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書每多少年左右編修一次?《地方志工作條例》第十條規定,地方志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地方志書每多少年左右編修一次?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地方志工作條例》第十條規定,地方志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
每一輪地方志書編修工作完成後,負責地方志工作的機構在編纂地方綜合年鑒、搜集資料以及向社會提供咨詢服務的同時,啟動新一輪地方志書的續修工作。
地方志書,簡稱“方志”、“地方志”。地方,即地域;志,就是“記述、記載”的意思。方志記述的對象是“一地自然與社會”;時間範圍是“曆史和現狀”;性質是“資料性著述”。
地方志書有着曆史之延續性,内容廣博行性,材料真實性。志書是一種地方性的多學科書籍,涉及曆史、文學、民族、社會、經濟、自然科學。它可以“補史之缺,參史之錯,詳史之略,續史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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