋼桁梁、鋼闆梁橋及單跨大于32米的橋梁、全長1200米以 上的隧道,以及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範圍内的工程)。

注:鐵道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鐵道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鐵路線 路、站場、路基、軌道等專業職稱。

4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4.1甲級資質标準

4.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4.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

4. L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10類中的5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沿海5萬噸級或内河2000噸級以上碼頭工程;

(2) 5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

(3) 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 沿海5萬噸級或内河10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5) 1000噸級以上船閘或30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6) 5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40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沿海20萬平方米或内河10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

(9) 10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10) 5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 L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7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 架高60米以上打樁船;

(2) 200噸以上起重船;

(3) 3000噸級以上半潛駁或100立方米/小時以上玲攪拌船;

(4) 排寬40米以上鋪排船;

(5) 2000立方米以上艙容耙吸式挖泥船;

(6) 總裝機功率5 00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

(7) 8立方米以上鬥容挖泥船。

4.2乙級資質标準

4.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4.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港 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 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 業齊全。

4.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沿海1萬噸級或内河1000噸級以上碼頭工程;

(2) 1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

(3) 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 沿海2萬噸級或内河3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5) 300噸級以上船閘或5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6) 2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15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沿海10萬平方米或内河5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

(9) 5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10) 3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 2. 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4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 打樁船;

(2) 起重船;

(3) 總裝機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

(4) 2立方米以上鬥容挖泥船。

4. 3承包工程範圍

4. 2.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港口與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碼頭、防波堤、護岸、圍堰、堆場 道路和陸域構築物、筒倉、船塢、船台、滑道、船閘、升船機、水下地基及基礎、 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标、棧橋、人工島及平台、海上風電、海岸與近海工程、 港口裝卸設備機電安裝、通航建築設備機電安裝、河海航道整治與渠化工程、疏 浚與吹填造地、水下開挖與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4.3.2乙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港口與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萬噸級和内河5000噸級以 下碼頭、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萬噸級以下船塢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噸級 以下船閘和300噸級以下升船機工程、沿海5萬噸級和内河1000噸級以下航道 工程、600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沿海28萬平方米或内河12

萬平方米以下堆場工程、1200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6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 礁工程,以及與其相對應的道路與陸域構築物、筒倉、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 航标、棧橋、海岸與近海工程、港口裝卸設備機電安裝、通航建築設備機電安裝、 水下開挖與清障等工程。

5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5.1甲級資質标準

5. 1.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5.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5.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其中1〜2類至少1 類,3〜5類至少1類,工程質量合格。

(1) 庫容50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15米以上或庫容1000萬立方米以上 且壩髙5。米以上的水庫、水電站大壩2座;

(2) 過閘流量N500立方米/秒的水閘4座(不包括橡膠壩等);

(3) 總裝機容量100 MW以上水電站2座;

(4) 總裝機容量5MW (或流量,25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 洞徑N 6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N5 00米的水工隧洞 4個;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築5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築120萬立 方米以上或灌漿12萬米以上或防滲牆8萬平方米以上;

(7) 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

5.2乙級資質标準

5.2.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5.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水 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 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

5.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庫容5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15米以上或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且 壩高30米以上的水庫、水電站大壩2座;

(2) 過閘流量60立方米/秒的水閘4座(不包括橡膠壩等);

(3) 總裝機容量10洲以上水電站2座;

(4) 總裝機容量500KW (或流量,8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 洞徑》4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200米的水工隧洞 3個;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築2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築60萬立方 米以上或灌漿6萬米以上或防滲牆4萬平方米以上;

(7) 單顼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

5. 3承包工程範圍

5. 3. 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型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

5.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工程規模中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築物級别3級以下水工建築物 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規模限制在以下範圍内:壩高7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 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于8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于 1000米、堤防級别2級以下。

注:L水利水電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發電、供水、治澇、水環境治理 等為目的的各類工程(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築物 (壩、堤、水閘、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與涵管、取水建築物、河道整治建築 物、渠系建築物、通航、過木、過魚建築物、地基處理)建設、水電站建設、水 泵站建設、水力機械安裝、水工金屬結構制造及安裝、電氣設備安裝、自動化信 息系統、環境保護工程建設、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土地整治工程建設,以及與防 汛抗旱有關的道路、橋梁、通訊、水文、鑿井等工程建設,與上述工程相關的管 理用房附屬工程建設等,詳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術語标準》(SL26-2012)。

2. 水利水電工程等級按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标準》(SL252-2017) 确定。

3. 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水利水電工程建築、水利工程施工、農 田水利工程、水電站動力設備、電力系統及自動化、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文 與水資源、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水利機械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職稱。

6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6.1甲級資質标準

6.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6. 1.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6. L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累計電站裝機容量180萬千瓦以上;

(2) 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累計6台;

(3) 220千伏送電線路累計600公裡;

(4) 22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累計8座;

(5) 220千伏電纜工程累計100公裡。

6. 2乙級資質标準

6.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6.2.2企業主要人員

(1) 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電 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力工程相 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

6.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單機容量10萬千瓦以上機組安裝工程;

(2) 110千伏30公裡以上送電線路工程:

(3) 11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

(4) 110千伏20公裡以上電纜工程。

6. 3承包工程範圍

6.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發電工程、各種電壓等級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6.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下發電工程、220千伏以下送電線路和相同電 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注:

1. 電力工程是指與電能的生産、輸送及分配有關的工程。包括火力發電、水 力發電、核能發電、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發電、輸配電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 電力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熱能動力工程、水能動力工程、核電工程、 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輸配電及用電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等專 業職稱。

7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7.1甲級資質标準

7.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7.1.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礦建工程專業高級職稱。

7.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或某1類的3項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 質量合格。

(1) 100萬噸/年以上鐵礦采、選工程;

(2) 100萬噸/年以上有色砂礦或60萬噸/年以上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3) 120萬噸/年以上煤礦工程或300萬噸/年以上洗煤工程;

(4) 60萬噸/年以上磷礦、硫鐵礦或30萬噸/年以上鈾礦工程;

(5) 20萬噸/年以上石膏礦、石英礦或70萬噸/年以上石灰石礦等建材礦 山工程。

7. 2乙級資質标準

7.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7.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 于1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礦 建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礦山工程相關專 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7.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60萬噸/年以上鐵礦釆、選工程;

