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肖家豪)市民張先生報料稱,他的華為手機今年3月手機屏幕壞了,免費換了一個手機屏幕。8月下旬,這個手機屏幕又壞了,再次上門維修被告知要再換一個手機屏幕,不過這次超出了保修期,需要花費600多元。張先生質疑:“雖然手機過了保修期,難道新換的屏幕沒有保修期嗎?”
質疑:
同樣的問題重複出現新換的零件沒質保嗎
據張先生介紹,他購買的華為手機在今年3月屏幕壞了一次,當時手機屏幕能正常顯示,但是手指按上去毫無反應,無法使用。他在3月21日到華為客戶服務中心,客服人員告訴他需要更換手機屏幕,因為還在手機的保修期内,這次換屏是免費的。
8月下旬,張先生的手機屏幕再次壞了,無論怎麼按壓手機的開機鍵,屏幕都隻是“一閃而黑”。對此,客服人員表示,需要更換屏幕來解決故障,隻不過這次由于超過了保修期,需要維修費640元。張先生對此不能理解,他說:“同樣的問題重複出現,新換的屏幕是不是沒有質保期?”
回複:
更換配件也有質保期會以時間更長的為準
記者昨日來到華為客戶服務中心了解情況,負責人宋先生介紹,華為手機在維修後,相關的配件也享有質保期,如果是在保修期内,免費維修更換的配件延保一個月。如果超過了保修期,客戶花錢維修後更換的配件,則可以享受三個月的質保期。
記者随後拿起一部華為手機,在手機裡的“會員服務”APP中找到了相應的條款:“保外維修更換後的部件或附件享有90天的有限保修期。”不過記者并未發現宋先生所說的“保修期内,配件延保一個月”的相應條款。宋先生表示,這部分條款是按照國家制定的手機三包政策中的相應條款來執行的,不過華為在具體實施時更人性化了一點,“配件的延保期和手機的質保期有重合的部分,我們都會以時間更長的那個為準”。
宋先生最後表示,張先生的這個案例中,無論是手機本身的質保期,還是更換配件之後的延保期都已經過了,所以就不能免費了。
律師提醒
購機時注意零部件保修規定
福建秋生律師事務所律師林龍美表示,在《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實施三包的移動電話機商品目錄”裡并沒有“手機屏幕”的單項,手機廠家可以根據該《規定》第十條規定,對“手機屏幕”的保修期限以及延保時間制定相應的規定。在張先生的這個案例中,廠家沒有明顯不符合相關法規的地方。
林龍美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除檢查産品本身外觀是否完好外,還應認真查閱手機廠家承諾的手機屏幕、電池等零部件保修期限的相關規定。”
延伸閱讀
配件保修為何最多3個月?
在對多個手機品牌店走訪後,記者了解到,多數品牌手機的質保期都是12個月,而保修時所需要的配件一般也都是“原廠件”,有市民提出疑問:“同樣的手機零件,組裝成手機可保修一年,變成了維修配件保修最多3個月,這兩者為啥差别那麼大?”
對此,多數從業者表示“不清楚”或“不方便透露”。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從業者說:“這些都是按照國家以及公司的相關規定來執行的,至于為什麼如此,就不是我們這個層面的人能回答的。”
在很多手機維修店(非品牌專營),記者發現在維修配件的選用上,一般都有“國産配件”和“原廠配件”之分,國産配件價格一般隻有原廠配件的50%左右,個别價格甚至隻有原廠配件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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