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錯縫、筋出槽"是中醫傷科的特有名詞。它既屬于病名,又屬于骨與筋在受傷後的病機變化,同時在臨床整骨法中有着大量的應用。
這一學說在唐以前的醫著中雖然就有記載,其論點在當時是比較含混的。如《禮記·月令孟秋》中的:"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斷;決獄訟必端平。"根據《旦禮記集解》的解釋是:"皮曰傷,肉曰創,骨曰折,骨肉皆絕曰斷"。斷,就包含了骨折和筋傷。
《難經》中的:"四傷于筋,五傷于骨",這裡初步說明筋骨相近,傷筋必及骨,傷骨必損筋的互相影響,這是"骨錯縫、筋出槽"的基本内涵。
随着曆史的發展進步,經過曆代醫家們長期的臨床觀察和總結,逐漸豐富和完善了這一學說,成為中醫傷科學的特有組成部份。
唐代《仙授理傷續斷秘方》中記有:"凡左右損處,隻想度骨縫,仔細撚捺,忖度便見大概。"這裡不僅有骨縫這一名詞,而且還提示了損傷後注意對骨縫的檢查,也即是對關節處的脫位、半脫位和錯縫的區别檢查
到清代在骨傷科的各種論著中,對"骨錯縫、筋出槽"學說就更為詳盡,并且還提出了各種治療手法。
如《醫宗金監·正骨心法要旨》中的:"或跌撲閃失,以緻骨縫開錯,氣血瘀滞,為腫為痛。"又說:"或有骨節間微有錯落不合縫者",這裡不僅提示了骨錯縫的原因,而且還将開錯和微錯作了程度上的區别。同時提出:"手法者,正骨之首務"。強調了手法是治療骨傷科四大方法之首,适用于骨傷科各種疾病,其中也包括了"骨錯縫"和"筋出槽"的手法治療。
《傷科補要》中對脊骨和四肢的骨錯縫也分别作叙述。在十五則中的"脊背骨傷"有:"若骨縫疊出,俯仰不能,疼痛難忍,腰筋僵硬。"這裡不僅是指脊椎骨折和脫位,也還包括椎體小節紊亂與急性腰肌損傷在内。
在二十則中:"若手掌着地,隻能傷腕,若手指着地,其指翻貼于臂者,腕縫必開"。這裡不單是指損傷對腕骨正常排列造成的影響,也還包括了尺桡切迹解剖結構的改變。同樣是屬于"骨錯縫"。
二十三則中對腳踝部損傷的記述是"輕者盡傷筋肉易治,重者骨縫參差難治……"。骨縫參差不齊是指踝關損傷的"骨錯縫"。
對"骨錯縫、筋出槽”中的整骨法,在多年臨床應用中的7點總結,現分享給大家,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更多的幫助。
1、 骨節的開錯和微錯指外力作用于人提的輕重不同,緻傷的程度亦不相同。
2、開錯,是指關節脫位或半脫位,有明顯的臨床體征,在X線投影中又确有反映,能夠引起醫生和患者的注意,因此能獲得及時而恰當的治療。
3、微錯,骨節處沒有明顯畸形,X線攝片無明确顯示,但又有臨床症狀或部分功能障礙,不大引人注意,而被忽視。治療方法不當,緻使病程延長,經久不愈。
4、 "筋出槽",雖然是中醫骨科的習慣用語,在各種文獻中沒有這一病名,但對筋損傷的病理改變文獻中确有不少論述。《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中說:"筋之馳、縱、卷、攣、翻、轉、離、合,"以及"筋歪","筋走"等等都屬于"筋出槽"的範疇。
5、生理上筋附行于骨,或筋伴脈而行,各自都有其起止點,也有其正常順序和位置。一旦遭受外力的破壞,筋過的運行位置,解剖結構就會發生變化。臨床上的肌健、韌帶、筋膜的撕裂、撕脫、粘連、痙攣等等亦都屬于"筋出槽"。
6、 "骨錯縫"和"筋出槽"既可以同時發生,亦可單獨發生。這一學說,是中醫骨傷科辯證施治的内容之一。
在多年的臨床觀察中,常見的骨錯縫關節有:上肢肘部的肱撓關節或尺桡關節,腕部的尺桡遠端切迹和腕骨。下肢膝關節的内外側半月闆。踝部的踝距關節或跟距關節,以及跖跗關節等。
7、是人體的中軸,在持重和運動中起很大的作用。構成脊椎的關節較多,解剖結構比四肢複雜,在整個脊椎中,頸椎和腰椎功能活動較大,不适當的運動和勞作是造成脊椎損傷的主要原因。常見的既有急性的損傷,如:頸椎偏歪、環樞椎半脫位、腰椎小關節紊亂和滑膜嵌頓等。其次是脊肋關節,以及骶髂關節。中老年由于生理退化和體質較差椎體失穩,在日常剩活中僅是一般的活動,有時也會造成關節錯縫。
總結多年的臨床經驗,個人認為:"骨錯縫、筋出槽"這一學說,不僅是具有中醫傷科學的理論特色,而且在臨床診斷治療中運用确有其很高的實用價值,不能忽視,應于繼承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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