(2) 60萬噸/年以上有色砂礦或30萬噸/年以上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3) 45萬噸/年以上煤礦工程或1 50萬噸/年以上洗煤工程;

(4) 30萬噸/年以上磷礦、硫鐵礦或20萬噸/年以上鈾礦工程;

(5) 10萬噸/年以上石膏礦、石英礦或40萬噸/年以上石灰石礦等建材礦 山工程°

7. 3承包工程範圍

7.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礦山工程的施工O

7.3.2乙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礦山工程(不含礦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 120萬噸/年以下鐵礦采、選工程;

(2) 120萬噸/年以下有色砂礦或70萬噸/年以下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3) 1 50萬噸/年以下煤礦礦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與瓦斯(二 氧化碳)突出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複雜以上的礦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的工程 項目)或360萬噸/年以下洗煤工程;

(4) 70萬噸/年以下磷礦、硫鐵礦或36萬噸/年以下鈾礦工程;

(5) 24萬噸/年以下石膏礦、石英礦或80萬噸/年以下石灰石礦等建材礦 山工程。

注:

1. 礦山工程包括礦井王程(井工開采)、露天礦工程、洗(選)礦工程、尾 礦工程、井下機電設備安裝及其他地面生産系統和礦區配套工程。

其他地面生産系統是指轉載點、原料倉(産品倉)、裝車倉(站)以及相互 連接的皮帶輸送機棧橋的土建及相對應的設備安裝工程。

礦區配套工程是指礦區内專用鐵路工程、公路工程、送變電工程、通訊工程、 環保工程、綠化工程等。

2. 礦山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礦建、結構、機電、地質、測量、通風安全 等專業職稱。

8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8.1甲級資質标準

8. L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8.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 5年以上從事工程 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8.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11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 年産100萬噸以上煉鋼或連鑄工程(或單座容量120噸以上轉爐或90 噸以上電爐);

(2) 年産80萬噸以上的軋鋼工程;

(3) 年産100萬噸以上煉鐵工程(或單座容積1200立方米以上高爐)或 燒結機使用面積18。平方米以上燒結工程;

(4) 年産90萬噸以上煉焦工程(焦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 小時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 年産30萬噸以上氧化鋁加工工程;

(7) 年産15萬噸以上鋁或10萬噸以上銅、鉛、鋅或2萬噸以上鐐等有色 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8) 年産5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産5000噸以上金屬箔材工程;

(9) 日産2000噸以上新型幹法水泥生産線工程;

(10) 日産2500噸以上新型幹法水泥生産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1) 日熔量400噸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産75萬噸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2乙級資質标準

8.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8. 2. 2企業王要人員

(1) 機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2人,其中機電工程 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冶 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冶金工程相 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屬冶煉或金屬材料或 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築材料)、結構、電氣、給排水、動力、暖通、測量等專業 齊全。

8.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年産80萬噸以上煉鋼或連鑄工程;

(2) 年産60萬噸以上的軋鋼工程;

(3) 年産70萬噸以上(或單座容積1000立方米以上高爐)煉鐵工程;

(4) 年産60萬噸以上煉焦工程(焦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 年産15萬噸以上氧化鋁加工工程;

(6) 年産10萬噸以上鋁或5萬噸以上銅、鉛、鋅或1萬噸以上鐐等有色金 屬冶煉、電解工程;

(7) 年産3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産2 500噸以上金屬箔材工程;

(8) 日産1500噸以上新型幹法水泥生産線工程;

(9) 日産2000噸以上新型幹法水泥生産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工程;

(10) 日堵量300噸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産60萬噸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 3承包工程範圍

8. 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冶金工程的施工。

8.3.2乙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 年産12。萬噸以下煉鋼或連鑄工程;

(2) 年産100萬噸以下的軋鋼工程;

(3) 年産120萬噸以下煉鐵工程或燒結機使用面積240平方米以下燒結 工程;

(4) 年産120萬噸以下煉焦工程;

(5) 小時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 年産35萬噸以下氧化鋁加工工程;

(7) 年産20萬噸以下鋁或12萬噸以下銅、鉛、鋅或2. 2萬噸以下鐐等有 色金屬冶煉、電解工程;

(8) 年産6萬噸以下有色金屬加工工程或生産6000噸以下金屬箔材工程;

(9) 日産4000噸以下新型幹法水泥生産線工程;

(10) 日産6000噸以下新型幹法水泥生産線預熱器系統或水泥燒成系統 工程;

(11) 日熔量550噸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産1 50萬噸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注:

1. 冶金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業的主體工程、配套工程及生産輔助 附屬工程。

2•冶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冶金工程、金屬冶煉、金屬材料、焦化、耐 火材料、釆礦、選礦、機械、建築材料、結構、電氣、暖通、給排水、動力、測 量等專業職稱。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9.1甲級資質标準

9.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9.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祢。

9. 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3項;

(2) 單項合同額3500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體裝置(可含附屬設施)檢維 修工程3項。

9.2乙級資質标準

9.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1000萬元以上。

9.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 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 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 石油煉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 等專業齊全。

9.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

(2) 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體裝置(可含附屬設施)檢維 修工程0

9.3承包工程範圍

9.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檢維修。

9. 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類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檢維修。

注:

1. 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氣田地面、油氣儲運(管道、儲庫等)、石油化工、 化工、煤化工等主體工程,配套工程及生産輔助附屬工程。

2. 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項目劃分标準: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 30萬噸/年以上生産能力的油(氣)田主體配套建設工程;

(2) 50萬立方米/日以上的氣體處理工程;

(3) 300萬噸/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億立方米/年以上輸氣等管道輸送 工程及配套建設工程;

(4) 單罐10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30萬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儲庫,單罐2

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8萬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庫,單罐5000立方米以上、總 庫容L 5萬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氣儲庫,單罐4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2000立方 米以上的液化氣及輕燃儲庫,單罐3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2萬立方米以上的 液化天然氣儲庫,單罐5億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儲氣庫,以及以上儲庫的配套建 設工程;

(5) 800萬噸/年以上的煉油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常減壓、脫硫、催化、 重整、制氫、加氫、氣分、焦化等生産裝置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6) 60萬噸/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對二甲苯(PX)、甲醇、 精對苯二甲酸(PTA). 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 環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産裝置 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7) 30萬噸/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8) 24萬噸/年以上磷铉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9) 32萬噸/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10) 50萬噸/年以上純堿工程、10萬噸/年以上燒堿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 裝置;

