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有什麼區别?本文為普法内容,文都法務原創日常工作交流中,不少人,甚至包括律師同行、法院工作人員,錯誤的把“法人=法定代表人”,現在我們看看他們之間有什麼區别,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有什麼區别?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本文為普法内容,文都法務原創。
日常工作交流中,不少人,甚至包括律師同行、法院工作人員,錯誤的把“法人=法定代表人”,現在我們看看他們之間有什麼區别。
一、什麼是“法人”?
按照法律的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從該規定可以看出,法人不是一個(人類的)“人”,而是一個組織。所以,法人必須是一個組織,而不是一個自然人,但是一個組織并不一定是一個法人,因為它可能不具備“法人”的資格。
二、什麼是“法人代表”?
法律上并無“法人代表”這個詞的規定,但是從詞語本義來看,就是法人的代表,像我們在簽合同時經常會設置有代表人、代理人、授權代表一欄,其實他們都歸屬于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不是天生的就具有代表的權利,而是需要經過法人的授權。所以,而作為法人代表的範圍可是是法人的每名員工,隻要經過授權就具有代表的權限。
三、什麼是“法定代表人”?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即法定代表人這個位置是法律或者法人的章程(如公司章程)中已經天然的、也是必須的、具有的規定的法人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無需另行獲得法人的授權,也即上述所說的法律或者章程已經規定了這個人是它的法定代表人,就已經授權他或她可以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
所以,不要再将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混淆、說錯,雖然說“法人”比說“法定代表人”順口多了,但畢竟是不同的意思,還是應當嚴格區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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