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物物難兩全,生活中很多時候,沒有辦法做到兩全其美,特别是原則性很強的一些事情。
如,一大家子人,在一起吃飯喝酒,飯桌上,大多都是越喝越有勁,越喝越要強;
此時,如果有人來勸,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那麼,這個人一定會被一群喝酒的人理論上圍攻。
什麼不懂,人情世故,不顧親人情義,什麼要,随鄉入俗,一個最講原則的人,成為了一個最讨人厭惡的人。
世俗之情,誰不入世俗,誰就不入酒情文化圈。
說說,這些世俗的人家煙火裡的酒文化。好酒之人,都特别喜歡與人争論,我說的什麼道理,你們必須認同,即使是你七分認同,三分相異,也會迎來一陣子的狂風暴雨的口水之争。
我是一個比較講原則的人,我想用心中最真實的那份責任心,去勸身邊的親人、朋友,但,最後,發現隻有我一人,成為了大家眼中厭惡的人。
我反思過自己,很多次,你是不是太不會做人了,特别不會選擇做個好人嗎?起碼是她們眼中的好人,多說好聽的話的人。
于是,我懷疑過自己,虛情假意的當個老好人,不行嗎?當然可以。
可心中最親人朋友的那份真情,會讓心很痛很疼,于是,我在帶上面具心疼做個好人,與堅持原則,情上至真至剛,做個厭惡之人中,最終選擇了厭惡之人。
人可以帶上面具,騙别人,哄别人開心,但,很難欺騙自己。而現實生活中,情不能至深至純至剛,在别人面前帶上面具,在自己面前面具也習慣了,很難找到真實的情感了。
也許,是很多人,都缺少認同感,與成就感吧!誰不需要别人的認同與支持呢?
所以,
今天自己,更應該反思,想想——
如果一堆人喝酒開車,那麼你會選擇當多少次,當酒桌上的厭惡之人。
我尋覓千百次的内心,答案是:無論多少次,隻要我有發言權,我都會選擇那個厭惡的人。
都說,
不要和不同認知的人,争論、說道理、講是非;
不要和不同層次的人,談論生活中問題與事物。
我要說,至親近的人,原則上的錯誤與不認同,能說則必說。
現在的生活中,心中真情實感的,越來越少了,很多時候,大家都是選擇了做個老好人。
其實,酒文化,不是全都是不好的,小酒少飲怡情,大酒大醉傷情傷身。
你們的酒桌上,有多少一喝就多,一多就醉的人,有幾個老好人,又有沒有那個厭惡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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