(11) 4萬噸/年以上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及塑料和化纖工程或相應的主生 産裝置;

(12) 項目投資額6億元以上的有機原料、染料、中間體、農藥、助劑、試 劑等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13) 30萬套/年以上的輪胎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14) 10億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氣化、20億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氣、60 萬噸/年以上煤制甲醇、100萬噸/年以上煤制油、20萬噸/年以上煤基烯炷等煤 化工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規模以下的下列工程:

(1) 10萬噸/年以上生産能力的油(氣)田主體配套建設工程;

(2) 20萬立方米/日以上氣體處理工程;

(3) 100萬噸/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億立方米/年及以上輸氣等管道輸 送工程及配套建設工程;

(4) 單罐5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儲庫,單罐5000 立方米以上、總庫容3萬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庫,單罐2000立方米以上、總庫 容1萬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氣儲庫,單罐200立方米以上、總庫容1000立方米以 上的液化氣及輕燃儲庫,單罐2萬立方米以上、總庫容6萬立方米以上的液化 天然氣儲庫,單罐1億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儲氣庫,以及以上儲庫的配套建設工程;

(5) 500萬噸/年以上的煉油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常減壓、脫硫、催化、 重整、制氫、加氫、氣分、焦化等生産裝置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6) 30萬噸/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與其配套的對二甲苯(PX)、甲醇、 精對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 環氧乙烷/乙二醇(E0/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産裝置 和相關公用工程、輔助設施;

(7) 15萬噸/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8) 12萬噸/年以上磷铉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9) 16萬噸/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10) 30萬噸/年以上純堿工程、5萬噸/年以上燒堿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

裝置;

(ID 2萬噸/年以上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及塑料和化纖工程或相應的主生 産裝置;

(12) 項目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有機原料、染料、中間體、農藥、助劑、試 劑等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13) 20萬套/年以上的輪胎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14) 4億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氣化、5億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氣、20萬 噸/年以上煤制甲醇、16萬噸/年以上煤制油、10萬噸/年以上煤基烯焼等煤化工 工程或相應的主生産裝置。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0.1甲級資質标準

10. L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10. 1.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10. L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 工程質量合格,

(1) 累計修建城市主幹道25公裡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次幹道以上道路面 積15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

(2) 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 的城市橋梁3座;

(3) 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淨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20 公裡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裡以上;或累 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20公裡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 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20公裡以上;

(4) 修建8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10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 項;或修建20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 修建5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 累計修建斷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裡以上;

(7)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

10. 1. 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機械設備:

(1) 攤鋪寬度8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台;

(2) 100千瓦以上平地機2台;

(3) 直徑1. 2米以上頂管設備2台。

10. 2乙級資質标準

10.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moo萬元以上。

10.2.2企業主要人員

(1)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市 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 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

10.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城市道路2公裡以上或城市道路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工程;

(2) 單跨2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2座;

(3) 4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5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或5萬 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排水泵站;

(4) 2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 1.5公裡以上城市隧道工程;

(6) 單顼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

10. 3承包工程範圍

10. 3. 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3.2乙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 各類城市道路;單跨4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 15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萬 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 中水管道工程;

(3) 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 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 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 斷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 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 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注:

1.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 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規劃區内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 下交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 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 2.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 電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兩類以上的工程。

3. 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 專業職稱。

11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1.1甲級資質标準

11. L 1企業資産

(D淨資産8000萬元以上。

(2)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800萬元以上。

11. 1.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11. 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5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年完成80。公裡以上的長途光纜線路或2000條公裡以上的本地網光 纜線路或1000孔公裡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單個項目300公裡以上的長途 光纜線路工程;

(2) 年完成網管、時鐘、軟交換、公務計費等業務層與控制層網元30個 以上;

(3) 年完成1000個以上基站的移動通信工程;

(4) 年完成1000個基站或5000載頻以上的移動通信網絡優化工程;

(5) 年完成500端155Mb/s以上或50端2. 5Gb/s以上或20端10Gb/s 以上傳輸設備的安裝、調測工程;

(6) 年完成1個以上省際數據通信或業務與支撐系統,或10個以上城域 數據通信或業務與支撐系統工程;

(7) 年完成5個以上地市級以上機房(含中心機房、樞紐樓、核心機房、 IDC機房)電源工程或800個以上基站、傳輸等配套電源工程。

11.2乙級資質标準

11.2. 1企業資産淨資産600萬元以上。

11.2.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通信工 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通信 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

11. 2. 3人員業績

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顼,工程質量合格。

CD年完成400公裡以上長途線路,或1000條公裡以上本地網光纜線路, 或500孔公裡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 年完成網管、時鐘、軟交換、公務計費等業務層與控制層網元15個以上;

(3) 年完成寬帶接入入戶工程1萬戶;

(4) 年完成500個以上基站的移動通信工程;

(5) 年完成500個基站或2500載頻以上的移動通信網絡優化工程;

(6) 年完成250端155純b/s以上系統傳輸設備的安裝、調測工程;

(7) 年完成5個以上城域數據通信或業務與支撐系統工程;

(8) 年完成10000個信息點的綜合布線(或計算機網絡)工程;

(9) 年完成2個以上地市級以上機房(含中心機房、樞紐樓、核心機房、 IDC機房)電源工程或400個以上基站、傳輸等配套電源工程。

11.3承包工程範圍

1L3. 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通信、信息網絡工程的施工。

11.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工程投資額2000萬元以下的各類通信、信息網絡工程的施工。

注:

通信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通信工程、有線通信、無線通信、電話交換、移 動通信、衛星通信、數據通信、光纖通信、計算機通信、計算機、電子信息、軟 件、電子工程、信息工程、網絡工程、自動化、信号、計算機應用、數據及多媒 體、電磁場與微波技術等專業。

12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2.1甲級資質标準

12.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0萬元以上。

12.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12.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不含設備采購價格)的機電工程 施工總承包工程2項,工程質量合格。

12. 2乙級資質标準

12.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12.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機電工程、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 Ao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機 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機電工程相 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12.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不含設備釆購價格)的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2. 3承包工程範圍

12.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機電工程的施工。

12.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的機電工程的施工°

注:

1. 機電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金、石油 化工、通信、民航工程的機械、電子、輕工、紡織、船舶、兵器等其他工業工程 的機電安裝工程。

2. 機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暖通、給排水、電氣、機械設備、焊接、自 動化控制等專業職稱。

