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未成年人,長期不務正業,甚至其中幾人已因盜竊摩托車而為自己的人生蒙上了污點,但仍然不思悔改,還邀約在額頭上紋“天眼”圖案的統一紋身,在轄區為非作歹,被同齡人稱作“天眼幫”。
“天眼”作惡引發系列警情
2018年10月15日22時許,受害人王某在城南某加油站附近被幾個青年人持刀攔下,逼迫其交出随身财物,因其身上未攜帶錢财,最終被對方以掃描微信二維碼的方式将微信錢包裡的20元現金搶走。接到報警後,隆陽公安進行立案調查。10月19日,分局再次接到報警稱,3名受害人在太保山腳被幾個年輕小夥持刀搶走一部手機。根據這一情況,民警對案件進行串并分析,發現可能為同一團夥作案,後通過調取監控、深入摸排,一個以李某、茶某為首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面。
10月26日6時許,楊某途經遠征路與學府路交叉口處,被該犯罪團夥駕駛摩托車追趕并進行毆打、搜身搶劫财物,因其未随身攜帶錢财而作罷。案發後,民警鎖定了嫌疑人逃跑路線及落腳點,于當晚先後将違法犯罪嫌疑人李某、茶某、馬某、甫某、楊某5人抓獲歸案。經查,該團夥長期糾集在一起實施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以獲取經濟利益供自己揮霍使用。
讓人哭笑不得的“戰利品”
該犯罪團夥經常在轄區中學周邊一帶活動,以學生為主要作案對象,伺機搶劫零花錢、手機等财物,雖然涉案金額不大,但社會危害極大、影響惡劣,有的受害人不敢報警,有的受害人因此而不敢上學。
2018年10月17日,李某聽說某校學生張某曾揚言自己被其持刀追砍,遂邀約其他人至該校附近對張某進行報複。當日17時許,張某放學後被李某等人攔下帶至南邊,并被逼問是否曾揚言持刀追砍過李某,張某表示并未說過此話,被李某等人持刀、石頭進行毆打。因張某一直未承認,後再次被帶至另一處逼問,并被李某等人持木棍繼續毆打,至19時許,張某受不了毆打便無奈承認自己說了李某等人的壞話。後馬某、茶某将其身上的40元現金及一包脆脆面搶走後逃離。
2018年10月18日23時許,李某等人被邀約至三館廣場參與打架,在到達目的地後,因對方未出現,遂在三館附近一帶進行尋找。至次日淩晨,李某等人竄至某酒坊附近,在閑聊過程中看見有三個人騎着一輛摩托車經過,一時手癢決定對三個人實施搶劫,追趕至太保南路将三人截停,李某持刀搶走3人的三部手機(兩部蘋果手機、一部VIVO手機)。後因李某等人對是否搶劫手機的意見不統一,決定帶着三名受害人先回某酒坊附近再議,後當晚在場的董某、蘇某将受害人的手機歸還,但茶某、甫某覺得搶到手的手機還還回去很不高興,便借故離開。李某發現茶某、甫某心情不爽便打電話再次召集他們尾随受害人,待董某、蘇某離開後将手機搶回。
随性的“殺豬”行為
在案件偵辦過程中,民警發現該犯罪團夥成員,大多因為家庭疏于監管而走向了違法犯罪的深淵。他們無知無畏,沒有法律意識,把搶劫行為稱為“殺豬”,對何時實施搶劫,準備搶劫誰,完全看心情決定,一時興起就幹了違法犯罪的勾當。
2018年10月19日14時許,李某等人駕駛摩托車行經太保山腳時,正巧碰到了素不相識的江某等三人,後茶某提出對三人“殺豬”,其他人同意後便一起尾随将三人圍住,後茶某持刀逼迫三人交出财物,三人因懼怕不敢支聲,甫某對三人逐一搜身,後搶走一部手機并進行銷贓。至當日22時許,李某等人在五洲國際附近遇到了放學回家的李某某、王某,決定對他們進行“殺豬”。幾人堵住了他們的去路,并口頭威脅交出财物,見兩人無動于衷,便用拳頭對他們實施毆打,後李某某、王某趁機向五洲國際逃跑。茶某持刀帶着其餘人進行追趕,将王某抓住,李某某僥幸逃脫。最後,因王某認識茶某等人的熟人,而被放走。
經公安機關進一步查明,該犯罪團夥長期危害一方,形成了以李某、茶某、馬某、甫某、寸某、楊某、朱某為主要成員的惡勢力團夥,共涉案20餘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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