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問: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是什麼意思?與不動産登記有什麼區别?
網友“小唐同學”
answer
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是指購房人簽了預售合同買期房,暫時不能辦産證(産權轉移登記),為了保障購房人權益,在房地産登記部門先做合同的“預告登記”。
物權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産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将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産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産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内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預告登記與一般的不動産登記區别表現在:一 般的不動産登記都是指不動産物權在已經完成的狀态下所進行的登記,而預告登記則是為了保全将來發生的不動産物權而進行的一種登記。預告登記作出後,并不導緻不動産物權的設立或變動,而隻是使登記申請人取得一種請求将來發生物權變動的權利。納入預告登記的請求權,對後來發生與該項請求權内容相同的不動産物權的處分行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來隻發生該請求權所期待的法律結果。因此,預告登記是與異議登記同時構成不動産登記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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