13民航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标準

民航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3.1甲級資質标準

13.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8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800萬元以上。

13. L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民航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13.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民航工程2項或單項合同額 3000萬元以上的民航工程3項的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3.2乙級資質标準

13.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13.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民 航工程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 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場道(或道路)、橋隧、岩土、排水、 測量、檢測等專業齊全或者電子、電力、電氣、通信、計算機、自動控制等專業 齊全Q

13. 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民航工程不少于2項, 工程質量合格。

13. 3承包工程範圍

13.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民航工程的施工。

13.3.2二級資質

可承擔飛行區指标為4E以上,單項合同額在2000萬以下技術不複雜的飛行 區場道工程的施工;或飛行區指标為4D,單項合同額在4000萬以下的飛行區場 道工程的施工;或飛行區指标為4C以下,單項合同額在6000萬以下的飛行區場 道工程的施工;各類場道維修工程。可承擔飛行區指标為4E以上,單項合同額 500萬元以下的目視助航工程;或飛行區指标為4D以下的目視助航工程的施工。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 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的施工。

注:

1. 民航工程包括:機場場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機場弱電系統、目視助 航工程。

機場場道工程包括:飛行區土石方、地基處理、基礎、道面、排水、橋梁、 涵隧、消防管網、管溝(廊)、服務車道、巡場路、圍界、場道維修等飛行區相 關工程及其附屬配套工程。

民航空管工程包括:區域、終端區(進近)、塔台等管制中心;空管自動化、 地空通信、自動轉報、衛星地面站、機場有線通信、移動通信等通信系統;雷達、 自動相關監視、儀表着陸系統、航線導航台等導航系統;航行情報系統;常規氣 象觀測系統、自動氣象觀測系統、氣象雷達、氣象網絡、衛星雲圖接收等航空氣 象工程、空管設施防雷工程、供配電工程等。

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包括:航站樓弱電系統和飛行區、貨運區及生産辦公區域 弱電系統。其中,航站樓弱電系統包括:

(1) 信息集成系統:包括機場運營數據庫,地面運行信息系統,資源管理 系統,運營監控管理系統(或生産指揮調度系統),信息查詢系統以及集成信息 轉發系統(含信息集成平台,消息中間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系統等)等;

(2) 航班信息顯示系統;

(3) 離港控制系統;

(4) 泊位引導系統;

(5) 安檢信息管理系統;

(6) 标識引導系統;

(7) 行李處理系統;

(8) 安全檢查系統;

(9) 值機引導系統;

(10) 登機門顯示系統;

(11) 旅客問訊系統;

(12) 網絡交換系統;

(13) 公共廣播系統;

(14) 安全防範系統(含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門禁管理系統,電子巡更系統 和報警系統);

(15) 主時鐘系統;

(16) 内部通訊系統;

(17) 呼叫中心(含電話自動問訊系統);

(18) 綜合布線系統;

C19)樓宇自控系統;

(20) 消防監控系統;

(21) 不間斷供電電源系統;

(22) 機房及功能中心;

(23) 無線通訊室内覆蓋系統;

(24) 視頻監控系統。

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包括:進近燈光系統,目視坡度指示系統,跑道、滑行道、 站坪燈光系統,機場燈标等助航燈光系統,标記牌、道面标志、标志物、泊位引

導系統等,助航燈光監控系統,助航燈光變電站、飛行區供電工程以及目視助航 輔助設施等。

2, 民航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機場工程、場道(或道路)、橋隧、岩土、電 力、電子、電氣、通信、自動控制、計算機、排水、測量、檢測等專業職稱。

(三)專業承包序列資質标準

專業承包序列設有18個類别,分别是: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起重設備 安裝工程專業承包、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建築機電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 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隧道工程專 業承包、模闆腳手架專業承包、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古建築工程專業承 包、公路工程類專業承包、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港口與航道工程類專 業承包、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承包、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核工程專業承包、通 用專業承包。

1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1甲級資質标準

1.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2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200萬元以上。

1.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岩土工 程師執業資格。

1.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25層以上民用建築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構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 剛性樁複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18米或深度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 工程;

(3) 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 開挖深度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1.2乙級資質标準

L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400萬元以上。

L2.2企業主要人員

(1) 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岩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岩土、機 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

1.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12層以上民用建築工程或高度5 0米以上的構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 剛性樁複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12米或深度超過6米的其它地基處理 工程;

(3) 單樁承受設計荷載2000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 開挖深度超過9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1. 3承包工程範圍

1-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

L3.2乙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 高度10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築工程和髙度120米以下構築物的地基 基礎工程;

(2) 深度不超過24米的剛性樁複合地基處理和深度不超過10米的其它地 基處理工程;

(3) 單樁承受設計荷載5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 開挖深度不超過15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2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2.1甲級資質标準

2.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萬元以上。

2.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

2.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 累計安裝拆卸1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機8台次;

(2) 累計安裝拆卸100噸以上門式起重機8台次。

2.2乙級資質标準

2.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150萬元以上。

2.2.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電氣、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人,且專業 齊全。

2. 2. 3人員業績

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安裝拆卸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機工程;

(2) 安裝拆卸50噸以上門式起重機工程。

2. 3承包工程範圍

2. 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塔式起重機、各類施工升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卸。

2. 3.2乙級資質

可承擔315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機、各類施工升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安 裝與拆卸。

3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不分等級。

16.1資質标準

3. L 1企業資産

淨資産2500萬元以上。

3.1.2企業主要人員

(1)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 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實驗室負責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 土實驗室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2) 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人。混凝土試驗員不少于4人。

3. 1.3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 120立方米/小時以上混凝土攪拌設備1台,并具有混凝土試驗室;

(2) 混凝土運輸車10輛;

(3) 混凝土輸送泵2台。

3.2承包工程範圍

可生産各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和特種混凝土。

4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7*1甲級資質标準

4.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2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200萬元以上。

4.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4.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的建築機電安裝工程2項.

