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季,對于精緻的女性朋友,最重要的就是做好防曬工作。一年四季都塗防曬霜,出門在外裹着防曬衣,紫外線休想曬到我一絲一毫。
2007年,防曬衣從美國出現,随後迅速席卷全球,在國際上流行。
事實上,所有衣服無論是長袖還是短袖,都具備方式能力。但并非什麼衣服都能稱得上“防曬衣”。
在我國針對紡織品防紫外線功能評定裡有明确支出,隻有UPF超過40,UVA低于5%的,才能被評定為防曬産品,少一個都不行。
所謂UPF和防曬霜上标注的SPF其實是一個概念,代表了産品防護能力。
穿防曬衣處于物理防曬,通過穿衣服擋住紫外線,屬于簡單粗暴的手法。但缺點也顯而易見,那就是太熱了!
你覺得防曬衣用處大嗎?它究竟是“黑科技”還是“智商稅”?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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