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電動車已經成為市民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大河報7個整版關注、報道鄭州黃牌電動自行車如何出行的問題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邵可強高鵬文白周峰攝影
即将揮别2021年!大河報·豫視頻持續關注的“鄭州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将盡”這一民生問題,終于落定。12月28日,大河報·豫視頻記者獨家獲悉,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文件:鄭州黃牌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将延長兩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此前對外公布的征求意見稿,該文件删去了“但在過渡期内,對生産日期滿五年的黃牌電動自行車先行淘汰”的内容。
[官宣]
鄭州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延長兩年
關乎鄭州200多萬黃牌電動自行車車主的民生問題,終于迎來“官宣”。
12月28日,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延長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通告》,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結合鄭州市實際和群衆的需求,經研究決定,在黃牌電動自行車(黃底黑字臨時通行防盜車牌)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有效期後,延長黃牌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時,依據《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摩托車在城市建成區道路上通行。呼籲廣大市民朋友,根據《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自覺購買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标準的電動自行車,并按照規定登記上牌,不購買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在城市建成區道路騎行。騎乘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守法規知禮讓,安全文明出行。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此前對外公布的征求意見稿,該文件删去了“但在過渡期内,對生産日期滿五年的黃牌電動自行車先行淘汰”的内容。這意味着,隻要是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内均能正常上路。
[回顧]
本報7個整版、10餘篇報道推動此事
電動自行車雖小,卻關乎民生,關系到360餘萬鄭州電動自行車車主如何出行的問題。
2021年11月12日、11月13日、11月15日、11月17日,大河報·豫視頻以《黃牌小電退役後》《“小黃”不讓騎咋辦?網友支招三種處理方式》《鄭州黃牌電動車何去何從?》《同款車“不同命”,黃牌能否換綠牌?》為題刊發系列報道,持續關注鄭州黃牌電動自行車上牌、淘汰、回收、處理問題,市面上售賣電動自行車上牌混亂問題,超标電動自行車使用中的權責等問題,為民發聲。
在大河報·豫視頻的持續關注呼籲下,2021年12月20日,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起草了《關于延長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拟将黃牌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過渡期可以延長,但過渡期内涉及黃牌電動自行車的上牌、淘汰、回收、處理等問題,仍考量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應對智慧。12月28日,大河報·豫視頻刊發《“續命”兩年的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應該怎麼辦?》報道,對鄭州電動自行車管理、上路的一系列問題持續追問。
12月28日,随着上述幾部門聯合發布的《通告》,鄭州黃牌電動車将“續命”兩年,正常上路,此前擔心無法上路的黃牌電動自行車車主,終于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但在過渡期内,涉及黃牌電動自行車的上牌、淘汰、回收、處理等問題,該《通告》并未說明,對此,大河報·豫視頻也将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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