(2) 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或電子工業環 境工程2項;

(3)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電子系統工程3項;

(4)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建築智能化工程3項“

(5)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帶250KVA以上的箱式變配電或帶有遠程 集中監控管理系統的道路照明工程3項;

(6)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間(廣場、公園、綠地、機場、 體育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觀照明工程3項;

(7) 年養護的功能照明設施不少于5萬盞或景觀照明設施總功率不少于1 萬KW。

4.2乙級資質标準

4.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4.2.2企業主要人員

(1) 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 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具有機電工程 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 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子與智能化或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 人。

4.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别資質甲級标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工程質量合格。

4.3承包工程範圍

4.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建築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35千伏以下變配電 站工程,非标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可承擔各類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可承擔各類型電子工程、建築智能化工程施工。

4.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各類建築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 的安裝,10千伏以下變配電站工程,非标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可承擔單 項合同額不超過1200萬元的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2500萬元以下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和電子工業環境工程、單項合同額 1500萬元以下的電子系統工程和建築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 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指:電子整機産品、電子基礎産品、電子材 料及其他電子産品制造設備的安裝工程。

2. 電子工業環境工程指:電子整機産品、電子基礎産品、電子材料及其他 電子産品制造所需配備的潔淨、防微振、微波暗室、電磁兼容、防靜電、純水系 統、廢水廢氣處理系統、大宗氣體純化系統、特種氣體系統、化學品配送系統等 工程。

3. 電子系統工程指:雷達、導航及天線系統工程;計算機網絡工程;信息 綜合業務網絡工程;監控系統工程;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技術防範系統;智能 化系統工程;應急指揮系統;射頻識别應用系統;智能卡系統;收:費系統;電子 聲像工程;數據中心、電子機房工程;其他電子系統工程.

4. 建築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統及信息化應用系統;建築設備管理 系統;安全技術防範系統;智能卡應用系統;通訊系統;衛星接收及有線電視系 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 信息導引及發布系統;智能小區管理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大屏幕顯示系統;智 能燈光、音響控制及舞台設施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機房工程等相關系統。

5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5.1甲級資質标準

5.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萬元以上。

5.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消防設 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

5. 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2項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消防設施工程(每項工程均包含火 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5.2乙級資質标準

5.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600萬元以上。

5.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 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暖通、給排 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專業齊全。

5. 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别甲級資質标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5. 3承包工程範圍

5.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5,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1) 一類高層民用建築以外的民用建築;

(2) 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倉庫、儲罐、堆場。

注:民用建築的分類,廠房、倉庫、儲罐、堆場火災危險性的劃分,依據《建 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确定。

6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二級。

6.1甲級資質标準

6. L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萬元以上。

6.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6.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単項合同額200萬元以上的建築防水工程1項或單項合同額150萬元 以上的建築防水工程3項;

(2) 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防腐保溫工程2項。

6.2乙級資質标準

6.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400萬元以上。

6.2.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 師合計不少于3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6.2.3人員業績

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别資質甲級标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6.3承包工程範圍

6.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建築防水、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6.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萬元以下建築防水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額600萬 元以下的各類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7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7.1甲級資質标準

7.1.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6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500萬元以上。

7. 1-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橋梁工程或結構專業高級職稱。

7. L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累計修建單座橋長,5 00米或單跨,100米或橋墩高,60米的橋梁4座;

(2) 累計完成橋梁工程合同額3億元以上。

7.1.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 12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1台;

(2) 200噸以上架橋機1台。

7.2乙級資質标準

7.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7.2.2企業主要人員

(1)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橋 梁工程或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鐵路工程)專業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橋梁工程、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 專業齊全。

7.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單座橋長,5 00米或單跨N100米或橋墩高N60米的橋梁工程;

(2)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橋梁工程。

7.2.4技術裝備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 4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1台;

(2) 50噸以上架橋機1台。

7. 3承包工程範圍

7. 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橋梁工程的施工。

7.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單跨150米以下、單座橋梁總長1000米以下橋梁工程的施工。

8隧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隧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8.1甲級資質标準

8. L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6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500萬元以上。

8.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結構)專業高級職稱。

8.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單洞長2500米的隧道4座;

(2) 累計完成隧道長度10公裡以上。

8. 1. 4技術裝備

具有隧道掘進設備2台。

8.2乙級資質标準

8.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8.2.2企業主要人員

(1) 公路工程、鐵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 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隧 道(或地下工程或結構)專業中級職稱或公路工程(或鐵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或水利水電工程或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隧道(或地下工程)、 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且專業齊全。

8. 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單洞長3200米的隧道工程。

(2) 長度1000米以上隧道工程。

8. 2. 4技術裝備

具有隧道掘進設備1台。

8. 3承包工程範圍

8.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隧道工程的施工。

8.3.2乙級資質

可承擔斷面60平方米以下且單洞長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9模闆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模闆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不分等級。

9.1資質标準

9. L1企業資産 淨資産400萬元以上。

9. L 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 列中級職稱;結構、機械、電氣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9. 1. 3人員業績

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别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9. 2承包工程範圍

可承擔各類模闆、腳手架工程的設計、制作、安裝、施工。

10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0.1甲級資質标準

10.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15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100萬元以上。

10.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 (或一級注冊建築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

10.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獨立承擔過下列2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2項。

(2) 建築工程幕牆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幕牆工程6項。

10.2乙級資質标準

10.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200萬元以上。

10.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建築師或注冊結構工程 師)執業資格;建築美術設計、結構、機械、暖通、給排水、電氣等專業中級以 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3)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别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10. 3. 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建築幕牆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 他工程的施工。

10. 3. 2乙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建築裝修裝飾工程,以及與裝修工程直 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可承擔建築工程幕牆面積8 000平方米以下建築幕 牆工程的施工。

注:

1. 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變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的水、 暖、電及非承重牆的改造。

2. 建築美術設計職稱包括建築學、環境藝術、室内設計、裝璜設計、舞美 設計、工業設計、雕塑等專業職稱。

11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1.1甲級資質标準

11.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2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200萬元以上。

11. L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

11. 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或某1類的2項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建築面積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築工程;

(2) 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主要古建築修繕工程,

1L2乙級資質标準

11.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400萬元以上。

11.2.2企業主要人員

(1) 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結構、風景園林等專 業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3人,且專業齊全。

11.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築工程;

(2) 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主要古建築修繕工程。

11. 3. 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仿古建築、古建築修繕工程的施工。

11.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建築面積800平方米以下的仿古建築工程,國家級200平方米以下重 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築修繕工程的施工。

注:

1. 仿古建築工程是指以傳統結構為主(木結構、磚石結構)利用傳統建築 材料(磚、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築工程、構築物(含亭、台、塔等) 工程,以及部分利用傳統建築材料建造的建築工程。

2. 古建築修繕工程是指利用傳統建築材料和現代建築材料,在特定範圍内 對古建築的複原、加固及修補工程。

12公路工程類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公路工程類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2.1甲級資質标準

