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有哪些内容?債權的申報包括什麼債權一、須為以财産給付為内容的請求權,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債權有哪些内容?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債權的申報包括什麼債權
一、須為以财産給付為内容的請求權
給付标的為勞務或者不作為的請求權。不能申報,但是,因它們的不履行或者不适當履行而産生的賠償請求權,為可以申報的債權。
二、須為以債務人财産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
此處的債務人财産是指受破産程序拘束的财産。故信托财産或者根據法律規定不受破産程序拘束的财産,不是此處所稱的債務人财産;以這些财産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不得申報。至于請求權所指向的财産是債務人的一般财産還是特定财産,不影響申報的資格。因此,有财産擔保的債權和無财産擔保的債權均在申報之列。
三、須為法院受理破産申請前成立的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
至于債權的到期時間,不影響申報資格;根據破産法的規定,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産案件受理時視為已到期。
四、須為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請求權
因此,對債務人的罰款等财産性行政處罰,不得申報。在企業破産清算的情況下,債務人财産最終将歸屬于債權人;此時若執行對債務人的财産性行政處罰,事實上處罰的是債權人,這樣既不能達到行政處罰的目的,又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在破産程序終結後,如果債務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繼續存續,處罰機關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原來的處罰決定。
五、須為合法有效的債權
因此,以下債權不得申報:
1、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規定的無效原因的債權;
2、訟時效已經屆滿的債權;
3、證據或者證據為虛假的債權、有相反證據證明為虛假的債權(申報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的債權,在補足證據前推定為不得申報)。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債權被申報的,管理人有權提出異議。申報人堅持申報的,管理人可以在債權表中另頁記載,井載明所發現的問題,以供債權人會議作出決定。必要時,管理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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