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波落戶要什麼條件?甯波市公安局5月6日發布信息,稱關于全面放寬我市落戶條件的通知》意見建議的公告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在網上公示征求公衆意見,期間收到意見11條,群衆對此政策持支持态度結合其他渠道的意見彙總,将修改草案法制審核後提交市局黨委審議,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甯波落戶要什麼條件?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甯波市公安局5月6日發布信息,稱關于全面放寬我市落戶條件的通知》意見建議的公告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在網上公示征求公衆意見,期間收到意見11條,群衆對此政策持支持态度。結合其他渠道的意見彙總,将修改草案法制審核後提交市局黨委審議。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戶口遷移政策,放寬落戶條件、降低落戶門檻,更大力度集聚人口,我局起草了關于全面放寬我市落戶條件相關内容。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衆可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信函方式将意見寄至:甯波市鄞州區中興路658号甯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郵政編碼:315040)
2、傳真:0574-87062487。
關于全面放寬我市落戶條件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戶口遷移政策,放寬落戶條件、降低落戶門檻,更大力度集聚人口,現将進一步放寬我市落戶條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高層次人才專戶B類家庭戶”設立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15年内的畢業生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保,在我市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将戶口遷至“高層次人才專戶B類家庭戶”,并允許配偶、未成年子女随遷;取消碩士、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技師等人才申請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戶口遷至B類人才專戶時繳納社保年限的要求。
二、放寬居住就業落戶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申請落戶時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區城鎮範圍内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在我市申領《浙江省居住證》後即可申請在合法穩定住所處落戶,取消社保繳納年限限制。
2、市區租賃落戶繳納社保年限由“5年”下調至“3年”,“在城鎮地區租住在同一社區滿5年”放寬至“在城鎮地區租住在同一街道(鎮)滿3年”。
3、現戶口在省内且在市區城鎮範圍内有合法穩定住所申請落戶的,省内戶口登記時間與本市戶口登記時間由原來的“滿5年”和“滿3年”統一放寬至“滿1年”。
三、放寬投資創業落戶條件
投資創業落戶繳納稅款或社保年限由“3年”下調至“申請落戶時按規定繳納稅款或參加本市社會保險”。
戶口登記在甯波市區的退休人員,在市内城鎮範圍内無合法穩定住所,且退休前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并繳納社保的,可申請落商業用房或辦公用房所在地社區集體戶,取消繳納社保要求。
四、舟山戶籍同城待遇
根據“甬舟一體化”工作要求,給予舟山戶籍人員遷移戶口同城待遇,舟山市區戶籍等同于甯波市區戶籍,舟山縣市戶籍等同于甯波縣市戶籍。
五、放寬社保繳納條件
社保繳納年限累計的範疇由“在本市繳納”放寬至“在浙江省内繳納”,即在省内其他地市繳納的社保可納入本市累計繳納年限。
落戶條件中有規定需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申請落戶當月社會保險參保狀态應當為“正常繳費”。
本通知自2020年月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并解釋。
征集部門:甯波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2020-04-01 截止日期: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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