12.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2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200萬元以上。

12.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王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 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12.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9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累計修建二級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2層且厚度10厘米以上瀝青混凝 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萬平方米以上;

(2) 累計完成二級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額3億元以上。

(3) 累計修建四級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或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萬平方米以上。

(4) 累計完成四級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額1億元以上。

(5) 完成3條以上一級公路安全設施(含标志、标線、護欄、隔離栅、防 眩闆等3項以上)的施工,累計施工裡程300km 上(其中标線、護欄、隔離栅 施工裡程均不少于60公裡)。

(6) 累計完成公路安全設施工程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

(7) 完成3條以上一級公路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的施工,累計 施工裡程300公裡以上。

(8) 完成3條以上一級公路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的施工,累計 合同額2億元以上。

(9) 完成一級公路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單個項目裡程100公裡 以上的施工和2座以上大于1000米的獨立公路隧道機電工程的施工。

12. L 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 16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2台,12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 混凝土拌和設備2台,300噸/小時以上穩定土拌和設備2台;

(2) 攤鋪寬度12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5台;

(3) 120千瓦以上平地機5台;

(4) 各型壓路機15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5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機5台;

(6) 升降機或吊車2台;

(7) 打樁機10台;

(8) 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數測量儀2台;

(9) 逆反射标線測量儀2台;

(10) 串行數據分析儀4套;

(11) 通信測試分析系統4套;

(12) 混合信号示波器2台;

(13) CATV測試驗收儀2套;

12.2乙級資質标準

12.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12.2.2企業主要人員

(1) 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公 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 關專業和機械、工業自動化、電子、通信、計算機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 于10人。

12.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四級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 水泥混凝土路面)20萬平方米以上工程;

(2)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四級以上公路路面工程;

(3) 10公裡以上二級以上公路路基工程;

(4)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三級以上公路路基工程;

(5) 一級公路安全設施(含标志、标線、護欄、隔離栅、防眩闆等3項以 上)工程;

(7) 一級公路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

(8) 大于1000米的獨立公路隧道機電工程。

12. 3. 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 10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1台,5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 混凝土拌和設備1台,

(2) 攤鋪寬度4.5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1台;

(3) 120千瓦以上平地機1台;

(4) 各型壓路機4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1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機2台;

(6) 升降機或吊車1台;

(7) 打樁機5台;

(8) 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數測量儀1台;

(9) 逆反射标線測量儀1台;

(10) 串行數據分析儀2套;

(11) 通信測試分析系統2套;

(12) 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

(13) CATV測試驗收儀1套;

12. 3承包工程範圍

12.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級公路路面、路基、安全設施、機電工程的施工。

12.3.2乙級資質

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路面、路基、安全設施、機電工程的施工。

13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3,1甲級資質标準

13.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4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400萬元以上。

13.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鐵路工 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鐵路通信或鐵路信号、鐵路電氣化(供電、變 配電、接觸網)專業高級職稱。

13.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年獨立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累計鐵路通信光(電)纜1000條公裡以上及設備安裝;

(2) 累計鐵路電氣集中道岔600組以上信号工程;

(3) 累計鐵路自動閉塞400公裡以上信号工程;

(4) 累計鐵路電力線600公裡以上及變電所(站)安裝工程。

(5) 累計1000條公裡以上的I、II級鐵路電氣化工程。

13.2乙級資質标準

13.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500萬元以上。

13.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鐵路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 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鐵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 有鐵路通信或鐵路信号、鐵路電氣化(供電、變配電、接觸網)專業中級職稱; 鐵路通信、信号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2人,電力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 員不少于8人。或者鐵路電氣化專業(供電、變配電、接觸網)中級以上職稱人 員不少于15人。

13.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CD 10公裡以上鐵路通信光(電)纜及設備安裝工程;

(2) 10組以上鐵路電氣集中道岔信号工程;

(3) 10公裡以上鐵路自動閉塞信号工程;

(4) 10公裡以上鐵路電力線及變電所(站)安裝工程;

(5) 20條公裡以上的鐵路電氣化工程。

13.3承包工程範圍

13. 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鐵路通信、信号、電氣化及電力工程施工。

13. 3. 2乙級資質 可承擔100公裡以下I、II> IIL IV級鐵路通信、信号、電氣化及電力工 程施工。

14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港口與航道工程類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4.1甲級資質标準

14.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8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500萬元以上。

14. L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機電工程(或通信工程)高 級職稱。

14.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16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沿海5萬噸級或内河2000噸級以上散貨、集裝箱碼頭(或成套裝卸設 備安裝)工程;

(2) 5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

(3) 水深大于5米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 沿海20萬平方米或内河10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

(5) 10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6) 沿海5萬噸級或内河10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7) 5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8) 40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9) 5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0) 1000噸級以上船閘設備安裝工程:

(11) 300噸級以上升船機設備安裝工程;

(12) 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通航建築物工程。

(13) 油、氣碼頭成套設備安裝工程;

(14) 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工程;

(15) 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導航工程;

(16) 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導航工程。

14. 1. 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6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 架高60米以上打樁船;

(2) 200噸以上起重船;

(3) 排寬40米以上鋪排船;

(4) 總裝機功率2000千瓦以上挖泥船或100立方米/小時以上磴攪拌船。

(5) 20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6) 8立方米以上鬥容挖泥船。

14.2乙級資質标準

14.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14.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港口與航道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港口與 航道工程、機電工程(或通信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機電 工程(或通信與光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 稱人員不少于8人。

14.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沿海1萬噸級或内河1000噸級以上碼頭;

(2) 1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

(3) 水深大于3米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 5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5) 沿海2萬噸級或内河3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6) 2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15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3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9) 300噸級以上船閘及設備安裝工程;

(10) 50噸級以上升船機及設備安裝工程;

(11)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通航建築物工程;

(12) 油、氣碼頭成套設備安裝工程;

(13) 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工程;

(14) 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導航工程;

(15) 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導航工程。

14. 2. 4 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4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 打樁船;

(2) 起重船;

(3) 2立方米以上鬥容挖泥船。

(4) 100立方米/小時以上挖泥船;

