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新規2022年8月1日起實施,先看公告
然後看具體調整了哪些部分
具體調整了手續費
上交所通知,可轉債經手費按成交金額的0.04‰雙邊收取,深交所原本就是按照這個費率收費的,上交所原來是按0.001‰雙邊收取的
也就是你的券商如果有那種對滬深轉債區分收費的,可能很快就會接到券商上調傭金的通知,比如我有一個賬戶的滬市轉債費率是萬A,深市轉債是萬B,可能之後券商會把滬深轉債的費率統一到萬B
交易規則部分
1、上市首日
漲跌價格區間56.7-157.3元
漲跌幅超過20%停半小時,超過30%停到14:57
停牌期間,滬市轉債不可委托,深市可委托和撤單
2、非上市首日的可轉債在漲跌幅20%以内随便交易。
3、申報價格範圍
開盤集合匹配:70-130元
滬市連續匹配【10%,-10%】
深市連續匹配,複牌收盤集合【10%,-10%】
以後滬深新債上市首日都是這樣:開盤最高價130元,漲幅30%就停牌到14:57,收盤最高價157.30元,第二天最高價188.76元,第三天最高價226.512元,最快三天才能翻倍。
異動的監管要求
細則明确了可轉債在連續三個交易日合計漲跌幅±30%的情況,屬于異常波動,連續的10個交易日内出現三次異常波動就屬于嚴重異常波動,連續的10個交易日内出現翻倍或腰斬、連續30個交易日内出現翻2倍或跌70%的情況,也屬于嚴重異常波動,交易所和上市公司需要為此披露一些交易數據和重要股東的交易情況,甚至可能對可轉債實施臨時停牌。
這種要求下,很多機構會收斂,避免觸發監管,以前那種盲目炒小債的可能性大幅降低了,可能轉向股債聯動。
加強贖回信息披露要求
新規對上市公司贖回可轉債的規定很嚴格,也很詳細,比如上市公司必須在可能滿足強贖條件的5個交易日前發布提醒公告,必須在滿足強贖條件的當天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強贖,不然就算放棄本次贖回權,重新開始計算。
最主要是,不管上市公司決定強贖還是不強贖,都需要披露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和董監高的最近六個月内交易可轉債和漆膜持有的情況。如果不強贖的,還需要披露上述投資者在未來6個月内的減持計劃。這對很多想要跟蹤大股東持債數據的投資者,簡直太貼心了。
附表格精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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