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科技

 > 專利申請填寫錯誤如何改正

專利申請填寫錯誤如何改正

科技 更新时间:2025-01-07 15:57:06

醫思倍研究院發現,申請人在專利申請的撰寫中常常有意、無意地将研發過程中使用的一些自定義的詞語帶入權利要求書中,而且又不在說明書中對此做出明确的定義。由于這些詞語既不屬于本領域的規範用語,又不能在申請文件中找到相應的解釋,即使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也無法明确其含義。根據專利法中有關申請文件修改的規定,不許申請人在後續的修改中添加對該詞的限定,最終導緻該申請因無法克服的缺陷而被駁回。

專利申請填寫錯誤如何改正(專利申請文件撰寫中自定義詞語的使用)1

因此,自定義詞語必須具有清楚明确的限定。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應當根據其所用詞語的含義來理解。一般情況下,對于權利要求中的用詞都按照相關領域的通常定義去理解,當無法根據相關技術領域的通常定義來确定權利要求中用詞的具體含義時,往往會在說明書中尋找相應的解釋。倘若說明書中也沒有給出相應的解釋,則意味着說明書并沒有充分公開所要保護的技術方案,這種缺陷正如前面所述,是無法通過後續修改克服的。

為了避免上述缺陷的産生,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申請人在完成申請文件的撰寫之後,以一名普通同行的角度來再次解讀這些權利要求,看是否能夠準确無誤地理解權利要求中的每一個用詞。這裡的“準确無誤”具有以下兩層含義:

1.權利要求中的用詞必須是清楚的,在相關技術領域中要具有明确的定義,當該用詞是申請人為了完成發明自定義的術語,不具有普遍性時,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文件中予以明确的說明。

2.對該用詞的理解是單向的,即便該用詞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明确的定義,但如果該定義對應多種解釋,并且隻有其中的一部分符合實現該發明的條件,則申請人也應當在申請文件中予以明示,排除不可能實現該發明的那部分解釋。

由此可見,在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中并不是不允許申請人采用自定義的詞語,而是要滿足一定的前提條件,保證申請文件的公開充分和技術方案的清楚完整。同時,為了避免專利權人在今後的侵權訴訟中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他人侵犯了其專利權,也應當避免使用不确定的語言來限定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例如,“約”、“高”、“低”、“濃”、“強”、“弱”等不确定詞語的使用,會使得今後申請人難以舉證何種程度算是落入專利權人的權利要求保護範圍。

總之,在撰寫申請文件時,要使用明确規範性的術語來限定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專利申請填寫錯誤如何改正(專利申請文件撰寫中自定義詞語的使用)2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科技资讯推荐

热门科技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