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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聖出品鵝絨被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20 16:24:24

大聖出品鵝絨被? 3月11日,廣州市消委會舉行2022年“3·15”通報會,通報了2021年投訴熱點和案例通報指,直播帶貨投訴量驟增,主播良莠不齊待規範2021年全市消委會受理直播帶貨的消費投訴共2106宗,比2020年增長了三倍多與在傳統電商平台購物相比,通過短視頻或社交平台等渠道購物發生糾紛的消費者,普遍面臨主體難找、證據難尋、渠道不暢等困難,此類案件的調解成功率也偏低,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大聖出品鵝絨被?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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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聖出品鵝絨被

3月11日,廣州市消委會舉行2022年“3·15”通報會,通報了2021年投訴熱點和案例。通報指,直播帶貨投訴量驟增,主播良莠不齊待規範。2021年全市消委會受理直播帶貨的消費投訴共2106宗,比2020年增長了三倍多。與在傳統電商平台購物相比,通過短視頻或社交平台等渠道購物發生糾紛的消費者,普遍面臨主體難找、證據難尋、渠道不暢等困難,此類案件的調解成功率也偏低。

【案情簡介】

消費者曹先生在某手平台的直播間看到一網紅主播介紹“性價比之王”的某品牌重工羽絨服,宣稱是符合國家标準,含絨量超過90%。在主播一番天花亂墜的宣傳攻勢下,曹先生花了288元購買了一件,打算過年回老家時穿。貨送到後拆包一看,曹先生發現外套的内裡隻是由絲棉填充,根本不是羽絨。為此,他先是向主播反映,但對方不承認有誤導宣傳,并表示售後由商家統一負責。曹先生又找到商家協商,對方起初同意退貨但随即又反悔,同時拉黑了曹先生。無奈之下,曹先生投訴至消委會。

【案例評析】

廣州市消委會投訴部部長林雅瑩指出,當前網絡直播處于一個爆發期,各種直播平台為抓住“直播營銷”的新風口,大量吸粉引流,枉顧法律法規的規範,怠于履行平台準入把關責任,進駐的主播良莠不齊,銷售的商品好壞摻雜。為沖刺“成交量”,不少主播會利用信息不對稱、互動即時性的這一特點,在宣傳時打“擦邊球”,不僅對商品的材質、質量、功能以及效果進行誇張性的描述,還會玩起“蹭熱點”“張冠李戴”等花招誤導消費。

市消委會對相關案例研究發現,通過短視頻或社交平台進行直播帶貨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直播過程中,主播推薦相關的商品和購買的電商平台,直接引流至電商平台;二是,在短視頻或直播屏幕下方附上購物車,消費者點擊鍊接後是跳轉到其他平台購物;三是,主播在視頻以及評論中附上私人的聯系方式,繞開電商平台,引流到其他網址或者直接通過微信進行交易。

“由于這些帶貨模式已非常普遍,導緻部分消費者習以為常,但卻容易忽略了其中的風險和隐患。一旦跳轉到其他鍊接或添加微信後再進行交易,相關行為就脫離了平台的監管,售後服務和資金安全都有極大風險。”林雅瑩說道。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在接受商品和服務時依法享有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以及求償權。市消委會認為,在短視頻或社交平台上帶貨的行為也應遵循法律的規定,不能随意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不能遊離于法律管束和行政監管之外。目前,國家對直播帶貨等網絡銷售行為的管理日趨嚴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在修訂和完善中,消委會勸誡平台經營者以及主播,切勿仍停留在“隻享紅利,不負責任”的階段,應該盡早轉變觀點,重視消費者的維權訴求,積極履行法定義務和責任,共同構建積極健康、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 穗消宣

視頻/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 穗消宣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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