14.3承包工程範圍

14.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港口與海岸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築物工程的施工,各類港口 裝卸設備安裝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類船閘、升船機、航電樞紐設備安裝工程的 施工,各類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包括碼頭、防波堤、護岸、圍堰、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築物、筒倉、船塢、船 台、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标與警戒标志、棧橋、人工 島及平台、海上風電、海岸與近海、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壩、護岸)、測量、 航标與渠化工程,疏浚與吹填造地(含圍堰),水下清障、開挖、清淤、炸礁清 礁等工程。

14.3.2乙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港口與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萬噸級及内河5000噸級以 下碼頭及航道工程、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萬噸級以下船塢船台及滑道工程、 1200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以及相應的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築物、筒倉、水下地 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标與警戒标志、棧橋、人工島及平台、海岸與 近海等工程,600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6萬立方米以下水下 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應的測量、航标與渠化工程、水下清障、開挖、清淤等工 程的施工。可承擔1000噸級以下船閘或300噸級以下升船機等通航建築物工程的 施工。可承擔沿海5萬噸級和内河5000噸級以下散貨(含油、氣)、雜貨和集裝 箱碼頭成套裝卸設備安裝工程,1000噸級以下船閘或300噸級以下升船機設備 安裝工程施工,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下的各類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包括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工程(VTS系統)、船舶 自動識别系統工程(AIS系統)、水上視頻監控系統工程(CCTV系統)、海上通信 導航工程(海岸電台、甚高頻電台、海事衛星通信、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等)、 内河通信導航工程(長途幹線、江岸電台、甚高頻電台等)等。

15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

15.1甲級資質标準

15.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2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200萬元以上。

15. L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15.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11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類是1、2、3 類中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 單扇FH>3500的超大型或單扇100噸以上的閘門制作安裝工程2項, 或承擔過單扇50噸以上的閘門制作安裝工程4項;

(2) 單項3000噸以上的壓力鋼管制作安裝工程1項,或DH>800的大型或 單項2000噸以上的壓力鋼管制作安裝工程3項;

(3) 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80冊以上4台;

(4) 2台2X125噸以上或4台2X60噸以上啟閉機安裝工程;

(5) 單扇FH>1000的超大型攔污栅制作安裝工程2項;

(6) 單位工程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

(7) 軸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50MW以上2台或25MW以上4台;

(8) 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9) 沖擊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10) 抽水蓄能機組:單機容量100MW以上1台;

(11) 水泵機組:單機容量500KW以上4台。

15.2乙級資質标準

15.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400萬元以上。

15.2.2企業主要人員

(1) 水利水電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2人,其中水利 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水 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金 屬結構、焊接、起重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或者水 輪機、水輪發電機、電氣、焊接、調試、起重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 人,且專業齊全。

15.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FH>200的中型或單扇25噸以上的閘門制作安裝工程;

(2) 單項1500噸以上的壓力鋼管制作安裝工程,或DH>200的中型或單項 700噸以上的壓力鋼管制作安裝工程;

(3) 2台2X60噸以上或4台2X30噸以上啟閉機安裝工程;

(4) 單扇中型攔污栅制作安裝工程;

(5) 單位工程合同額600萬元以上的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

(6) 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25MW以上;

(7) 軸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10MW以上;

(8) 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5朔『以上;

(9) 沖擊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5MW以上;

(10) 水泵機組:單機容量300KW以上。

15. 3承包工程範圍

15. 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壓力鋼管、閘門、攔污栅等水工金屬結構工程的制作、安裝及啟

閉機的安裝。可承擔各類水電站、泵站主機(各類水輪發電機組、水泵機組)及 其附屬設備和水電(泵)站電氣設備的安裝工程。

15.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大型以下壓力鋼管、閘門、攔污栅等水工金屬結構工程的制作、安裝 及啟閉機的安裝。可承擔單機容量100MW以下的水電站、單機容量1000KW以下 的泵站主機及其附屬設備和水電(泵)站電氣設備的安裝工程。

注:

L閘門、攔污栅「日=葉面積X水頭。

2, 壓力鋼管。日=鋼管直徑X水頭。

16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6.1甲級資質标準

16. 1.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5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500萬元以上。

16.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 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16.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220千伏送電線路累計600公裡;

(2) 22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累計8座;

(3) 20千伏電纜工程累計100公裡。

16.2乙級資質标準

16. 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16. 2.2企業主要人員

(1) 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電 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力工程相 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0人。

16.2.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下列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質量合格,

(1) 25公裡以上110千伏送電線路工程;

(2) 110千伏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

(3) 110千伏電纜工程。

16. 3承包工程範圍

16.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16. 3.2二級資質

可承擔22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17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7.1甲級資質标準

17. 1. 1企業資産

(1) 淨資産6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築業增值稅均在500萬元以上。

17.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标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

17.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獨立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1類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核燃料元件工程或核同位素分離工程;

(2) 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放射性化工工程或鈾冶金等核工程;

(3) 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核廢料處理工程;

(4)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鈾礦山工程;

(5) 單項合同額2000萬以上核電站核島檢修維修工程2項。

17.2乙級資質标準

17.2. 1企業資産 淨資産3200萬元以上。

17. 2. 2企業主要人員

(1) 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 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 稱人員不少于30人。

17.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别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工程°

17.3承包工程範圍

17. 3. 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核反應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離、鈾冶金、 核廢料處理、核電站檢修和維修以及鈾礦山工程的施工。

17.3.2二級資質

可承擔合同額6000萬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離、鈾 冶金、核廢料處理、核電站檢修和維修以及鈾礦山工程的施工。

18通用專業承包資質标準

通用專業承包資質不分等級。

18.1資質标準

18* 1. 1企業資産

淨資産100萬元以上。

18. 1. 2企業主要人員

(1)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級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2) 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18. 2. 1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不少于2項工程。

18,2承包工程範圍

可承擔除上述17類專業承包工程外的其他專業承包工程的施工。

(四)專業作業資質

專業作業資質不分等級,實行備案制。具有公司法人《營業執照》且拟從事 專業作業的企業可在完成企業信息備案後,即可取得專業作業資質。

專業作業資質分為11種作業類型:木工作業、砌築作業、抹灰作業、石制 作作業、油漆作業、鋼筋作業、混凝土作業、焊接作業、水暖電安裝作業、仮金 作業、架線作業。每個企業隻能選擇不多于2種作業類型進行備案

附則

(一) 企業資産

企業淨資産以企業申請資質前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财務報表中淨資産指标 為準考核.首次申請資質的,以企業《營業執照》所載注冊資本為準考核;申請 多項資質的,企業淨資産不累加計算考核,按企業所申請資質和已擁有資質标準 要求的淨資産指标最高值考核。

(二) 企業主要人員

L企業主要人員包括:注冊執業人員和技術職稱人員。

2. 《标準》中“注冊建造師或其他注冊人員”是指取得相應的注冊證書并在 申請資質企業注冊的人員。

3. 《标準》中所稱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是指設區的市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 會保障部門或其授權的單位評審的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

4. 企業主要人員應滿足60周歲及以下且由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

5. 企業主要人員在兩家及以上企業受聘或注冊的,不作為資質标準要求的有 效人員考核。

6. 技術負責人的資曆、專業職稱、業績等方面按企業所申請資質的相應标準 要求進行考核。企業應按所申請資質類别明确對應的1名專業技術負責人。

7. 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相關專業"按職稱證書的崗位專業或畢業證書中 所學專業進行考核。

其中,結構專業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結構、建築施工、建築工程等專 業。

8. 企業申請某一類别資質,企業主要人員中每類人員數量、專業均應滿足《标 準》要求。一個人同時具有注冊證書、技術職稱中兩個及以上的,隻能作為一人 考核;一個人同時擁有注冊證書和技術職稱的,可同時作為注冊人員和技術職稱 人員考核。

9.企業申請多個類别資質,企業主要人員中每類人員數量、專業等應分别滿 足《标準》要求,每類人員數量不累加考核。如:企業同時申請建築工程施工總 承包乙級資質和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乙級資質,企業隻要擁有2名建築工程專 業注冊建造師即可分别滿足兩個類别的注冊人員指标要求。

一個人具有兩個及以上技術職稱(注冊資格)的,可分别考核。如:一個人 同時具有建築工程職稱證書和道路工程畢業證書,可分别作為企業申請建築工程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的職稱人員考核。

10. 社會保險證明是指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對賬 單或加蓋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公章的單位繳費明細,以及企業繳費憑證

(社會保險繳費發票或銀行轉賬憑證等證明);社會保險證明應至少體現以下内 容:繳納保險單位名稱、人員姓名、社會保障号(或身份證号)、險種、繳費期 限等。社會保險證明中繳費單位應與申報單位一緻,上級公司、子公司、事業單 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均不予認定,分公司 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予以認定。

11. 《标準》中要求XXX專業、XXX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XX人, 不要求所列專業必須齊全。

12. 《标準》中對職稱人員專業作了限定,且要求專業齊全的,是指申報人 員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的技術職稱人員組成,且每個專業至少有1人。如:建築工 程施工總承包乙級資質标準中要求“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6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是指6人應當由結構、給排 水、暖通、電氣等4個專業中級以上有職稱人員組成,且結構、給排水、暖通、 電氣各專業至少有1人,其他專業人員不予認可。

13. 《标準》未對技術職稱人員專業作限定,但要求部分專業齊全的,是指 要求齊全的專業至少有1人,其餘申報人員專業不作限定。如:防水防腐保溫工 程專業承包乙級資質标準中要求“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 于3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是指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技術職 稱人員或注冊建造師數量或兩者之和的數量不少于3人,但其中至少應有1名結 構專業、1名材料或化工專業人員,其他人員專業不作要求。

14. 《标準》中對技術職稱人員專業作了限定,且未要求專業齊全的,是指 相應專業的申報人員數量達到标準要求即可,每一類專業人員數量不作要求。如: 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乙級資質标準中要求“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 不少于20人。”,指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人員總數滿足20人即可,每個專業 人數不限,也不要求所有專業齊全。

15. 《标準》中注冊建造師(或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的業績是指作為施工 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項目O

(三) 技術裝備

《标準》中明确要求的設備應為企業自有設備,以企業設備購置發票為準進 行考核;其中,申請港口與航道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應提供設備主要性能指标證 明、所屬權證明和檢驗合格證明。

(四) 企業工程業績和人員業績

1. 本标準要求的工程業績是指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攬并獨立完成的工程業 績。

2. 一項單位工程業績同時滿足多項技術指标的,隻作為一項指标考核。《标 準》中分别考核累計和單項技術指标的,同一工程業績可同時考核,但鐵路方面 資質除外。

3. 業績中要求的“X類中的X類”必須分别滿足,不能相互替代。如:建築 工程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标準中,要求企業完成“3類中的2類以上工程",是 指企業完成的工程中,高度、層數、建築面積等3類考核指标中至少應滿足2類, 否則即為業績不達标。

4. 企業申請多個類别資質的,工程業績應當分别滿足各類别資質标準條件。

5. 申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作為施 工總承包業績考核。

6. 企業以施工總承包方式承接的工程,不論該工程是否實行分包,均可作為 其施工總承包業績考核。

7. 申請專業承包資質的,以企業依法單獨承接的專業工程業績考核。

8. 施工總承包工程範圍包括主體工程和配套工程。配套工程不得單獨作為企 業申報施工總承包資質工程業績考核。

9. 《标準》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 推5年或10年期間竣工的工程業績。如:申報年度為2021年,“近5年”的業

績是指2016年1月1日之後竣工(交工)驗收合格的項目。超過時限的代表工 程業績不予認可。

10. 超越本企業資質承包工程範圍的代表工程業績不予認可。企業以境外承 包工程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資質承包工程範圍。

1L企業申報的工程業績中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時存在非本企業注冊建造 師、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範圍執業、或違反有關規定同 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企業該項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12. 保密工程不得作為企業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13. 單項合同額是指一個承包合同所載合同價。

14. 建築工程高度應為從标高正負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5. 建築工程層數是指正負零到檐口之間的樓層數,其中,設備層不計算在 内,躍層按單層計算。

16. 企業因負有工程質量、生産安全事故責任被降級、吊銷資質,或因工程 業績弄虛作假申報資質被通報批評或撤銷資質的,其相應工程業績不得作為代表 工程業績申報。

(五) 承攬工程範圍

“配套工程”含廠/礦區内的自備電站、道路、專用鐵路、通信、各種管網 管線和辦公樓、宿舍樓、廠房等相應建築物、構築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六) 其他

L對于原标準中并入了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鋼結構、鐵路鋪軌架梁、河湖 整治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等4個專業承包資質,在相應工程承發包過程中,可按 工程性質和規模由具有相應類别和等級的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

2.本标準的“以上氣“以下”、“不少于”、“超過”、“不超過”均包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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